论老舍戏剧与京味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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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舍戏剧与京味文学

摘要:“京味文学”作为“京味文化”的独具魅力的内容,历来是学者研究北京文化的切入点,其独特的平民情怀以及地域文化恰到好处的注入,使得“京味文学”不仅是一方地域文化产物,更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老舍,作为“京味文学”中颇具影响力的代表作家之一,对于深入了解“京味文学”的内涵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The drama of Lao She and the literature

style of Beijing

Abstract: "The literature style of Beijing" is always a point for the scholars to study Beijing culture, its unique feelings of civilian as well 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ocal culture, making "The literature style of Beijing" is not only a regional culture, but also a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phenomenon. Lao She, one of the representative writers for "The literature style of Beijing", he has great research significance.

关键词:京味文学平民性“京味”语言老舍的话剧

引言:“京味文学”一词,大致产生于20世纪中后期。在中国文学的进程中,“京味文学”与“京派文学”常常产生混淆,其实,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甚至是关联不大的两个学术术语。“京派文学”是20世纪30年代形成的文学派别,代表作家多为寄居北京的“外乡人”,作品中并不具有北京的地域文化特色。而“京味文学”则与之相反,作家赵园在《北京:城与人》[1]中,对“京味”作了深入的阐释:“‘京味’是由人与城间特有的精神联系中发生的,是人所感受到的城的文化意味。‘京味’尤其是人对于文化的体验和感受方式。”她还指出了“京味文学”的具体特征:(1)人与城的精神联系;(2)人的文化体验;(3)人对于城的文化意味的感受等;(4)把“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去把握。

一、平民情怀的特色文学:京味文学

“京味文学”最为突出的特点,即为贯穿于作品中的平民情怀。《骆驼祥子》中的主人公祥子,只是穿行于市井街头的洋车夫,是下层的劳动人民。然而,全书却以祥子的人生经历为主要内容展开描写,旨在书写“底层的民俗民间文化”[2]。邓友梅笔下的《那五》中,没落的八旗子弟那五,没了“金饭碗”的底层小市民,为人好吃懒做穷摆谱。作者用这一形象,把清末民初老北京的平民生活书写的惟妙惟肖。这一人物又印证着“京味文学”中的平民性是异于其他城市文学的,在“京味文学”的平民气中,总是或多或少的渗透着些许的贵族气。这种贵族气,与北京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不论是北京作为多个朝代的古都,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首都,似乎总有

着说不清的联系。孔庆东《北京文学的贵族气》一文认为:“北京文学的研究者一般都注意到了北京文学的平民气,从老舍到王朔,都被看成‘市民精神’的代表。然而如果仔细研究北京文学所表现出来的平民气,特别是与其他城市文学的平民气进行比较的话,就会发现,北京文学在平民气之外,或者说背后,还有着强烈的贵族气。本文所说的贵族气指超越于平民日常生活之上的以精神生活追求为核心的人文气息。”[3]而这也正是“京味文学”的平民气与其他城市文学所不同的关键点。

“京味文学”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地域文化的引入,即文学作品中采用北京话的运用为语言构成体系,描写意象为北京的特色建筑及乡土气息。“京味文学”的作品中都体现着老北京浓郁的地方特色,经常出现在作品中的胡同、四合院以及人物随口而出的带有儿化音的特色语言。这些北京方言的使用,让作品具有口语化、平民化及平易化的特点,从而使读者产生亲切的感觉。

二、老舍的特色文学语言

老舍,作为“京味文学”的代表作家,其文学语言与具有异于他人的独特魅力。老舍本人曾这样说:“我认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文里究竟是有些像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4]在这一方面来说,老舍所提倡的是白话文,他主张以白话文来代替深奥的文言文,他所看中的正是白话文所体现的浅显、简单及明确,使得文学逐渐趋

向与平民百姓。他的作品中独具特色的文学语言,即为趋向于平民大众化的特色文学语言观。老舍作品的魅力之一,就在于他总是用心的去挖掘笔下小人物的性格特点及语言特点,与此同时,也不乏文学的艺术魅力,力求使人物活灵活现,且不失文学趣味,具有欣赏的美感。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老舍的作品总是与北京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北京,老舍有特殊的故乡情怀,就如他书中所写:“北平城是不朽之城,他的房子也是永世不朽的房子”,“他很自傲生在北平,能说全国尊为国语的话,能拿皇帝建造的御苑坛社作为公园,能看到珍本的书籍,能听到最有见解的言论,净凭耳熏目染,也可以得到许多见识。连走卒小贩全另有风度!”[5]字句之间,全是借主人公的情感,将自己对于北京城的热爱抒发出来。而当曾经辉煌的北京城逐渐败落时,老舍也写到:“北平,那刚一降生似乎就已衰老。”字里行间,全是老舍对于当时普通的小市民阶级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也参杂着他对于外来侵略者的深恶痛绝,以及他对于出卖民族尊严的民族叛徒的愤恨。这些感情渗透在老舍的文学作品之中,成为他的独特的风格情绪。

老舍的“京味”语言的形成,他本人对于北京城的热爱,是重要的因素之一。老舍出生在北京城的一个没落的旗人家庭,在清末民初的老北京城内,老舍从小就与底层的劳动人民打交道,自然就对贫苦的小市民阶级的生活了如指掌,这对他日后的写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老舍的特色“京味”语言形成的另一因素,即是他对“欧化语言的‘中和’”,作家李刚将老舍的“欧化语言”在修辞上归结为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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