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共享单车能混乱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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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共享单车能混乱下去吗
荷兰的Luud (Luud SchimmelpenninK)是一位彪炳历史的老人。在1965年,作为青年激进分子,为了提倡绿色出行,减少汽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他发起了“白色自行车计划”:从各处找来50辆旧自行车,用漆涂成白色,没有标牌不设车锁,放在公共场所供大众免费骑行,由此完成了史上共享经济共享单车的新创举。那一年他28岁。特别令人惊讶的是,九年之后,他又完成了共享汽车的伟大壮举。不过由于资金和技术有待完善,他在丹麦成功建设了最大的商业共享单车之后,直到1999年才回到阿姆斯特丹发展共享单车。期间,他还将共享单车推广到维也纳、里昂、巴黎等地,短短几年,共享单车就在全世界数十个国家遍地开花。
共享单车的创立与发展,八十多岁的Luud老爷子令人肃然起敬。然而,2017年8月1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决定在未来的几个月内清理城中的共享单车。阿姆斯特丹市政府认为,在公共空间存放并出租自行车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应该说,荷兰共享单车有着最严格、最完整的管理制度:开辟了专有的自行车骑行车道,一整套合理的租用方法,违令高额罚款规定,例如不按规定存入指定场地会被巡逻车拖走,需要缴纳约200元人民币的高额罚款。之所以面对世界上最完善的管理制度、运行井井有条的共享单车项目,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政府仍然果断限制清理,就为了一个原因:“我们不愿让共享单车占据宝贵的公共空间。”
我国共享单车落后荷兰整整50年,无论膜拜还是ofo ,都是花钱从厂家订做新产品投放市场企图赚钱,从一出现这就不是Luud创立的共享单车共享经济的概念,造成一只手从厂家拿过新产品却拖欠债款致使工人讨债,而另一只手却将无数崭新的共享单车废弃在绿地广场一望无际,共享单车坟场已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最触目惊心的巨大浪费。这完全是伪共享经济,是披着共享经济的败家子经济。所谓中国“新四大发明”的共享单车的“新”,只是创造出“连停乱放”,以不遵守城市交通管理法规,无限挤占宝贵的公共空间、侵害全体公民的利益为前提,以毁坏城市环境、破坏城市和国家形象为代价的一种商业行为,明显已经成为令人难以避之的公害。我们不能坐井观天,不研究人家几十年成功的经验,反而妄自尊大,高举人家失败的错误教训为创新旗帜,不顾其它一路狂奔,这会有什么结果呢?我国已经是一个太阳般辉煌升起的大国,我们有无数惊艳世界的伟大工程,我们有无数美若仙境的城镇乡村,但是共享单车却在不到一年时间就挤占了所有宝贵的空间,把一切美好的风景碾碎荡然无存。荷兰那样的小国尚且不能容忍整洁的环境被破坏,而我们这样一个世界瞩目的伟大中心,如若不采取果断措施,放任这样混乱下去,积重难返,治理就愈来愈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