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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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构建新型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
1.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当前,广州正处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城市社会转型和基层社会结构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对社会服务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层平台。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础作用,使“社会人”成为“社区人”,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有序、充满活力。
2.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建设幸福广州的重要平台。建设幸福广州关键是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和谐。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让市民群众各种需求和问题在街道、社区得到接纳、回应和解决,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幸福,实现需求满足在社区、矛
盾化解在社区、关系融洽在社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州就有了基础载体和基层平台。
3.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心城市必须是高水平、高品质社会服务管理示范区。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建设管理转型升级,直接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直接影响市民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
二、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4.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以完善服务为重点,以夯实基层为关键,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社会参与为基础,以优化环境为依托,以促进和谐为目标,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
5.总体目标。加快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居民自治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成为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民生“第一线”、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
——理顺体制、夯实基础阶段(2011-2012年)。街道服务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职责清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资源得到优化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合力明显增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趋于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区居民普遍感到办事方便、服务到位、安全舒适。
——完善功能、提升水平阶段(2013-2015年)。社区治理结构更加科学,多方参与、权责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社区服务主体多元、功能完善、水平提高,基本实现服务管理全覆盖。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功能完备。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共建共享、良性互动阶段(2016-2020年)。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趋于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社区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显著增强,形成美好社区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分享的生动局面。
三、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型街道、社区组织运行体系,理顺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6.深化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要求,理顺街道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街道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街道服务管理效能。在不改变街道现有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身份的情况下,建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一队三中心”),充分整合街道内设机构和政府各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设在街道机构的工作资源和力量,履行街道赋予的职责,并负责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其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引进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同步推进街道人员整合,按照“科学配置、一职多能、竞争择优、待遇保障”的原则对原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精简,整合后的合同制聘用人员由各区(县级市)统一薪酬待遇和统一管理。街道“一队三中心”组建及人员整合工作最迟在2012年上半年内全部完成。
7.推动职能部门事权下放。按照重心下移、事权下放、夯实基层的要求,推动职能部门减负松绑、加强指导,积极主动下放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相关职能和事权,支持配合街道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原则上区(县级市)直接面向居民群众的相关职能和事权,要下沉至街道。市、区(县级市)职能部门下
达到街道的任务和要求,应连同权限、人员、经费等一并下放。改进街道、社区工作考评制度,整合考核评比检查项目,实行综合考评。
8.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分工协助、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的社区治理结构。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加快在社区推行直选,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到2015年,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比例达到50%。采取“一居一站”模式规范建立社区服务站,有效承接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履行的相关职责和委托事项,协助社区居委会发展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改居、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委会建设。
9.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区、街三级行政管理职责,完善政府职能分层体系及相关制度,在街道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服务管理模式,形成部门与街道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强化属地化管理,下放到街道的事权以及人员、经费等服务管理资源和力量,由街道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多头指挥、资源分散、效能低下等问题。上级主管部门派驻街道的行政机构在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其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业务接受街道的协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