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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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

灌溪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基本情况 (1)

(一)区域概况 (1)

(二)土地利用现状 (1)

二、规划修改的期限与范围 (1)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1)

(一)调出情况 (1)

(二)补划情况 (1)

五、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2)

(一)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 (2)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 (2)

(三)交通水利用地布局调整 (2)

六、土地利用分区调整情况 (2)

(一)土地用途分区规划 (2)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规划 ....................................................................... 2附表:

1、灌溪镇土地利用现状表;

2、灌溪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灌溪镇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表;

4 灌溪镇落实上一级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情况表;

5 灌溪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表;

6、灌溪镇调入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7、灌溪镇调出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8、灌溪镇土地用途分区修改情况表;

9、灌溪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情况表;

10、灌溪镇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11、灌溪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12、灌溪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项目表;

附图:

1、灌溪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2、灌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灌溪镇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

4、灌溪镇土地整治规划图;

5、灌溪镇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示意图;

6、灌溪镇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调整示意图。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

鼎城区灌溪镇地处常德市西北郊,总面积58.86平方公里,辖唐家桥、富贵坪、中心桥、兴发垸、黄土山、汤家坪、岗市、大挡、铁山、窑顶、乐福、常桃、白马岗、五里岗14个村、2个居委会。镇内交通便捷,基础设施齐备,新老207国道、常张高速、澧常高速、石长铁路贯穿境内。定位为北部中心城镇,重型制造业基地和湘西北区域物流中心。

(二)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灌溪镇土地总面积5885.59公顷,其中农用地4240.95公顷,占72.06%;建设用地1376.01公顷,占23.38%;其他土地268.63公顷,占4.56%。

二、规划修改的期限与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灌溪镇所辖范围内全部土地,面积5885.59公顷。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修改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8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58.83公顷,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90.18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01.2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55.6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31.0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17.50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312.65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783.24公顷以内。

修改前后各项规划目标及变化情况见附表3。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一)调出情况

调出基本农田279.50公顷,主要分布在乐福村、中兴桥村白马岗村等。其中因现状非耕地及质量较差(坡度等级、利用等较差)需调出202.90公顷,主要分布在富贵坪村、白马岗村等,因建设用地调入需调出基本农田76.60公顷,主要分布在乐福村、中兴桥村。

(二)补划情况

本镇可补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一般耕地主要布局在中兴桥村和兴发垸村等,此次补划基本农田199.03公顷,主要位于中兴桥村。

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759.30公顷,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主要布局在中兴桥村、兴发垸村。

五、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一)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常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战略规划的修编,特别路网规划和路网建设时序发生变化,因此对应的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也发生进一步变化,调入城镇工矿用地465.02公顷,分布在黄土山村、乐福村等。

调出城镇工矿用地205.46公顷,位于在富贵坪村、黄土山村,主要分布在新渐河以东,该地块为预留的企业用地,根据开发区发展规划,开发区的空间布局调整为东城西产的用地结构,东城西产是指以新渐河为界,以东主要发展城市功能,以西主要发展产业功能。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灌溪镇新农村建设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16.36公顷,主要分布在岗市村。

(三)交通水利用地布局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2015-2020年期间灌溪镇急需落地的重点交通水利项目有沅澧快速线扩建、太阳大道、黔张常铁路等,共计调入交通水利用地77.31公顷。六、土地利用分区调整情况

(一)土地用途分区规划

修改后,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六个用途区,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区变化较大,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296.92公顷,主要是高新园区发展方向的调整,由原来的南北向调整为东西向,同时由于高新园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园区,而灌溪镇作为其核心区域,预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需求量较大,从其他乡镇切块调剂了部分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以保障其发展需求。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规划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划修改后将全镇行政辖区内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三个管制区,其中: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减少470.19公顷,允许建设区增加368.3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增加212.67公顷;规划修改前后减少了禁止建设区,原规划将城市规划中的绿化用地全部划定为禁止建设区,本次规划调整为限制建设区。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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