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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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规财发[2007]208号
【发布日期】2007-06-21
【生效日期】2007-06-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
(卫规财发[2007]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有关工作
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的认识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是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保障医疗器械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改
进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

实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杜绝暗箱操作,纠正医疗器械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卫生行业的形象和
声誉。

各地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治医药
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一项长效机制抓紧抓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
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医疗器械集
中采购工作。

二、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当前医
疗器械采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实施办法,从制度上、机制
上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采购行为,确保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集中采购的组织原则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
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器械集
中采购。

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

(二)集中采购的品目与范围
本通知所指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

卫生部负责的政府项目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由卫生部负责组织。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
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管理品目中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工作由卫生部审批,其集中采购由卫生部统一负责组织。

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的医
疗机构少,各地采购价格差异大,价格虚高问题较为突出,由卫生部统一负责组织。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中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除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以外的高
值医用耗材,应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由省级负责组织集中采购。

其他医疗设备和耗材,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研究制定本地区省级和地市
级集中采购目录。

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单批次采购金额较大的,也应实行集中采购,具体采购限额标准由省
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各地要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先取得配置许可证,方可列入集中采购计划。

要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利用贷款、融资、集资等形式,负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三)集中采购的方式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
为主。

高值医用耗材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要积极借鉴以政府为主导的
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办法和经验,规范和完善集中采购工作。

鼓励资质合格、产品优良的企业
直接参与竞标。

具体采购方式应经集中采购主管部门批准。

(四)严格程序和措施
各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程序和实施办法,确保程序公正、环节透明。

严格实行招标采购信息提前公告、评标办法公布和招标结果
公示。

招标结果确认后,要及时组织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并监督履行。

(五)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各地要按照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规范评
标专家的管理与使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广泛吸纳相关领域专家,建
立和充实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专家库。

本地区专家来源不足的,要从全国有关学会、协会补充
专家,确保专家数量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要建立专家库维护管理与专家抽取使用相互
分离的管理制度,评标专家应以随机方式抽取确定。

实行专家回避与监督评价制度,与采购
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一律不得参予评审工作;对不能公正、廉洁履行职责的专家应坚决
取消其评标资格并从专家库中清除。

(六)医疗器械应用评价与选型
各地要积极开展医疗器械应用评价,建立、完善供应商和产品信息库,切实做好资格预审工作,优选出技术成熟、应用广泛的产品。

卫生部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评估选型工作,适时发
布评估选型结果,并组织集中展示,以指导各地集中采购工作。

(七)控制采购成本
各地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各级
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器械采购年度计划编制工作,集中采购批次不宜过多。

三、着力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纪检监察、财政、药监、工商、审计等部门,建立起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要对社会公布投
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舆论监督,及时受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质疑、投诉,并及
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执法监督等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的设备采购工作也应按照本通
知要求实行集中采购
各地要根据上述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本地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并将
本地区开展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今年7月底前报送
我部。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
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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