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全县人民检察院妨害公务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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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全县人民检察院妨害公务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X县妨害公务案件呈多发态势,据统计,仅X年至X年5月X县人民检察院批捕部共办理妨害公务案件18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共28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6人(2人因情节显著轻微未批捕),此类均发生于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不仅破坏国家机关的执法活动,侵犯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执法权威,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部门能否及时、准确的妥当处理此类案件,事关新形势下国家机关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因此,此类案件必须引起重视,很有必要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与建议。
一、妨害公务犯罪的特点
1.从性别来看,以男性居多,女性相对较少,28名犯罪嫌疑人中有23名男性、5名女性,男性占8
2.2%,女性占17.8%。从性别征来看,女性情绪自控力、行为自制力较强于男性。
2.从年龄结构来看,以中年人为主,年轻人次之。28名犯罪嫌疑人中30岁以下10名,占35.7%;30岁至50岁17名,占60.8%;60岁以上1名,占
3.5%。相对而言,中年人生活压力更大,情绪易于波动,实施犯罪机率较高。
3.从文化程度来看,28名犯罪嫌疑人之中,小学(或文肓)文化程度7人,占25%;初中文化程度16人,占57.1%;高中(中专)文化程度4人,占1
4.3%;大学学历仅有1人,占3.6%。相比而言,学历较高者法律意识较强,行为认知能力、理性思维能力也相对较强,犯罪率较低。
4.从职业来看,上述案件中,涉案嫌疑人基本上都是农村务农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少量无业人员。通过分析发现,这些人员普遍具有生活负担较重、经济压力大的生存现状,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极可能因内心对社会分配、生活状况的不满,而产生对抗社会的不良情绪,容易采取极端方式维权。
5.从犯罪形式来看,上述18件案件妨害公务案件以单独作案居多,其中13件是单独作案,5起共同犯罪案件,5起共同犯罪案件的数量仅占该类案件总数的27.7%,但案件所涉及的人数多达15人,占总人数的53.7%,超过涉案总人数的半数,同案犯最多的多达6人,最少的有2人。值得注意的是,共同犯罪之中还
存在大量与执法活动无关、不明真像的群众,以及宗(家)族势力、亲友等参与其中的情况,虽然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但推波助澜,起哄闹事,妨害了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6、从发案环节来看,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公安执法环节。上述18件案件均发生于公安民警处理警务、交警查处车辆等公务活动中,18件案件之中,14件发生于民警处理民事纠纷环节,3件发生于交警查处车辆违法活动,1件发生于指认现场过程中,所侵害对像均为公安民警和协警。
二、妨害公务犯罪的表现特征
1、从主观方面来看,嫌疑人妨害公务主观上均为故意,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从案件发生后的表现来看,大多数人案发后都非常后悔,实施犯罪行为属临时起意,都属于“冲动型”、“激愤型”犯罪,案件发生具有突发性和易发性。如:邢某妨害公务案中,邢某以“出警过慢”为由与出警人员发争执,一言不和,竟直接挥拳将民警王某鼻骨右支打骨折(轻微伤),充分说明嫌疑人性格情绪化,行为自控能力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