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珲高速公路图珲段质量检验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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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珲公路图珲段建设项目

质量检查评定实施细则

长珲高速公路图珲段总监办

二00七年十二月

1 总则

1.1长珲高速公路图珲段的日常质量检查按此规定进行。

1.2规定中的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是根据招标技术规范及有关部颁布规范,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

1.3长珲公路图珲段全部工程按本办法附件所划分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评定。

1.4工程质量评分办法

工程质量评定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1.4.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方可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定的项目及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项目,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

Σ[检查项目得分×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Σ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 分项工程得分- 外观缺陷扣分- 资料不全扣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 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承包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 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少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资料者,不予验收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3.2.4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扣1—3 分。

1.4.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1.4.3各合同段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Σ(单位工程质量评分值×该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

合同段总投资额

1.4.4工程项目质量评分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

工程项目质量评分值=

∑ 施工合同段投资额

1.5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5.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1.5.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1.5.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1.5.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1.6 与相关规范关系

长珲公路图珲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本办法未规定的,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评定中,除执行以上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交通部颁布和国家颁布的相关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和试验规程以及项目法人下发的图纸、规范及规定。这些技术文件以颁布时间最近者为准。

1.7 工程质量管理

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此办法提出详细的工艺操作要求,以及比本标准更为严格的质量要求,并据此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和支付具有否决权,凡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不进行支付。

2 检查程序

2.1 长珲公路图珲段的工程质量检验由工序检验、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工程巡检三部分组成。

工程质量检验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

2.2 工序检验

工序是指能够独立完成工程施工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工序检验由承包单位、驻地监理办公室进行。

2.2.1 承包单位在每道工序完成并按第3节规定的方法和频率对工序自检后,填写《工序质量检验申请单》(A-07表),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

2.2.2 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单位关于工序检查的申请后,首先检查承包单位自检结果是否可信,如自检资料不可信,速将自检资料返回承包单位要求其重新检验或返工处理后再检验。

驻地监理工程师确认自检资料可信后,对工序进行独立抽检。抽检合格后,签署《工序质量认证单》(B-07表),并通知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

驻地监理的抽检结果做为评定工序质量、是否转入下一工序施工的依据。

2.2.3 总监办随时抽查工序的施工质量,并检查驻地监理抽检结果是否正确,如有失误,应及时进行纠正,并按监理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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