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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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政策背景及实施的目的
山东省为解决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设立了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

通过财政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仅是保障重点建设的投资之需要,也是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之需要,更是保证国家从社会的宏观利益出发,统筹全局,综合平衡,优化资源配置,协调、控制和稳定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需要。

2017年6月26日,山东省财政厅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了省基建资金是指由省级预算安排的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及相关领域费用支出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山东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省级资金100000万元(其中21220万元因支持方向涉密不具备评价条件,本次评价资金为78780万元,现场评价资金为52375万元)。

该项目包含了28个支出功能分类,涉及15个省级部门,以及全省16个地市(含原莱芜市)和15个省直管县。

截至2019年8月31日,本次评价资金到位78780万元,到位率100%。

由于非现场提供资料不全和部分项目未提供,因此本评价报告依据现场评价的52375万元为评价资金量,截止评价日现场项目支出38428.89万元,13946.11万元尚未支出,预算执行率73.37%。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项目具体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具体包括:农林水利设施;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其他领域。

省基建资金安排应当体现政府行为,并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倾斜。

2.年度绩效目标
充分利用省级投资资金,以奖励、补助和配套的方式鼓励、支持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同时支持中央级预算内基础建设投资项目。

具体如下:
1. 年初资金到位率90%以上;
2. 年度预算人大批准后50日内正式下达;
3. 2018年9月之前投资计划全部下达完毕;
4.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90%以上;
5. 资金到位率100%;
6. 薄弱环节和短板领域有所改善,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7. 发挥政府投资导向和带动作用。

(三)评价指标体系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本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规定的
指标体系框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了26套评价指标体系,共包含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55个四级指标和102个五级指标。

其中在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方面分别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和各子项目设立了评价指标,并将效果指标按照各子项目实施目标的不同,细化为五级评价指标,以子项目资金占总资金量的比重,分配效果评价部分的分值。

本次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具体分为4个等级:
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
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其中“优”表示成效显著,“良”表示成效明显,“中”表示成效一般,“差”表示成效较差。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根据项目分布和项目类型情况分为4个现场评价工作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
作手册,规范现场评价工作。

工作过程分为前期准备、试点项目调研、现场评价、非现场资料收集与评价、数据分类分析、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阶段。

评价采用文献研究法全面梳理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等资料,从总体上把握项目实施要求和执行概况;采用现场评价项目实施情况的方式,勘察项目完成度和执行规范度;与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座谈和访谈,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采用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的方式搜集满意度信息。

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评价组汇总形成项目执行总体情况表,与行业评价专家、财政业务处室、主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进一步座谈研究。

各专家在听取汇报、交流、咨询相关信息基础上,分别对专项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开展独立评价,集中审议评价意见,汇总形成了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山东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绩效总得分80.43分,评价等级为“良”。

2018年山东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二)绩效分析
从指标得分情况看,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个一级指标得分率分别为91.88%、81.63%、72%和79.35%。

1.投入指标分析
该一级指标满分16分,得分14.7分,得分率为91.88%。

投入指标中,资金到位率100%。

各子项目设立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但个别项目资金分配依据文件不够明晰,省级主管部门未填报2018年子项目绩效目标。

2.过程指标分析
该一级指标满分24分,得分17.59分,得分率81.63%。

主要原因是主管部
门在项目遴选过程中未对全部项目进行评审,有的项目资金到位晚于项目实施周期,个别项目前期工作不足和基础条件落实不到位调整项目实施地点,主管部门有相关
督导检查文件和通知,但未看到相关整改和反馈意见,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个别项目存在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

3.产出指标分析
该一级指标满分20分,得分14.4分,得分率为72%。

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质量较高,成本控制措施基本有效,但整体完成率偏低。

效果指标因大部分项目尚在建设期,效益未充分显现,影响了得分率。

导致完成率较低的原因主要是以下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到完工期,二是部分项目受客观不可预见原因影响,少部分项目前期考虑不足,导致项目延缓滞后。

4.效果指标分析
该一级指标满分40分,得分31.74分,得分率为79.35%。

项目的实施较为有效的促进了相关基础设施条件保障,提高了基础建设水平,促进了相关单位和行业的发展,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预期效果比较显著;通过多种途径满意度调查统计分析,项目相关满意度为97.61%。

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挥资金效益,个别项目工程存在一定的缺陷,影响效益的发挥。

(三)取得的成效
2018年山东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的投入使用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稳产增收成效显著。

一是有效的提高了70.5万亩粮食产区的田间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保障了粮食产区的稳产增收;二是强化了城镇流域水系生态建设,并有效的巩固并提升了三个县区的8个乡镇26.7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三是作为投资引导,有效带动了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投资,扶贫脱贫和农村产业融合示范效果较为显著。

2.推进产业调整,完善基础和保障设施成效显著。

一是为主动适应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准确把握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贯彻落实新旧能源转化,安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改革;二是完成16个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效的提高了城镇基础设施水平;三是基本完成社会服务兜底工程8.52万平米,有效的保障了社会服务的基础能力。

3.保障省级重点项目,强化高校投入成效显著。

其中:
省级重点项目6个,较好的保障了科普场馆基础建设,改善提升了抗灾减灾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改善了行政和老年群体的教育学习的条件,提升了省级档案
馆数字化水平,整体成效显著。

省级重点高校类项目23个,主要用于高校实训、教学楼,宿舍、公寓楼,以及综合楼基础建设,较好的提升了高校的实训教学基础水平,改善了高校师生的住宿条件,完善了高校教学的硬件设施,整体提升了省属高校的综合教学基础条件。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和基本公共教育水平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了县级妇幼保健建设,整体新建、改建6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较好的保障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基础能力;二是加强了县级医院建设,整体新建、改建14个县级医院,改善了县级医院的就医环境,提高了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工作执行不够严谨规范
部分项目立项时没有进行科学、严谨的调查研究,立项评审没有统一的规则进行系统地指导;省级主管部门未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和管理项目库,年度工作指南尚待完善;个别项目存在立项程序不规范、立项文本不健全的问题。

(二)项目预算执行存在不足
部分项目前期论证和保障条件准备不足,导致项目进度缓慢,较计划完成时间滞后,截止评价日完工项目36个(包含完工未验收项目),按实施方案计划完工项目仅13个。

项目资金执行缓慢,截止评价日现场评价资金52375万元,结余结转资金13946万元,个别项目尚未进行支出。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支出内容依据不足
部分项目单位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支付其他非项目支出和提前向项目单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部分项目未进行专账核算。

(四)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项目实施
个别项目地方相关配套资金不能按需求及时到位,导致项目实施中止,截止评价日现场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影响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无法保障先期投入资金的安全。

(五)工程质量有待提高,管护工作不到位
有的项目工程外观粗糙有不同程度的破损,部分交付使用的项目后期管护工作也不到位,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和沉降。

(六)项目实施进度慢
一是项目完成率较低,根据现场评价情况,71个现场评价项目中仅有21个
项目完工并验收,整体完工率仅为29.58%。

二是项目实施普遍存在延期开工的问题。

(七)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

现场评价中通过财务资料与合同对比发现部分项目支出与合同签订付款时间滞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需进一步加强
评价中主管部门未能提供项目资金分配依据文件,个别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依据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现场评价过程中未看到主管部门的督查检查记录和整改反馈,无法判定项目有有效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意见建议
(一)及时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

建议在保障中央级预算内基础建设投资资金项目、省重点项目等重点基础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山东省基础设施的实际需求,科学规划,进一步明确重点投资方向,从源头上做好基础性工作,推动重点项目实施。

(二)严格制度执行,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作质量。

一是根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研究年度工作重点,全面制定并发布年度工作指南,细化各子项目的申报内容,确定资金用途,明确资金分配依据和标准,严格按照立项文本编制、立项审核等工作要求和程序执行,做到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切实推动全省基础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

一是认真开展新设立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科学精准地对项目设立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集资金合规性等进行审核,从而保证重大项目的科学设立和规范实施。

二是对重点延续性项目或已经持续执行三年以上的项目,从政策执行规范性和有效性方面全面进行中期评估,及时评判各项政策执行的效果,提出是否继续执行该政策的依据,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指导。

三是对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以及预算执行进行追踪问效,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调整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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