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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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第五十五条 第二款: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
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
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 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 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 性赔偿
(六)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讼的问题
新《消法》赋予了消协组织公益诉讼的职能, 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 公益诉讼的特征: (一)维护不特定消费者群体利益; (二)默许进入,声明退出; (三)公益诉讼与民诉有本质的不同,它 突破了“与己无关不受理”的《民诉法》底线; (四)对诉讼主体的诉讼能力、经济能力 有较高的要求;(目前是中消协、省消协、直 辖市等消协) (五)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公益 诉讼已起诉的案件,消费者个人诉讼就不再受 理。 幻灯片 8
《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
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 利的…………;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根 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
新消法的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第七部分 第八部分 总则 消费者的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消费者组织 争议的解决 法律责任 附则
第二部分
新消法有关重要问题的解读
四、法律责任 (六 )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五、消协组织新职能 (七)公益诉讼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四)三包责任的问题
5、关于“七日”计算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1)收到商品之日起 (2)按《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以日月 年计算时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以下一天 开始计算; (3)“三包”期限最后一天为法定休息日的, 以休假日的次一天为计算“三包”期最后一天
消费者的权利(10项)
1、安全保障权——第七条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2、知情权——第八条
3、自主选择权——第九条 4、公平交易权——第十条 5、获得赔偿权——第十一条 6、成立维权组织权——第十二条
7、获得知识权——第十三条
8、受尊重及信息得到保护权——第十四条(增加 个人信息)
(七)公益诉讼的问题
新《消法》除将消协组织定性为“依法成立的公益 性社会组织”之外,还赋予了消协三大新职能: (一)立法参与职能; (二)公益诉讼职能; (三)引导消费方式转变职能(如倡导绿色 消费)。 绿色消费 :以 满足生态需要出发,以 有益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内涵, 符合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标准的 各种消 费行为和消费方式的统称。 绿色消费包 括的内容非常宽泛,不仅 包括绿色产品, 还包括物资的回收 利用、能源的有效使 用、对生存环境和物种的保护等等……
一、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二、新消法有关重要问题的解读 三、新消法对行政部门的新要求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消费方式、结构和理念方面 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在消费方式方面,互联网的兴起与发展、网络销售、 网络购物已成规模。网络零售交易额从2006年的263亿 元增长到2012年的1.32万亿元,六年增长了50倍! 二、在消费结构方面,商品房、机动车、金融服务等成 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新的消费对象。 三、在消费理念方面,在提升消费水平的同时,文明、 健康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观念逐渐形成。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 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 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 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 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 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3、规定了经营者明知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仍向 消费者提供造成死亡或者伤害的,除依法赔偿外还有 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即:“一加二”的赔偿标准; 4、主观故意的认定(过期、下架、禁止进口、检 验后有问题的商品发现后还在销售属明知故意欺诈); 5、 “一加二”赔偿的范围含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财产损 失、精神赔偿等; 6、 侵权“一加二”赔偿 (1)双方协商 (2)法院裁定 幻灯片 8
六、争议的解决 (八)网络平台责任问题 (九)虚假广告连带责任 的问题
一、总则 (一)调整范围的问题 二、消费者的权利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 题 三、经营者的义务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 (四)三包责任的问题 (五)无理由退货的问题
第二部分
一、总则
新消法有关重要问题的解读
(一)本法调整范围的问题 1、消费者定义: 仍延用了原《消法》的消费者定义,即:消费者 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 本法保护;本法未做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2、消费领域扩展: (1)金融消费适用本法(第28条予以明确) (2) 医疗、教育服务是否受本法调整 医疗、教育服务的情况较复杂: A、紧急救治、强制医疗,不属交易关系 B、义务教育的公益性、义务性、不属交易关 C、但是医疗美容服务、有偿培训教育另当别论 3、是否限于自然人幻灯片 8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3 年 10 月 25 日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 的首次修改,且修改内容多。 修改后的法律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
修改共增加11条,其中合并删减3条,净增8条; 这 11 条中有 4 条是经营者的义务,有 3 条争议的解决, 3 条法律责任,还有 1 条是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章有对商品进行抽查检验的责任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此次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二)充实细化消费者权利; (三)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 (四)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 (五)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 (六)进一步明确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原《消法》的相对滞后: 如有关法律有关规定不明确、 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成 本高 、消费者协会工作受影响、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不 够等问题日渐突出……
这些因素都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亟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完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四)三包责任的问题
这条规定涵盖的几个方面: 1、明确了消费者优先退货权(只要不符合产 品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在七日之内均可退货; 特殊商品除外); 2、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无三包规定 的质量问题产品也在七日退货范围之内,如电 动车); 3、规定了“三包”所产生的运输等必要费用 由经营者承担; 4、明确了“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 日起计算(过去的“三包”是从开票之日起计 算)在实际上间接缩短了“三包”期限(如汽 车三包规定)。
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幻灯片 8
(三)举证责任倒置
新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
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
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
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
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重点:
调整经营者在收集、处理和利用众多消 费者个人信息中的义务。 目的:既要保护消费者对自身信息享有的人 格权益,又要兼顾社会对个人信息的合理
利用。
理由:信息自由流通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题
9、监督权——第十五条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题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 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 利。
详见第二十九条 对应的是经营者关于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的义务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八)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 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 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 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 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 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 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 任。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原法二十三条 和四十五条合并)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 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 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 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 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 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 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 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 务。……
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三)举证责任倒置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消费纠纷——民事纠纷 一般情况:谁主张、谁举证 特殊情况:举证责任倒置 倒置目的: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举证负担。 倒置条件: 1、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 2、六个月内 幻灯片 8
(四)三包责任的问题
(六)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惩罚性赔偿”解读要点: 1、提高了针对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
对欺诈性赔偿标准由
“一加一“上升为“一加三”;(含赠品) 即“退一赔一”改为“退一赔三” 2、欺诈经营行为的最低赔付标准为500元 (把握标准);
(六)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5、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排除无理由退货的适用情 形时,应当经消费者确认,且必须是“一对一”的 提示与确认。幻灯片 8
(六)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
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 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 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幻灯片 8
(五)无理由退货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主要针对网购等新型购物方式 新法“第25条”
(一)制定背景
1、网购等迅猛发展 2、信息的高度不对称 3、许多电商已有“无理由”退货的服务
(五)无理由退货的问题
(二)条款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1、个人信息的定义 个人信息,也可称个人资料,个人数据。
是一切可以识别某自然人的信息的总和,
可以表现为文字、图表、图像等任何形式。 这些信息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 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 的、家庭的等方面。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题
(五)无理由退货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1、仅限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远程 交易或非固定场所交易的情形; 2、退货条件是“七日内,无理由,有例外”; (不以有无质量问题为依据,四种情形例外) 3、明确了无理由退货运费承担问题;(消费者承 担或按约定)
4、无理由退货商品要具有完整性。
第五十五条 第二款: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
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
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 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 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 性赔偿
(六)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讼的问题
新《消法》赋予了消协组织公益诉讼的职能, 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 公益诉讼的特征: (一)维护不特定消费者群体利益; (二)默许进入,声明退出; (三)公益诉讼与民诉有本质的不同,它 突破了“与己无关不受理”的《民诉法》底线; (四)对诉讼主体的诉讼能力、经济能力 有较高的要求;(目前是中消协、省消协、直 辖市等消协) (五)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公益 诉讼已起诉的案件,消费者个人诉讼就不再受 理。 幻灯片 8
《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
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 利的…………;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根 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
新消法的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第七部分 第八部分 总则 消费者的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消费者组织 争议的解决 法律责任 附则
第二部分
新消法有关重要问题的解读
四、法律责任 (六 )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五、消协组织新职能 (七)公益诉讼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四)三包责任的问题
5、关于“七日”计算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1)收到商品之日起 (2)按《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以日月 年计算时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以下一天 开始计算; (3)“三包”期限最后一天为法定休息日的, 以休假日的次一天为计算“三包”期最后一天
消费者的权利(10项)
1、安全保障权——第七条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2、知情权——第八条
3、自主选择权——第九条 4、公平交易权——第十条 5、获得赔偿权——第十一条 6、成立维权组织权——第十二条
7、获得知识权——第十三条
8、受尊重及信息得到保护权——第十四条(增加 个人信息)
(七)公益诉讼的问题
新《消法》除将消协组织定性为“依法成立的公益 性社会组织”之外,还赋予了消协三大新职能: (一)立法参与职能; (二)公益诉讼职能; (三)引导消费方式转变职能(如倡导绿色 消费)。 绿色消费 :以 满足生态需要出发,以 有益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内涵, 符合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标准的 各种消 费行为和消费方式的统称。 绿色消费包 括的内容非常宽泛,不仅 包括绿色产品, 还包括物资的回收 利用、能源的有效使 用、对生存环境和物种的保护等等……
一、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二、新消法有关重要问题的解读 三、新消法对行政部门的新要求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消费方式、结构和理念方面 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在消费方式方面,互联网的兴起与发展、网络销售、 网络购物已成规模。网络零售交易额从2006年的263亿 元增长到2012年的1.32万亿元,六年增长了50倍! 二、在消费结构方面,商品房、机动车、金融服务等成 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新的消费对象。 三、在消费理念方面,在提升消费水平的同时,文明、 健康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观念逐渐形成。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 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 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 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 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 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3、规定了经营者明知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仍向 消费者提供造成死亡或者伤害的,除依法赔偿外还有 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即:“一加二”的赔偿标准; 4、主观故意的认定(过期、下架、禁止进口、检 验后有问题的商品发现后还在销售属明知故意欺诈); 5、 “一加二”赔偿的范围含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财产损 失、精神赔偿等; 6、 侵权“一加二”赔偿 (1)双方协商 (2)法院裁定 幻灯片 8
六、争议的解决 (八)网络平台责任问题 (九)虚假广告连带责任 的问题
一、总则 (一)调整范围的问题 二、消费者的权利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 题 三、经营者的义务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 (四)三包责任的问题 (五)无理由退货的问题
第二部分
一、总则
新消法有关重要问题的解读
(一)本法调整范围的问题 1、消费者定义: 仍延用了原《消法》的消费者定义,即:消费者 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 本法保护;本法未做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2、消费领域扩展: (1)金融消费适用本法(第28条予以明确) (2) 医疗、教育服务是否受本法调整 医疗、教育服务的情况较复杂: A、紧急救治、强制医疗,不属交易关系 B、义务教育的公益性、义务性、不属交易关 C、但是医疗美容服务、有偿培训教育另当别论 3、是否限于自然人幻灯片 8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3 年 10 月 25 日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 的首次修改,且修改内容多。 修改后的法律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
修改共增加11条,其中合并删减3条,净增8条; 这 11 条中有 4 条是经营者的义务,有 3 条争议的解决, 3 条法律责任,还有 1 条是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章有对商品进行抽查检验的责任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此次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二)充实细化消费者权利; (三)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 (四)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 (五)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 (六)进一步明确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
新消法的修改背景及相关内容
原《消法》的相对滞后: 如有关法律有关规定不明确、 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成 本高 、消费者协会工作受影响、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不 够等问题日渐突出……
这些因素都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亟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完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四)三包责任的问题
这条规定涵盖的几个方面: 1、明确了消费者优先退货权(只要不符合产 品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在七日之内均可退货; 特殊商品除外); 2、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无三包规定 的质量问题产品也在七日退货范围之内,如电 动车); 3、规定了“三包”所产生的运输等必要费用 由经营者承担; 4、明确了“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 日起计算(过去的“三包”是从开票之日起计 算)在实际上间接缩短了“三包”期限(如汽 车三包规定)。
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幻灯片 8
(三)举证责任倒置
新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
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
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
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
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重点:
调整经营者在收集、处理和利用众多消 费者个人信息中的义务。 目的:既要保护消费者对自身信息享有的人 格权益,又要兼顾社会对个人信息的合理
利用。
理由:信息自由流通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题
9、监督权——第十五条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题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 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 利。
详见第二十九条 对应的是经营者关于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的义务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八)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 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 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 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 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 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 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 任。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原法二十三条 和四十五条合并)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 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 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 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 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 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 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 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 务。……
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三)举证责任倒置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消费纠纷——民事纠纷 一般情况:谁主张、谁举证 特殊情况:举证责任倒置 倒置目的: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举证负担。 倒置条件: 1、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 2、六个月内 幻灯片 8
(四)三包责任的问题
(六)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惩罚性赔偿”解读要点: 1、提高了针对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
对欺诈性赔偿标准由
“一加一“上升为“一加三”;(含赠品) 即“退一赔一”改为“退一赔三” 2、欺诈经营行为的最低赔付标准为500元 (把握标准);
(六)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5、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排除无理由退货的适用情 形时,应当经消费者确认,且必须是“一对一”的 提示与确认。幻灯片 8
(六)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
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 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 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幻灯片 8
(五)无理由退货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主要针对网购等新型购物方式 新法“第25条”
(一)制定背景
1、网购等迅猛发展 2、信息的高度不对称 3、许多电商已有“无理由”退货的服务
(五)无理由退货的问题
(二)条款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1、个人信息的定义 个人信息,也可称个人资料,个人数据。
是一切可以识别某自然人的信息的总和,
可以表现为文字、图表、图像等任何形式。 这些信息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 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 的、家庭的等方面。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题
(五)无理由退货的问题
第 二 部 分 新 消 法 重 要 问 题 之 解 读
1、仅限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远程 交易或非固定场所交易的情形; 2、退货条件是“七日内,无理由,有例外”; (不以有无质量问题为依据,四种情形例外) 3、明确了无理由退货运费承担问题;(消费者承 担或按约定)
4、无理由退货商品要具有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