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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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信息化管理
1 信息化的工作内容
利用计算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辅助实现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进度目标和施工成本目标,形成资源的最优配置,有效进行合同、质量、安全、文明、合同结算等要素文档的管理。同时按发包人的要求,采用发包人提供的“新源公司基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包括进度、质量、安全、资源、合同、合同结算、文档等管理系统。
2 信息化管理作用
帮助项目部进行科学决策、过程控制、过程评价、反馈纠偏等,并妥善协调与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的关系。
3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
3.1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硬件、软件
(1)计算机网络
工程开工后成立项目部信息化管理部门,它将汇同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化管理规划,并建立计项目部算机局域网络,达到管理岗位人手一台电脑,培训信息化管理人员,经调试完成后投入使用。项目部局域网通过INTERNET与工程局网络相联以便对整个项目进行控制和管理。
(2)计算机硬件及软件
满足“基建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和工作站来支持日常的合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达到计算机最低配置要求:CPU为奔Ⅳ、内存256M、硬盘40G以上,并专机专用。网络规划与布线由信息化管理部门完成。并兼顾工作站节点的网络平衡,实行最优化配置。
3.2 管理人员的配置
配置2名熟悉计算机软硬件和能进行系统维护的计算机专业的专职运行管理人员负责支持与维护本系统。项目部各部门至少有2名人员能够采集、录入各部门的管理信息。
4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措施
作为工程控制和协调的基础,信息管理是通过建立信息的编码系统,明确信息流程,制定信息采集制度,用高效的信息处理手段处理信息等多方面的工作来实现。本项目采取的措施如下:
(1)按工程的控制目标将信息类型划分为:质量控制信息、安全控制信息、进度控制信息、成本控制信息、合同管理和控制信息、技术管理信息等,并按招标文件单元划分及编号原则进行编码系统的设置。
(2)项目部组织内部,通过岗位职责、文档管理制度、常用报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立,实现职能分工明确化,日常业务标准化、报表文件规范化、数据资料完整化和代码化,并建立起厂队—→职能部门—→决策层的信息反馈系统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实施报告》及其它所要求的信息资料。
(3)设置项目部局域网,通过内部计算机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月(周)进度计划协调会、成本分析会、质量安全会三个会议,定期对项目的资金、劳动力、技术、设备、材料等进行统计、分析,实现项目要素的动态管理,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科学性。
(4)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按合同规定定期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实施报告》。
5 信息收集、加工及传递
信息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用以及时反馈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及决策层进行决策的依据,是项目施工过程重要的真实记录,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前及时准确地按发包人和监理人所要求的时限、内容和格式将相关的工程信息录入并传递给发包人和监理人。
5.1 信息收集
分类收集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成本、施工技术、施工安全、合同管理等过程资料,为项目施工的动态控制创造信息条件;
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管理特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收集各施工作业队和辅助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情况表,进行质量考核,制定内部奖惩制度,积极进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分类收集各种资料,分析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等资源状况,合理、及时的配置资源,进行施工进度的控制;
分类收集采购信息、市场物价信息、相关政策信息,进行经济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或规避经济风险,积极进行施工成本的控制。
5.2 信息加工
在提交的电子文件类型应采用Microsoft word文档,报表及各种形象图表类型采用Microsoft Excel工作表,图形文件类型采用A utoCAD Drawing,上述文件均采用2000版本以上的格式。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P3或Project编制。
5.2.1 实施进度报告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提供月报和周报,并在每个月底以前按已批准的格式填报周、月进度报告,相应资料应及时录入发包人的“基建信息管理系统”,该报告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
(1) 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施工周、月进度计划;
(2) 现场施工的实际工程量进展情况(其中重点反映到周进展情况);
(3) 现场施工的形象进度;
(4) 记载对施工进度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以及为减轻这种不利状况并重新达到预期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5) 所用设施的现场实施和运行状况;
(6) 承包人设备和工程设备的到货以及将来的到货计划;
(7) 承包人关键施工设备的状况,包括配置、数量、运行、维护、性能等;
(8) 合同期内钢筋、水泥、掺合料等主要材料用量情况;
(9) 施工现场投入的人员情况;
(10) 意外情况,如质量缺陷、人身事故及停工等记录;
(11) 记载承包人拟要求进行的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决定等事项;
(12) 工程区域内的水文气象记录;
(13) 按监理人要求报告的其它情况等。
5.2.2 施工质量报告
承包人应及时报告合同项目各施工单元的施工质量情况。
(1) 日、周施工质量记录报告;
(2) 当前施工质量问题、缺陷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情况报告;
(3) 合同项目单元工程分解;
(4) 单元工程及重要工序的质量评定及验收;
(5) 材料检验情况与结果;
(6) 其它施工质量统计资料
5.2.3 施工安全报告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措施、安全会议及安全事故方面的信息。报告的内容应符合监理人的要求和发包人制订的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内容。
5.2.4 合同价格与单价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