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国家队总教练的通知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公开选聘国家队总教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有关院校:

为更好地备战2014年仁川亚运会和2016年里约奥运会,完善队委会领导下的总教练负责制,提高国家队教练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经研究,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国家男子举重队、国家女子举重队、国家女子摔跤队和国家女子柔道队等4支国家队的总教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选聘。

(二)坚持注重工作实绩,选聘的总教练能代表本项目的全国最高水平。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四)竞聘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和人数

国家男子举重队总教练1人;

国家女子举重队总教练1人;

国家女子摔跤队总教练1人;

国家女子柔道队总教练1人

三、竞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6日上午8:30

地点:XX奥体中心运动员公寓

四、竞聘条件

(一)坚持国家利益至上,须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处事公道、办事正派。

(二)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宏观规划、统筹考虑、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无私的奉献精神。

(三)对项目的规律和特点,有准确的认识,思路清晰。

(四)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教练员以上(含高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

(五)年龄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国际大赛成功经验。

(六)具有基本的外语交流能力。

(七)具有国家队执教4年以上经历。

(八)符合《举摔柔中心公开选聘国家队总教练岗位职责》要求(见附件1)。

(九)对距上述竞聘条件有一定差距,但特长和能力特别突出的竞聘人,经过举摔柔中心研究同意,可破格参加竞聘。

(十)总教练牵头建立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但不直接带运动员,相关奖励激励政策和制度另行确定。

五、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在全国范围内聘请有关领导,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竞聘人员的演讲及综合测评,进行讨论和评议,提出拟聘人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竞聘工作评审小组

在全国范围内,聘请负责举重、女子摔跤、女子柔道的领导和专家,成立竞聘工作评审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的演讲及综合测评,投票选出建议人选。评审小组组成如下:

1、举重项目

组长:

成员:

2、女子摔跤项目

组长:

成员:

3、女子柔道项目

组长:

成员:

(三)成立竞聘工作办公室

由举摔柔中心各部室人员,组建竞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四)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应聘教练员本人仔细填写《举摔柔中心公开选聘总教练报名表》(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报名表》扫描后,连同本人的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到********@**********有效报名时间截止至2013年11月28日17:00,以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收到有效报名材料为准。请相关单位或参加竞聘的教练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我单位电话确认报名的相关信息。报名表原件请第一时间邮寄到举摔柔中心办公室。

(五)资格审查

竞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应聘的教练员进行资格审查,报领导小组批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教练员,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和本人。

(六)竞聘演讲

1、演讲形式、时间:建议竞聘人以PPT形式进行演讲。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40分钟。演讲完成后进行10分钟的答辩。演讲应简明扼要,思路清晰,观点明确。

2、演讲内容:

(1)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执教经历、取得成绩等)

(2)对总教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里约奥运会备战工作的整体思路和方案(包括里约奥运会的任务目标;备战形势分析;对所涉及项目的世界发展趋势和对当前国内发展现状的认识;队伍现状及重点级别、重点运动员分析、人才培养目标;对所涉及项目制胜规律的分析和认识;执教理念,改进训练管理工作的突破点和成绩提高点,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确定拟聘总教练

1、评审小组投票,提出建议人选。

2、领导小组讨论和评议,提出拟聘人选。

3、举摔柔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聘任人选,颁发聘任证书,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八)签订协议

1、举摔柔中心将与聘任教练员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为3年,至2016年12月30日止。

2、被聘任教练员的人事、工资等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应享受原单位诸如分房、长工资、保险等原有的福利待遇。

3、被聘任教练员享受总局、中心给予国家队教练员的待遇。

六、其它

(一)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成员出席举摔柔中心公开选聘国家队总教练活动确认表》(见附件3),并于12月2日17:00前传真至举摔柔中心办公室。请相关单位及时与我单位电话确认有关报名的相关信息。

(二)各单位可选派举重、摔跤、柔道项目的主总教练各1人列席本次竞聘活动。

(三)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列席举摔柔中心公开选聘国家队总教练活动报名表》(见附件4),并于12月2日17:00前传真至举摔柔中心办公室。请相关单位及时与我单位电话确认有关报名的相关信息。

七、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3年12月5日

(二)报到地点:XX奥体中心运动员公寓

八、费用

(一)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成员、参加竞聘人员的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担,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二)其它与会代表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派出单位负担。

九、联系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夏兆兰、刘祯

联系地址:XX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邮编:100061

电话/传真:***-********

手机:***********(刘祯)

电子邮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