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日本金融自由化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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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日本金融自由化与启示
二战后至7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一直对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金融业的价格与非价格竞争、资本国际流动等实行严格的管制。此后,日本金融自由化开始逐步展开,具有高度稳定性的日本金融体系逐渐演变成了存在诸多严重问题、危机四伏的金融体系。目前,国内外学术界认为金融自由化是促成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日本泡沫经济严重化和
金融风险不断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但问题是,当时日本能否通过拒绝金融自由化的方式进行金融风险控制,为什么在泡沫经济破灭后的严重金融动荡中日本又进一步推进了金融自由化的进程?对日本金融自由化的展开过程进行深入研究,不仅可以
回答上述问题,而且对分析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制度变迁路径也提供一个典型实例。
一、 90年代以前日本金融自由化的逐步展开
自70年代中期开始,推动日本政府放松对金融业管制的国内与国际因素不断涌现,日本金融业逐步踏上了自由化之路。
(一) 大企业资金需求减少对战后日本传统金融体制的影响
7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着日本经济增长率降低而发生的企业资金需求减少,对战后日本传统的金融体制产生了深刻影响:
第一,促进了证券回购市场的发展,并由此引发了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竞争。自70年中期开始,日本证券回购市场的交易规模迅速膨胀,1978年已经超过4万亿日元,从而成为当时在日本具有重要影响的自由利率金融市场。其主要原因是一些
企业出现了“余裕”资金,为提高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把其大量投入到了自由利率的证券回购市场。证券公司所进行的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证券回购业务的迅速发展,“破坏”了战后日本传统金融体制之下证券业与银行业之间的均衡关系,而
这又招致以都市银行为代表的大银行的反击行为。1979年5月由都市银行所推出的可转让存单(CD)就是银行业回击证券
业的一个重要举措。尽管当时发行的CD面额很大,时间期限规定也较严格(面额5亿日元以上、期限为3~6个月),它还不
是一种主流金融商品,但毕竟与证券回购交易一起打开了突破日本金融商品价格管制的缺口。
第二,加速了银行同质化的进程,并从而引发了银行业内部的激烈竞争。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大企业由于采取了“减量经营”的经营方针,致使其对外部资金的需求不断减少。并且随着融资方式的日趋多元化,大企业对银行借款的依赖程度不断降低。这样就造成了各种银行在贷款对象选择方面向中小企业加速集中的趋势。另外,都市银行、地方银行这类传统以短期
周转资金借贷为核心业务的银行,也开始逐步扩大了设备投资贷款等长期借贷业务。1970年都市银行的对外贷款总额当中,
设备投资贷款所占的比例仅为12.0%,而1981年便上升到了21.4%,1991年则达到了40.1%。上述3个时期地方银行的设备投资贷款占其对外贷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7%、27.0%和37.1%。上述情况表明,80年代日本银行业日趋同质化,战后日本传
统金融体制之下所确定的银行业分业经营原则已被新的经济环境逐步打破。
(二) 赤字国债大量发行对战后日本传统金融体制的冲击
以1975财政年度发行2.3万亿日元的赤字国债为开端,日本走上了大量发行赤字国债之路。国债的大量发行使日本传统的国债定价、发行和消化方式已无法维持。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大藏省开始实施国债的“流动化”和利率“弹性化”政策,即允许银行将持有的已发行1年以上的国债在市场上出售,并且自1978年开始采用公募拍卖方式来发行国债。这样,国债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由利率金融商品开始出现于日本金融市场。
国债大量发行的最重要影响,并不在于出现了一种规模巨大的自由利率金融商品,而在于由此而引发了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相互渗透以及银行业与证券业在开发以国债为基础的新型金融商品等方面的激烈竞争。由于自1975年度起发行的国债多为10年期国债,其偿还期在80年代中期开始,这意味着在80年代初日本金融市场上会出现规模巨大的“期近”国债(即在两三年之内就将到期的国债)。由于这些国债是一种自由利率金融商品,因而其收益率一般都高于被政府所管制的银行存款利率。如果证券公司大量出售“期近”国债回收资金,势必将极大地影响银行业的吸收存款能力。面对这一严峻局面,日本银行业强烈要求政府允许其从事国债交易业务。这种努力尽管遭到了证券业的激烈反对,但1981年通过的新“银行法”还是满足了银行业的要求,允许其从1983年4月开始从事国债交易业务。
在“新银行法”出台前后,日本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相互渗透日趋加深。这最集中地反映在证券业以国债等公共债券为基础,陆续开发出了具有存款性质的中期国债基金、利息基金、零利债券、证券互换、长期国债基金等金融商品,银行业则相继开发出了指定日期存款、大额贷付信托、国债定期账户、国债信托账户等具有证券特点的金融商品。
(三) 强大的国际压力对日本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作用
70年代末以后,日本传统的金融管制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国际压力。这种国际压力极大地促进了日本金融自由化的进程。
第一,严峻的国际竞争压力与日本企业债券发行管制放松。70年代以前,由于大藏省及由8家主要银行组成的企业债券发行协会,对企业发行债券采取了种种抑制性的政策措施,致使日本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在国内金融市场筹集到低成本的资金。另外,由于日本的外汇法禁止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这又使得日本企业无法自由地从国际资本市场融资。1980年日本对实施多年的外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确定了外汇交易“原则自由”的政策原则。随着日本对国际间资本流动管制的放松,日本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所获得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海外资本市场对日本国内资本市场构成了极大的竞争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不得不放松了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管制措施:一方面逐步调整了长期实施的企业债券发行“有担保原则”这一行业惯例,降低了债券发行企业的资格标准;另一方面降低了银行所收取的担保物品管理手续费。自80年代开始,日本企业基本改变了担保物品管理手续费价格接受者的地位,其费率一般都由银行与企业协商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