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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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大题: ( 得 27 分)一、判断题

集体谈判从国家承认到国家规范,也就是集体谈判的制度化阶段,是劳动关系从集体劳动关系时期过渡到国家劳动关系时期的一个具体表现。

谈判单位是指特定谈判的主体范围。它包括谈判的雇主、工会和政府,以及在集体谈判中工会所代表的全部工会会员和非工会会员。

“劳动三权”是指劳动者的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和集体争议权。

集体谈判权是指劳动者为保障自己的利益,通过工会或其代表与雇主就劳动条件和就业条件进行协商谈判并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集体谈判制度确立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劳动者的三项权利,即“劳动三权”,包括劳动者的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

集体谈判是指劳动者集体为保障自己的利益,通过劳动者与其雇主双方,按照一定的规则就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谈判后签订集体合同。

整合式谈判指谈判是一种利益分配,结果是其中一方受益,另外一方承担损失。

美国的工会可以分为产业工会、行业工会和服务业工会,以及地方性工会和全国性工会。

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在具体的集体谈判时,要体现有利的原则,即有利于雇主,这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的。

1946年颁布的《日本国宪法》对劳动法律的形成确定了三项原则,即所有国民都有劳动的权利,劳动标准由劳资双方谈判解决,劳动者有集会结社的权利。

劳动条件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集体谈判的功能有哪些?

国外集体谈判的新特点有哪些?

影响谈判结构的决定性因素有哪些?

第3大题: ( 得 23分 ) 三、论述题

试分析集体谈判制度发展的原因。

首先,集体谈判的目的是签订集体协议,而协议本身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必要时能够找到法律依据,在对方违反协议时得到法律保障,因此,就必须对于签订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广泛、准确的定义。这就是

集体谈判合法化走向制度化的趋势。ﻫ其次,集体谈判中关于“不罢工”的条款可以帮助工会方在减少罢工的实际发生情况下获得更多的谈判筹码。同样,从管理方的角度来看,一旦集体协议签订之后,就可以专注于管理。ﻫ最后,集体谈判制度化有利于主体中长期的态度转变,双方更加趋向于合作,员工因工资福利增加和工作稳定性增强而趋于合作。

总之,集体谈判的制度化,规范了双方的行为,减少了交易成本,增强了双方的信任和合作,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员工福利的改善,有利于减少产业冲突,是一种国家和劳资三方的共赢。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集体谈判都会带来共赢效果,如果集体谈判的制度安排设置不当或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以及市场条件、组织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有可能带来集体谈判失败或作用相反。

(1)集体谈判的目的是签订集体协议,而协议本身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必要时能够找到法律依据,在对方违反协议时得到法律保障,因此,就必须对于签订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广泛、准确的定义。这就是从集体谈判合法化走向制度化的趋势。

(2)集体谈判中关于“不罢工”的条款可以帮助工会方在减少罢工的实际发生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谈判筹码。同样,从管理方的角度看来,一旦集体协议签订之后,就可以专注于管理。(3)集体谈判制度化有利于主体中长期的态度转变,双方更加趋向于合作,员工因工资福利增加和工作稳定性增强而趋于合作。

总之,集体谈判制度化,规范了双方的行为,减少了交易成本,增强了双方的信任和合作,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员工福利的改善,有利于减少产业冲突,是一种国家和劳资三方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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