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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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安全事件及应对措施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地不断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在人们食品消费结构中的比例越来越高,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问题也随之越来越凸显,成为影响市民生活

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动物源性食品主要包括人们饲养的家畜家禽所提供的肉、蛋、奶等动物产品,以及经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而饲料行业作为家畜及家禽养殖业的基础产业,其发展速度与产品质量严重影响着食品的健康和安全。如果饲料产品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必然影响饲养动物的正常、健康生长,其残留转移、积蓄,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最终也会影响到人类健康。由于饲料行业法律的不健全,生产的不规范,最近饲料行业问题频出,有的甚至已经直接对消费者的安全产生影响。

2011年12月份,出现了蒙牛牛奶致癌物超标问题。问题已出现,蒙牛牛奶市场销售量急剧下滑,给消费者群体造成了恐慌。国家质检总局对200种液体乳产品质量的抽查结果,发现蒙牛、长富纯牛奶两种产品黄曲霉毒素M1不合格。黄曲霉毒素M1是怎么进入牛奶中的呢?质检总局明确给出结论,经过四川、福建两省质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研判,液体乳不合格是由于奶牛食用了霉变饲料,导致乳汁中黄曲霉毒素M1超标。奶牛停止食用霉变饲料后,乳汁中黄曲霉毒素M1就会消失。

此次牛奶事件表明,饲料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即为食品安全。因此加强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应对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全面提高各相关部门应对饲料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是保证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的基础。

同时,我们要有足够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饲料安全事件,在问题出现的第一时间做出应急措施。

一、事件分级

饲料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大饲料安全中毒事件、重大饲料安全中毒事件和普通饲料安全中毒事件三级。

(一)特大饲料安全中毒事件(Ⅰ级)。确认饲料中含有有毒物质,导致牲畜中毒和畜产品残留从而引起10人以上(含10人)有明显违禁品中毒

临床症状,在中毒人体血液或尿液中检出盐酸克仑特罗、三聚氰胺等违禁品;或1人以上违禁品中毒死亡。

(二)重大饲料安全中毒事件(Ⅱ级)。确认饲料中含有毒物质,导致牲畜中毒和畜产品残留而导致10人以下1人以上(含1人)有违禁品中毒临床症状,在中毒人体血液或尿液中检出盐酸克仑特罗、三聚氰胺等违禁品;或者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检出牛羊源性成份,且养殖动物有1例以上“疯牛病”临床症状。同时导致50头以上大畜(牛)或100头以上小畜(羊)或1000只以上禽类中毒并有死亡事件。

(三)普通饲料安全中毒事件(Ⅲ级)。确认饲料中含有有毒物质,导致牲畜群体中毒,但尚未引起大批死亡或人员中毒的饲料中毒事件。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组织管理程序

市级政府市应设指挥部,全面负责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工作。

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上报市政府和自治区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由自治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发生Ⅲ级事件,由市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及自治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将按照市政府和自治区的要求指示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饲料安全事件确认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市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同时抽取可疑饲料样品,必要时可同时抽取动物尿样、动物内脏样品。

2.可疑饲料样品应取食槽料、库料,取样方法按GB/T14699·5《饲料采样方法》、ISO6497·2002《动物饲料采样》及农业部备案的标准《猪肝、猪

尿抽样方法》进行。由鄂尔多斯市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立即进行分析,根据中毒症状初步确定检测项目参数。盐酸克伦特罗等激素类药物可先采用酶联免疫法或放射免疫法进行筛选,阳性样品再用仪器法进行确认和定量检测。

3.检测结果应立即上报自治区指挥部,由自治区指挥部确认是否为饲料安全事件,并予以公布。

三、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牲畜群体中毒或食用动物性食品(肉、蛋、奶)后出现肌肉震颤、心慌、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的病人,并经医疗部门确认是违禁药品引发的中毒,应及时向当地饲料管理部门报告。饲料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应立即派出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是养殖产品引发中毒的,同时上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自治区指挥部。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立刻查封毒源分析事件原因。一旦发生饲料安全突发事件,应坚持“早、快、严、稳”的原则进行处置,应及时溯源到产地,并对其使用的商品饲料或自配料展开调查,检查重点为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特别是调查药物性饲料添加剂及违禁添加物的使用情况。要向可能发生同类问题的区域发出预警,分析毒源及其可能扩散的情况,划定可疑区域。

根据分析结果,确立毒物源头,分析含毒饲料和有毒物残留在动物体内的有毒成份,特别要查清含毒饲料的生产商、经销商和其它使用者,并追踪调查其去向,必要时对当地屠宰厂的同类牲畜实施监控并抽其尿样或肝脏进行检测。对仍可能存在的毒源以及已售出的动物及其产品等全部可疑产品进行监控封存,严防进一步扩散。

(二)紧急检测。发生Ⅰ级、Ⅱ级和Ⅲ级饲料中毒事件,由市指挥部负责派人抽样或事发当地饲料管理部门派人送样后,在12小时内对引发中毒的饲

料、养殖动物进行检测,并在24小时内向市政府及自治区指挥部上报检测结果。市指挥部在12小时内确定可疑区域,在12小时内对可疑区域内的饲料、养殖动物或畜产品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测,在48小时内向市政府、自治区指挥部上报检测结果。经检验无法确认的,由市指挥部委托自治区指挥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核检测。

(三)控制措施。由饲料或动物饮用水中违禁添加盐酸克仑特罗、三聚氰胺等违禁品引起的人中毒事件,市指挥部对仍有可能存在的违禁添加物以及已出售的含有违禁品的饲料等立即开展追踪调查;并在6小时内将调查结果上报市政府、自治区指挥部。市指挥部要根据检测结果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相关企业(养殖场)和责任人,触犯刑律的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市指挥部必须对饲料安全事件发生的前后过程、调查取证笔录、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等应急处理过程进行完整详细记录。

(四)善后处理。市指挥部应及时监测事发后饲料产品价格、供应量及其他相关信息,提出稳定饲料产品市场和确保饲料质量安全的方案,并实地指导旗区饲料生产和健康养殖。事发地饲料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违禁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五)信息报道。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监测、收集、汇总关于事件的信息报道,负责每24小时编印一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简报。根据事件发展情况,酌情掌控。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成立鄂尔多斯市饲料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市农牧业局局长杨明同志任总指挥,形成组织有力、运转协调、监管有效的组织领导体系。饲料安全应急处理涉及到的部门、单位选派有责任感、工作能力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参加本项工作。各地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指挥部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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