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程中不完全合同理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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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卷第33期 山 西建筑

Vol.42No.332 0 1 6 年 1 1 月

SHANXI ARCHITECTURE

Nov. 2016

• 257 •

文章编号:

1009-6825 (2016) 33-0257-02

基于工程中不完全合同理论的研究

姚瑶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09)

摘要:分析了建筑工程中导致施工合同不完全性的因素,并从激励不足与约束失控两个角度,探讨了不完全合同在工程中的负 面影响,提出了解决工程中不完全合同的初步设想,以保障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关键词:不完全合同,市场经济,合同机制,诚信原则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1完全合同与不完全合同

1.1

冗全合同与不冗全合同概述

在市场经济交易的大环境下,双方为了保障利益而签订合

同,在所认知的范围内,并非所有的合同都是完全的。在格里斯

曼和哈特以及哈特和莫尔建立的GHM 理论中认为,合同的不完 全性是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现实经济的不确定性等原因而产生 的[1]。不完全合同的重心则是对事前的权利进行制度安排,即合 同机制设计,因为现实经济中不可能对各种可能情况下的责权利 做出明确界定,以此致使合约不完备。

1.2 施工合同的不冗全性

在实际生活中,自然状态下不确定性是引发合同不完全性的 原因之一,除此之外,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由于信息的不匹配和有 限理性,对彼此签订的施工合同带来了更大的影响。

1)

导致工程合同的不完全因素之一:合同当事人信息不匹

配。事实上,在缔结合同过程中,业主获得和证实到承包商的信 息过少,其实并非是不可观察到和证实到承包商的工程表现和信 息的可靠值,只是在过长的履约期限中,业主因获取信息的代价 太高而不采取这种行动[2]。因此,承包商能够在工程合同履行过 程中占据极大的地位,信息资源丰盛使其选择自己的行为,在合

同履行的对弈中获得优势地位。

2) 导致工程合同的不完全因素之二:合同当事人有限理性。

除了上述所讲的信息不匹配之外,缔结合约的双方在事物的认知 上也是有限的,因此在缔结合约前无法对未知的不可确定的风险 做估计,在合同文件中无法明确具体的条约。就缔结大中型工程 施工合同而言,其特征包括参与主体较多、合同期限过长、工程技 术较复杂等,最重要的是合同履行的环境较为恶劣,根据当事人 的有限理性,这种无法预期的风险导致了施工合同出现不完全 性,也是无可避免的。

2不完全合同在工程中的负面影响

合同当事人订立和履约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合同当事人

的法定权利义务,但因施工合同中的不完全性,无法实现针对各 方利益相关者的有效约束,也无法实现各方的有效激励,从而在 工程中产生负面影响,引发工程争端所带出的一系列问题,无法 实现最终的工程目标[3]。

2.1 不完全合同引发激励不足

在现实的环境下签订一个完全的合同并非是容易的事情,也 是不现实的。由于不完全合同导致的激励不足,使得合同履行过 程中或者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可避免的针对产生的问题进行谈判 和商讨。激励不足主要表现在事前合同双方的投资不足,双方均

会给自己留有余地,因此在事后由于对方的行为给自己带来损 失,使得激励机制扭曲,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而减少事前的投资。 这种激励不足的漏洞存在会导致工程的有效投资不足,阻碍工程 项目目标的实现。

对于工程合同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而言,最终目的是获取利 润。由于施工合同的不完全性会使合同在内容上存在缺陷和漏 洞等,会产生承包人不能及时掌握资金从而造成成本亏损[4]。激 励不足会使业主与承包商针对彼此矛盾部分进行多次谈判,制约 着项目的实施。

2.2不完全合同引发约束失控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很多信息可能是掌握在信息优势的利益 相关者那一方,由于合同不完全性的存在,引发了大量的投机主 义行为,使得拥有优势的一方自身利益达到最大化,即合同中约

束失控行为。对于业主而言所关注四大目标即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为 了达到其投资的经济与效率目标自然希望承包商能够最大限度 的满足其期望标准,然而业主能够直观了解到的如实务工程量、 进度控制等一些变量的存在,不完全信息使业主无法直观地了解 承包商更多的行为。承包商采取一些业主无法主观上证实到的

措施,如降低材料的等级标准、擅自调整施工工艺、不按施工技术 标准施工等,承包商的投机主义行为使得其隐藏自己的行动,双 方的约束是不均衡的且产生了失效的现象,降低了工程项目实施 的效率[5]。

3解决工程中不完全合同的初步设想

诚实信用原则是施工合同条款或内容存在歧义、冲突、矛盾

时作为合同解释的重要依据,在施工合同订约、履约阶段,其占据 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双方在施工合同订约阶段时对施工合同总 价、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计算等具体内容进行 详细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违背自己的道德和诚信,不遵守施工 合同的相关约定,存在表里不一的情况,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承包 商满足招标人各方面的要求,表现出端正的态度配合业主的各方 面要求,但实际上技术和财务能力都不足且存在道德上的缺陷和 虚假的信息,除此之外承包商可能隐瞒其资质而造成更加严重的 后果。若保障施工合同约定和履约过程顺利进行,施工合同目标 也得以顺利完成,必须要有诚实守信原则[6]。合同双方当事人因 诚信不足产生不完全合同的补充难以达成一致、合同履行效率 低、与合同原有目的形成偏差等现象。

为解决工程中不完全合同而提出的初步设想如下,选择抽象 式方法对不完全合同进行完全化。在不完全合同产生时,双方为

收稿日期

:2016-09-18作者简介:姚瑶(

1972-),女,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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