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财务造假案例总结(截至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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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造假案例情况汇总
一、总体情况
1、以下统梳理了自2011年起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及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案例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关于其中涉及到的违规行为,比较典型的主要有以下几种:①IPO在申报材料中财务造假;②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中财务造假;③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④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因为项目问题而被处罚。
小兵后续将对上述典型违规问题分别进行总结和分析。
2、关于IPO财务造假问题,目前公布的也是大家所所熟知的案例包括(后附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具体案例):振隆特产、欣泰电气、登云股份、华锐风电、海联讯、天丰节能、新大地、万福生科、天能科技、绿大地、胜景山河。
当然还有参仙源的案例,作为新三板造假的第一案,还是值得重点关注的。
3、关于IPO财务造假的情形,简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种是在上市发行之前被发现财务造假(主要是这种情形,典型的如胜景山河、天丰节能、振隆特产),一种是上市之后发现IPO时存在财务造假情形并涉及发行条件(典型的如欣泰电气、万福生科),还有一种情形是在上市之后发现IPO存在财务造假的情形但是不涉及退市的情形(典型如华锐风电、海联讯)。
4、从证监会最终决定的处罚方案来看,不同的造假情形处罚程度还是不一样的,万福生科类造假案例处罚程度最高,而上市之后发现的或者上市之前就发现的处罚程度较低。
当然,这个也比较好理解:IPO造假但是没有上市成功的企业最终没有对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造成重大损害,IPO上市成功才发现的财务造假情形如果不是特别严重,不会严重到退市的情形,那么处罚程度也会比较轻。
关于行政处罚,还需要注意的两个特点是:①近期的处罚力度要高于以前的处罚力度(比如罚款金额以前是一倍收入而现在是两倍收入);②IPO造假的案例中为此服务的中介机构都无一例外的也受到了相应地处罚。
5、关于IPO财务造假的目标,大家都很清楚:就是为了虚增利润,最终目的要不是为了让不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满足上市条件,要不就是保证企业在上市的时候可以募集更多的资金。
关于IPO造假的方式,当然也就是围绕利润的指标来进行了,最典型的无非是虚增收入或者虚减成本;当然在某些案例中,我们也关注到不仅对利润数量造假还对利润质量造假,对应收账款等指标进行优化。
关于财务造假的具体情形,小兵将在后面专门介绍。
6、从处罚决定书所披露的IPO造假的具体情况来看,企业财务造假的手段基本上都属于非常典型的,也是实践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如果在实践中能够充分履行尽职调查准则规定的义务,那么大部分造假情形应该能够发现或者至少能够引起必要的重视。
从相关总结来看,关于中介机构对于IPO财务造假核查程序方面的几个建议:
(1)根据相关准则的规定,完整充分地进行尽职调查并收集工作底稿,保证在形式上保证尽职调查的充分完整。
(2)对于重点财务需要进行专项核查并穷尽可能的调查手段。
①在外部核查方面,应该重点关注:客户和供应商的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独立的函证核查手段、关联方的核查和验证等。
②在内部控制程序方面,应重点关注:企业银行流水以及重要人员银行流水的核查,收入费用截止性测试以及穿行测试的核查,存货盘点以及存货管理制度的核查,成本结转流程以及内部控制措施的核查,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核查等。
(3)各方中介机构应该在各自的尽职调查领域,根据各自依据的相关规则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如果尽职调查不到位,就有可能承担相关责任。
(4)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文件中发表结论必须有充分的依据,不然就可能会构成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这在对律师处罚的方面更加明显)。
二、具体案例
1、发行前主动撤材料案例
2、发行后处罚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