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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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美国食品及药品监督局(FDA)的定义,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CRO)是指“a person [i.e., a legal person, which may be a corporation] that assumes, as an independent contractor with the sponsor, one or more of the obligations of a sponsor, e.g., design of a protocol, selection or monitoring of investigations, evaluation of reports, and preparation of materials to be submitted to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21 CFR 312.3(b)]”。CRO的雏形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的公立和私立研究机构,当时他们为制药工业界提供有限的临床前及部分临床试验服务。到今天CRO已经发展成一个相对完备的技术服务工业体系,目前CRO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新药产品开发、临床前试验及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新药申请等,几乎涵盖了新药研发的整个过程。2005年,
全球制药企业及生物科技企业用于新药研发的投资约为570亿美元,而其中约140亿美元的业务外包给CRO进行的,比例达到25%左右。这个数字有望在2010年增长到200亿美元。当前,在
全球新药R&D外包市场中,大型的跨国CROs占据着市场的主导地位并成为新药研发外包市场的主要驱动力。据统计全球10个最大的上市交易的CRO拥有超过50%的市场份额,最大的公司大
概占有12%的市场份额。目前,全球CRO的市场总值约为163亿美元左右,并以每年约14%的速度增长。美国和欧洲在全球CRO产业中居主导地位,占整个市场份额的88%左右。在中国市场,从1997年国内第一家CRO公司诞生,到2004年底,国内开展CRO业务的大大小小的国内机构已经达到了300家左右,发展的势头十分迅猛,但中国CRO在全球CRO市场中所占有的份额很小,甚至远远低于印度。根据Chemical Pharmaceutical Generic Association的报道,2005年印
度CRO市场总值约为1.2亿美元,而在中国的CRO市场,虽然从事CRO业务的机构达到了300
多家,但整个市场只有2千5百万美元左右,相当于同期印度CRO市场的五分之一。
我国CRO现状
1996年,MDS Pharma Service 在中国投资设立了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CRO,从事新药的临床试验业务。随后其它的跨国CRO开始陆续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如Quintiles Transnational,Covance 及Kendles等。而同期,随着一些跨国制药企业陆续在中国启动研发业务,进一步刺激了中国CRO的成长。但在中国CRO产业发展中起里程碑作用的就是1998年中国仿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形式所成立的SFDA,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药品管理法规,强化药品审查制度,我
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体系才逐步完善。
虽然目前我国从事CRO业务的各类机构达到了300多家,仅北京地区就集中了100多家。但这个新兴产业所存在的问题很多,尤其是国内的制药企业目前对CRO接受程度普遍不高,对CRO的认识还存在误区。现阶段,我国的CRO进行的多,是三类或六类药的临床研究,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规的完善,低水平重复仿制药的临床研究及报批数量势必大大减少,取而代之的将是大量的创新药物,这对于习惯于仿制药物临床研究的我国CRO也将是一个挑战。另外,现阶段CRO在我国的发展良莠不齐,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这也阻碍了其进一步健康发展。不过,虽然目前国内CRO的市场还处于开发阶段,尚不成熟,亦不规范,但是新药研发领域的专业化服务是一个很有发展潜力的市场,CRO的市场前景将是十分广阔的。
在这个市场中,与跨国CRO相比,我国的CRO虽然起步晚、规模小,但也有自身的优势,比如熟悉本国的医药发展状况、文化特点和行业管理方式,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临床研究部门有良好的关系,收费较为低廉等等。
一般来说,从组织形式上来讲,在中国从事CRO业务的主要有四类机构:
1、大学及公共研究机构。和西方发达国家不一样,由于中国制药工业整体缺乏自主创新的能
力,长期以来中国的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就担负着新药研究的重任,是中国新药研发的主体力量。
这类机构的特点是不以追求赢利为目的,而以著作、论文发表数目及所申请的专利数目来作为衡量标准;在管理模式上是一种典型的学术管理体系,这与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性CRO的流程驱动(process driven)模式有很大的区别;
2、外资CRO。这部分CRO主要是由跨国CRO或外资在中国建立的全控股份公司,比较有名的象
Quintile,PPD等。这些公司由于其外资背景,在资金实力及技术力量上有很大的优势。
3、本土CRO。象北京的Excel、Venture Pharm CRO,上海的New Summit Biopharma 等。
4、与外资合作建立的合资CRO。在这类机构中,比较有名的有:KendleWits,Ever Progressing
Systems(EPS)等。
另外,从所承担的业务内容上来讲,中国的CRO又可以分为三类:
1、从事临床前研究的CRO。这部分CRO主要从事与新药研发有关的化学、临床前的药理学及毒理
学实验等业务内容。比较知名的就是是无锡的药明德康(Wuxi PharmaTech)和北京的Bridge Pharmaceuticals,其它的还有上海的美迪西生物医药有限公司(Shanghai Medicilon)、上海华大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HD Biosciences)、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Shanghai
ChemExplorer)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