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权利要求”的面纱,专利权利要求的解读与解释方法,知识产权,刘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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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名称”对保护范围有限定作用,但本身不能被认为是“技 术特征”
– “人”不应作为“技术特征”
思考: “技术手段”与“技术特征”是什么关系?
• (三)权利要求的表达形式
• 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是“发明人”创造出来的(如吉普森权利要求、马库什 权利要求)
• 凡是符合“清楚完整”界定保护范围的撰写形式,理论上都可接受
• 基本原理:“说明书(附图)”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 法5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 《 欧洲专利公约》第69条:“欧洲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当由权利要求确定。
但是,说明书和附图应当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 思考: • 为什么“说明书(附图)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说明书是权利要求之
权利要求的“套路”
• 一种……装置(主题名称),包括A和B(点名) ,其特征在于: – 所述A,……(A内部的进一步“点名+连接”); – 所述B,……( B内部的进一步“点名+连接”); – 所述A与所述B……活动连接在一起。(A与B的连接关系)
示例:用“十六字诀”解读权利要求
注意:附图与权利要求的关系?
按撰写形式分类:
吉普森权利要求(Jepson Claim) 马库什权利要求(Markush Claim) 功能性限定( Means-plus-function) “程序模块构架”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指南2016》): “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 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其特征在于,该程 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
母(骨肉相连) • 试比较中国专利法第59条与《 欧洲专利公约》第69条的异同:“可
以”V.“应该”
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的关系:速写肖像与全息照片
• 关于说明书(法26.3)
• 充分公开(基石)
– “我从来哪里来?” – “要到哪里去?” – “我发明了什么?”
• 关于权利要求(法26.4)
• 在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基础上, “我请求保护(claim)什么?”
• “两部分撰写法”---吉普森撰写法(JEPSON)介绍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
列规定撰写: (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
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
说明书及附图来“解读”,才能准确把握其请求保护的范围
思考:
权利要求是如何“披上”法律外衣的?
• (二)权利要求的基本构件
– 由于权利要求的本质是“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而构成技术方 案的最小单元是 “技术特征”(包括“技术特征组合”)
– “全部技术特征的集合”构成“技术方案”---指向了权利要求的 “主题名称”
USB接口控制器(22)分别与USB总线插座 (23)、休眠及唤醒电路(24)、存储介质(1)和微 处理器(21)连接;
USB总线插座(23)通过USB电缆与数据处 理系统主机连接;
所述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由驱动程序 和固化在所述微处理器(21)中的固化软件驱动,
所述驱动程序被装载在所述主机上层操 作系统和底层操作系统之间。
• (五)权利要求的“文字表述”
– “文字肖像” or “文字素描”? “写实” or“写意”? – 不允许直接用“图”来界定权利要求(omnibus claim) – 权利要求与附图之间有密切关联
思考:
如何克服权利要求“文字表述”的局限性?
二、权利要求的解读规则与布局意识
• 2.1 解读规则
• 十六字诀: “合理命名” “虚实适当” “点名连接” “加减检验”
• 专利制度的基本设计:“公开换 保护”;
• 思考
– “公开”与“保护”的关系? – “公开”与“保护”的外在形式?
• 1.2 权利要求的本质、基本构件与形式
• (一)权利要求的本质
– 权利要求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技术方案 – “技术方案”是通过“工程图”来表达的---“图纸是工程师的语
言” – 权利要求是关于“技术方案”的“文字表达” – 由于权利要 “文字表达”具有天然的局限性,所以其必须通过
“合理命名”与“虚实适当”
• 存储介质(1):是快闪存储器
•
• 存储控制电路(2):
– 微处理器(21) – 通用串行总线(USB)接口控制器(22)
•
– USB总线插座(23)
– 休眠及唤醒电路(24);
该权利要求是如何“点名连接” 的?
关于“加减检验”,请根据各 个模块的作用,分析该权利要 求是否需要“加减” ?“加减” 的原则是什么?
14、 一种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包括存储介质 (1)和直流供电源(3),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存 储控制电路(2),该电路(2)包括:
微处理器(21)、 通用串行总线(USB)接口控 制器(22)、USB总线插座(23) 和 休眠及唤醒电 路(24);
所述存储介质(1)是快闪存储器;
所述微处理器(21)分别与USB接口控制器 (22)、休眠及唤醒电路(24)和Hale Waihona Puke Baidu储介质(1)连接;
揭开“权利要求”的面纱
---权利要求的解读与解释方法
刘国伟
2017年8月 清华大学明理楼214
大道至简
• 一、专利法实务中的基本问题 • 二、权利要求的解读规则与布局意识 • 三、案例分析 • 四、总结
一、专利法实务中的基本问题
• 1.1 说明书与权利要求的关系
• “说明书与权利要求的关系”是专利法实务的永恒主题(撰写、审查、 保护阶段均无法回避)
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 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 “主题名称”---“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其特征是”+“区别技术特 征”。
• (四)权利要求的类型
• 按保护主题分类:
– 产品类与方法类(Product & Process) – “用方法特征限定”的产品(Product by Process)
– “人”不应作为“技术特征”
思考: “技术手段”与“技术特征”是什么关系?
• (三)权利要求的表达形式
• 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是“发明人”创造出来的(如吉普森权利要求、马库什 权利要求)
• 凡是符合“清楚完整”界定保护范围的撰写形式,理论上都可接受
• 基本原理:“说明书(附图)”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 法5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 《 欧洲专利公约》第69条:“欧洲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当由权利要求确定。
但是,说明书和附图应当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 思考: • 为什么“说明书(附图)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说明书是权利要求之
权利要求的“套路”
• 一种……装置(主题名称),包括A和B(点名) ,其特征在于: – 所述A,……(A内部的进一步“点名+连接”); – 所述B,……( B内部的进一步“点名+连接”); – 所述A与所述B……活动连接在一起。(A与B的连接关系)
示例:用“十六字诀”解读权利要求
注意:附图与权利要求的关系?
按撰写形式分类:
吉普森权利要求(Jepson Claim) 马库什权利要求(Markush Claim) 功能性限定( Means-plus-function) “程序模块构架”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指南2016》): “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 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其特征在于,该程 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
母(骨肉相连) • 试比较中国专利法第59条与《 欧洲专利公约》第69条的异同:“可
以”V.“应该”
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的关系:速写肖像与全息照片
• 关于说明书(法26.3)
• 充分公开(基石)
– “我从来哪里来?” – “要到哪里去?” – “我发明了什么?”
• 关于权利要求(法26.4)
• 在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基础上, “我请求保护(claim)什么?”
• “两部分撰写法”---吉普森撰写法(JEPSON)介绍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
列规定撰写: (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
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
说明书及附图来“解读”,才能准确把握其请求保护的范围
思考:
权利要求是如何“披上”法律外衣的?
• (二)权利要求的基本构件
– 由于权利要求的本质是“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而构成技术方 案的最小单元是 “技术特征”(包括“技术特征组合”)
– “全部技术特征的集合”构成“技术方案”---指向了权利要求的 “主题名称”
USB接口控制器(22)分别与USB总线插座 (23)、休眠及唤醒电路(24)、存储介质(1)和微 处理器(21)连接;
USB总线插座(23)通过USB电缆与数据处 理系统主机连接;
所述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由驱动程序 和固化在所述微处理器(21)中的固化软件驱动,
所述驱动程序被装载在所述主机上层操 作系统和底层操作系统之间。
• (五)权利要求的“文字表述”
– “文字肖像” or “文字素描”? “写实” or“写意”? – 不允许直接用“图”来界定权利要求(omnibus claim) – 权利要求与附图之间有密切关联
思考:
如何克服权利要求“文字表述”的局限性?
二、权利要求的解读规则与布局意识
• 2.1 解读规则
• 十六字诀: “合理命名” “虚实适当” “点名连接” “加减检验”
• 专利制度的基本设计:“公开换 保护”;
• 思考
– “公开”与“保护”的关系? – “公开”与“保护”的外在形式?
• 1.2 权利要求的本质、基本构件与形式
• (一)权利要求的本质
– 权利要求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技术方案 – “技术方案”是通过“工程图”来表达的---“图纸是工程师的语
言” – 权利要求是关于“技术方案”的“文字表达” – 由于权利要 “文字表达”具有天然的局限性,所以其必须通过
“合理命名”与“虚实适当”
• 存储介质(1):是快闪存储器
•
• 存储控制电路(2):
– 微处理器(21) – 通用串行总线(USB)接口控制器(22)
•
– USB总线插座(23)
– 休眠及唤醒电路(24);
该权利要求是如何“点名连接” 的?
关于“加减检验”,请根据各 个模块的作用,分析该权利要 求是否需要“加减” ?“加减” 的原则是什么?
14、 一种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包括存储介质 (1)和直流供电源(3),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存 储控制电路(2),该电路(2)包括:
微处理器(21)、 通用串行总线(USB)接口控 制器(22)、USB总线插座(23) 和 休眠及唤醒电 路(24);
所述存储介质(1)是快闪存储器;
所述微处理器(21)分别与USB接口控制器 (22)、休眠及唤醒电路(24)和Hale Waihona Puke Baidu储介质(1)连接;
揭开“权利要求”的面纱
---权利要求的解读与解释方法
刘国伟
2017年8月 清华大学明理楼214
大道至简
• 一、专利法实务中的基本问题 • 二、权利要求的解读规则与布局意识 • 三、案例分析 • 四、总结
一、专利法实务中的基本问题
• 1.1 说明书与权利要求的关系
• “说明书与权利要求的关系”是专利法实务的永恒主题(撰写、审查、 保护阶段均无法回避)
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 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 “主题名称”---“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其特征是”+“区别技术特 征”。
• (四)权利要求的类型
• 按保护主题分类:
– 产品类与方法类(Product & Process) – “用方法特征限定”的产品(Product by Pro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