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方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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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方法分析
摘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期出现的绿地系统规划新类型。
因对城市规划区及其绿地内涵的不同理解使得理论探讨与规划实践出现分化。
从分析《城乡规划法》及城乡一体化发展对绿地系统规划的影响人手,在梳理城市规划区及其绿地系统内涵的基础上,探讨了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导向,并结绿地系统规划实践体会,提出了城市绿地系统的分类体系、规划分析与评价方法、规划布局对策。
关键词:城市规划;绿地系统;
1前言
自2002年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下简称《纲要》和《标准》)以来,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逐步规范与完善,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纲要》和《标准》在面对我国当前快速城市化背景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鉴于此,在坚持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与细化的编制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实践,尝试在《城乡规划法》权限下,通过增加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层次来统筹中心城区与外围绿地建设,以期达到构建城乡一体化绿地系统的目的。
2 绿地系统内涵及规划目标导向
由于历史原因,绿化、绿地、城市绿地的含义演化及对含义的相互关系的理解及界定存在分化,《标准》的条文解释中称“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
它包
含2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规划实践、我国的城市规划与建设实践及发达国家城市化结果来看,城市一般是由未来一定时期内或更远,城市化空间扩展的城市建设区(包括现状城市建成区、规划的城市建设区、未来城市化发展的城市建设区)、经调整控制的乡村建设区、基本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保存与保护区、基础设施廊道及区域性公共设施控制区、基本农田区以及可能存在的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或遗产保存区等
区域组成。
因此,我国城市绿地系统内涵可理解为上述区域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乡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起到美化城乡作用的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主要应针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中空间管制划定的“四区”绿地进行深化与细化、并进行统一布局和安排。
其主要目的应是从城乡一体化角度出发、构建支撑乡村区域与中心城区的绿地体系框架与结构、弥补中心城区内城市绿地系统在生态与游憩功能上的不足,并引导城市范围内绿地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城乡绿地一体化的实现。
规划目标导向不明确是导致我国城乡规划“虚化”的根本原因,在绿地系统规划的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中表现明显。
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划目标导向应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沟通中心城区绿地和市域绿地,弥补了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与市域绿地系统跨度过大的缺陷,在两者之间起到了过渡、联系的作用。
2)深化与细化对城市规划区“四区”绿地的管控,保障城市规划区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健康的有序发展。
3)有效保护与管控城市规划区内对未来城市结构布局起到关键性引导作用的生态保障区与敏感区绿地,防止城市连片发展,避免城市无序蔓延。
4)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串联各类郊野公园与各种游憩廊道,综合开展各类郊野游憩活动,弥补中心城区的不足。
基于以上的思路,笔者认为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应作为一个独立规划,需将城市中心区绿地系统整体纳入,从结构与城乡互动层面进行总体布局。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应在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重点针对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内的绿地进行布局,不再探讨《标准》中“其他绿地”类型的布局与控制问题,可克服城市绿地规划指标虚高、重复统计、乱统计的现象。
对上述问题的客观理解有助于增强绿地系统规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有助于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符合我国城市化特征。
3 城市绿地分类分析
《标准》实施以来,其分类的科学性与指导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并有效促进了城市建设区城市绿地的发展。
但因城市不断扩大及《标准》中“其他绿地”缺乏明确的细化分类,导致在规划实践
中对城市绿地的分类有共识也有分歧,而具体反映在对城市范围内与规划建成区之间的绿地类型划分的归属上。
这一认识问题,除不利于开展分层规划与管理外,更重要的是《标准》中的分类很难反映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城乡建设与发展对绿地的需要,也很难面对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因城市用地无序扩展、人口大规模集聚以及因城市化带动的农业土地整理等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式对区域与城市造成的生态环境危机与挑战,其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管制要求也难以协调。
为此,绿地系统规划中对城市绿地分类进行了探讨,从统筹发展城乡绿地、一体化构建城乡生态与游憩支撑空间出发,城市自然与人工空间特征,以及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四区”的管制要求,将城市绿地类型按功能划分为5大类18中类(表1),并依此进行了绿地分类分级空间管控规划,其5大类含义分别为:
1)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类绿地:该类型是指典型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保护和培育地区,主要包括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
2)乡村旅游与游憩类绿地:该类型是指乡村地区以提供观光游览、娱乐健身、休养疗养、旅游度假、郊游探险等户外游憩活动为其主要功能的地区。
3)人居生态保障类绿地:该类型是指能够控制与引导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保障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与安全的生态保护与培育区,起到卫生、隔离、安全防护等作用的自然与人工林地与林带。
4)园林生产类绿地:该类型主要指位于城乡建设用地之外,为城乡园林绿化建设供给苗木、花草、种子等的各种独立苗圃等(不合基本农田区苗圃及临时苗圃)。
5)城乡建设用地类绿地:该类型是指城市、镇及乡村建设用地内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各类绿地类型,其含义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前4类保持一致,相关要求按国家规范执行。
表1六安市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绿地类型划分一览表
从绿地系统规划实践来看,此种分法较好地体现了规划目标导向,协调了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满足了国家分“条块”管理的行政需要,深化与细化了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要达到的目标与“四区”管制内容,可作为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实践的参考。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方法分析
长期以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的经典方法就是对绿地现状指标、规模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绿地发展的优势与动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围绕绿地分类中的各类绿地进行布局,确定各类绿地指标等。
但是城市规划区与城市建成区有别,其问题较复杂,规划目标导向也不同。
从上述对城市规划区绿地及规划目标导向的理解来看,其绿地系统布局关键是要采取合理的规划分析与评价方法、拟定可操作的规划布局对策与手段。
4.1 规划分析与评价方法
文章充分参考日本《绿地基本计画》中以绿地基本功能入手的分析评价法后,在城市规划区实践中,尝试并应用“绿地功能效应评价法”来进行单因素、综合因素叠加分析与评价绿地及效应(图1),依据评价结果进行空间上的总体布局,以期使有限的绿地资源发挥综合与最大功能。
从绿地基本功能出发,对绿地进行分析评价,有助于使规划布局立足于绿地实际功能,避免了设计师依赖个人感性认识进行分析评价的现象,也避免了评价结果与规划内容脱节,增强了规划布局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4.2 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在分析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中采取的绿地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如景观资源保护、绿道建构等)后,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践中提出了如下空间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1)二优保:强化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边界与提级安排,依法分类分级优先保护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
2)三自律:(1)“城市环境自律”:加强城市内部绿地系统建设,减轻城市对区域生态的副效应。
(2)“乡村环境自律”:加强农业生产区的管理,培育农游结合型农园区,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
(3)“景观资源区环境自律”:加强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建设管理,杜绝对资源的建设性破坏。
3)四廊建:重点保护与建构“蓝、山、紫、游”4类生态与游憩
廊道。
4)五区通:重点保护与建构“城域、城城、城乡、城景、景景”5类地区绿色连通廊道。
即“城市与区域、城市与城镇、城镇与乡村、城市与景观区、景观区与景观区”间的廊道。
5)网状构: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采用绿道修复与重构手法,优化配置绿道结构,并使绿道网络化,满足动植物迁移和传播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达到培育多样性物种和营造丰富景观的目的。
6)绿产化:在强调严格保护并不以牺牲资源和生态系统为代价的前提下,依托各类“绿色生态工程”,活用与绿色利用生态与景观资源区,构建类型多样、层次丰富的绿色旅游服务体系及绿色产业链体系。
从绿地系统规划实践来看,此种分法较好地体现了规划目标导向,协调了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满足了国家分“条块”管理的行政需要,深化与细化了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要达到的目标与“四区”管制内容,可作为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实践的参考。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方法分析
长期以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的经典方法就是对绿地现状指标、规模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绿地发展的优势与动力、存在的主
要问题与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围绕绿地分类中的各类绿地进行布局,确定各类绿地指标等。
但是城市规划区与城市建成区有别,其问题较复杂,规划目标导向也不同。
从上述对城市规划区绿地及规划目标导向的理解来看,其绿地系统布局关键是要采取合理的规划分析与评价方法、拟定可操作的规划布局对策与手段。
4.1 规划分析与评价方法
文章充分参考日本《绿地基本计画》中以绿地基本功能入手的分析评价法后,在城市规划区实践中,尝试并应用“绿地功能效应评价法”来进行单因素、综合因素叠加分析与评价绿地及效应(图1),依据评价结果进行空间上的总体布局,以期使有限的绿地资源发挥综合与最大功能。
从绿地基本功能出发,对绿地进行分析评价,有助于使规划布局立足于绿地实际功能,避免了设计师依赖个人感性认识进行分析评价的现象,也避免了评价结果与规划内容脱节,增强了规划布局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4.2 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在分析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中采取的绿地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如景观资源保护、绿道建构等)后,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践中提出了如下空间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1)二优保:强化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边界与提级安排,依法分类分级优先保护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
2)三自律:(1)“城市环境自律”:加强城市内部绿地系统建设,减轻城市对区域生态的副效应。
(2)“乡村环境自律”:加强农业生
产区的管理,培育农游结合型农园区,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
(3)“景观资源区环境自律”:加强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建设管理,杜绝对资源的建设性破坏。
3)四廊建:重点保护与建构“蓝、山、紫、游”4类生态与游憩廊道。
4)五区通:重点保护与建构“城域、城城、城乡、城景、景景”5类地区绿色连通廊道。
即“城市与区域、城市与城镇、城镇与乡村、城市与景观区、景观区与景观区”间的廊道。
5)网状构: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采用绿道修复与重构手法,优化配置绿道结构,并使绿道网络化,满足动植物迁移和传播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达到培育多样性物种和营造丰富景观的目的。
6)绿产化:在强调严格保护并不以牺牲资源和生态系统为代价的前提下,依托各类“绿色生态工程”,活用与绿色利用生态与景观资源区,构建类型多样、层次丰富的绿色旅游服务体系及绿色产业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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