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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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发展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入世后我国金融业面临最冲击的领域。虽然我国互联网金融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发展,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管理制约了我国网络金融的进一步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当今网络金融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与风险管理。

关键字:互联网金融现状发展风险管理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现状

网络金融是在国际互联网上实现的金融活动,包括网络金融机构,交易,市场和监管等到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代。

(一)第三方支付发展方兴未艾

自1998年北京首信、网银在线等第三方支付公司出现起,第三方支付历经十几年的发展.。截至目前,央行已为197家企业颁发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市场上出现了一批颇具实力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既有基本定位于个人支付的支付宝、财付通和银联电子支付,又有着重细分行业的快钱、易宝支付和汇富天下,还有专注于银行卡受理环境

的银联商务和拉卡拉等,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有第三方支付的身影,第三方支付市场整体呈现繁荣增长态势。

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第三方支付市场也随之高速发展。易观国际统计数据显示,自2008年至今,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总金额由2356亿元飞速跃进到2011年的2.16万亿元,仅2012年上半年就实现了1.55万亿元的总支付金额,预计2014年将达到10万亿元左右。

图1 2008-2014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

数据来源:易观国际·易观智库

(二)移动支付异军突起

近年来,移动支付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增长。2011年全球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是2400亿美元, 2015年全球移动支付的规模将达到1万亿美元,用户5亿人;2011年移动支付占全球支付市场比例%

亿元

约为1%,2015年将超过2.2%。

图2 2010-2014年中国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

数据来源:易观国际·易观智库

(三)网络借贷风生水起

网络借贷是指在网上实现借贷,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这个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网络借贷模式起源于欧美,已形成单纯平台中介模式、复合型中介模式与社交平台相结合模式,以P2P 为主。这些平台因应了小额资金拥有者强力的投资理财欲望和小额投资者无法从银行取得资金的困境,满足了草根民众的金融需求,在数年内已经培育起数十亿的规模,发展十分迅速。中国首个面向网上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阿里小贷成立于2010年,开业不到三年已经为超过13万客户融资超过260亿元,成为网络小微贷款的成功案例。

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对策 %

亿元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

首先,应尽快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出台有关业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性质、地位和经营范围做出规定,明确资金流动与退出方面的规则。其次,要建立互联网金融业务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并对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标准、风险较高的平台要坚决予以关闭。第三,要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政府部门不仅要出台有关管理办法,还应推动建立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健康发展,由此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盈利能力。第四,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立法的经验,完善对消费者隐私保护、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以及交易证据确认等方面的规定,最终营造权责分明、法理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体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监管,过度监管则会遏制行业创新。互联网金融创新需要自由开放的环境,监督体系纪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又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目前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内尚未完全掌握行业发展规律和路径,相关监管应谨慎。公共融资监管是金融监管的一个主要方面,监管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不涉及公众集资的其他方面给予适度自由1。金融监管主要的任务是保护金融创新和确保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国家网络金融管理体系。梳

理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范围,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的监管部门;二是设立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探索功能监管模式,推动新型网络金融服务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的实施。加强国际间网络金融监管合作;三是制定互联网金融进入门槛的标准。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分类标准,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操作规范监管;四是重视非现场技术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广泛运用,加强非现场监管;五是增强信息透明度,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交合规报告;六是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做好互联网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推动互联网金融融资规范化和合法化,防止非法融资,防范电子支付金融风险,严格监管网上非法金融交易活动,规范虚拟货币流通秩序;七是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提供良好的监管环境。(三)提升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

第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个人资信状况日益透明化,提高客户资信审核的准确性,建立互联网金融平台信用体系,发展信用评级服务市场,解决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二,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教育和保护工作,针对目标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提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严肃查处互联网金融信息的不实宣传,严密防范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违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等活动。第三,完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控制,例如建立资金监管和反洗钱制度等,防范互联网金融平台发生资金挪用和洗钱等风险事件的发生。第四,加大信息披露的程度,构建更加人性化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体系,增强互联网金融操作的规范和流程,

形成相互信任的互联网金融交易市场。

(四)优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

互联网金融尚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政府加以扶持和引导,不断优化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环境。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设立,支持互联网研发中心建设和互联网金融机构要素市场发展,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给予适当的风险补贴或贴息支持;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搭建互联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征信系统建设,将互联网金融平台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范围,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开放征信系统接口,为互联网金融主体提供征信支持。加强对于公众的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宣传,拓展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教育渠道,增强公众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风险管理

基于前述网络金融的特征,网络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一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一)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1,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的风险控制工作都是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那么电子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就成了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而这种风险不仅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以及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因素,而且来自网络外部的恶意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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