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习语翻译方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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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习语翻译方法论文

摘要:影响习语翻译的因素很多,习语也因此成为一种语言中比较特殊的部分,译者在处理习语翻译时既要兼顾习语的意思,又要保留习语的风格,还要考虑读者的接受,这就给译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在翻译时,我们常常会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希望上面提到的几种翻译方法,能对译者有所帮助,能够最大化的呈现习语的精髓。

一、习语翻译

习语是语言的精髓,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生活中沉淀下来的勤劳与智慧的结晶,是本民族语言中特有的语言现象,无论是在口语还是书面语中,使用习语都可以大大增加语言的生动性,增加语言的美感。正是因为它的特殊性,习语翻译就给译者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既要准确译出它的意思,还要译出习语包含的文化内涵。

二、方法

1.找对等词

人们虽然身居不同的地域,但是有着相似的劳动和生活经历,对大自然也有着相似的态度。正由于此,不同民族的语言中都有对同样的现象和情形的描述和所指。例如,英语中有strike while the iron is hot,汉语中与之对应的也有“趁热打铁”,这两种表达无论从修辞还是意义上讲几乎是对等的。再比如fish in trouble waters (浑水摸鱼),show one’s t rue color (露出真面目), pour oil on fire/add fuel to the flames (火上加油)也都是一一对应的。

2.替代

替代可以说是前一种方法的扩展,唯一的差别是原文和译文不是绝对的对等。为了让习语便于理解,我们可以改变习语中的个别词。不同的是我们会用其它词使源语的所指更明晰。比如,英语中如果要描述房间凌乱的样子,会用到at sixes and sevens,而在汉语中我们则用“乱七八糟”。英语中用的数字是“六”和“七”,而我们用的数字是“七”和“八”,尽管数字不同,但是两个习语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都是指凌乱,不整洁。再比如,英语中的to get blood from stone和汉语汇总的“糠里榨油”都是指不可能的事情,这里的糠(bran)替换了stone,而油(oil)替换了blood,但是翻译的时候意思是相通的。类似的例子还有a drop in the ocean(沧海一粟),look for a needle in a haystack(大海捞针),rolling stone gathers no moss(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等等。

3.增译

增译法是指在翻译的时候增加源语中没有的词,以和汉语中的习语对应起来。比如be in two minds(三心二意),catch at shadows (捕风捉影),two-faced tactics(两面三刀)等。

当直译不能很好地传达英语习语的意思,而意译又会造成习语风格的却失,我们就会通过增加词语来传递意义,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去寻求更好的解决。比如make hay while the sun shines(趁着晴天晒干草,莫失良机),“趁着晴天晒干草”属于直译,传达了原文的意义和风格,但是读者或许不能够很容易的理解其暗含的意义,如果通过意译的手法,加上“莫失良机”,这就增加了译文的可读性。

4.简化

与之前提到的增译法不同的是,简化是指要省略英语习语中的词语。有的英语习语中,相同的词语会反复多次出现,在翻译这类习语时,为了让译文更简洁、明了,我们不需要翻译出每一个重复出现的词语。

5.释义

当英语习语在汉语中找不到恰当对应的词语或是英汉两种语言风格相去甚远时,这是最常用的方法。尤其是像与神话和典故有关的习语,有着浓厚的民族和地方色彩,如果不加解释,目的语读者就很难理解。在这种情况下,释义就大大增加了译文的可读性,但也要避免过度释义。比如:

原文:┄that the female Bounbym instead of being the Gorgon he had expected, was young, and remarkably pretty. (Dickens,Hard Times,Ⅱ,Chap.Ⅶ)

译文:出乎他的意料,那位女士波贝,并非一个看一眼就会把人变成石头的面目丑陋的女妖高根,而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女性。

高根是希腊神话中的女妖,一条条的蛇是她的头发,她的眼睛非常可怕,但凡有人看她的眼睛,看她的人就会立即变成石头。狄更斯这里提到高根,是想在丑陋的高根和一位貌美的女子两者间形成对比,制造一种幽默夸张的效果。如果我们仅仅将其译成高根,其可读性就会大打折扣;如果译成“丑八怪”而不是“一个看一眼就会把人变成石头的面目丑陋的女妖高根”,原文也就失去了它原本的生动,

也实现不了跨文化传播。

6.加注释

有时候,用以上所提的任何方法翻译英语习语都显得不妥。为了既能实现文化传播,又能保留原文精髓,我们会运用加注释的方法。例如:

原文:Just in the middle of the chess, he had to throw up the sponge.

译文:棋下到中盘他就只好投子认输。[注:“sponge” 是拳击中用以擦身的海绵。它还有个用途,那就是:在比赛中,当一方遭到对手的沉重打击,眼看就要被对手击倒的时候,他的教练或副手就把擦身用的海绵往空中一仍,或是投入拳击场,作为裁判员承认失败的一种形式。]

再比如as American as apple pie 如果译为“像苹果馅饼一样是典型的美国式的”,这样的译文,中国读者读起来或许会感到吃力,所以我们不妨加一些注释,“[注:苹果馅饼是美国人喜爱的甜食之一,据说是美国人发明的,因此这个短语用来强调某种东西是真正美国式的。]”。

通过加注释,中国读者对于英语习语会有一些新的认识。通过在括弧里或是在译文后加注释,会拓宽中国读者的知识面,对于儿童来讲尤其如此。这一方法或许会降低可读性,但是如果读者一直置身于这样的异国文化中,他们将会渐渐对此熟悉并且很自然的接受,就像“象牙塔”,“武装到牙齿”这样的表达已经被同化进入汉语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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