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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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迎接**市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通[2016]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进行认真梳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建设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局一直以来坚持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指导思想,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为重要依据,对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材料试验检测工作严格按法规、规范和“八个百分之百”执行管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始终把学校建设的质量监督列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我们的目标是把学校工程建设成为“阳光工程”“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突发自然灾害的“避难所”工程。

二、全县近几年学校建设基本情况

2016年至2016年4月,全县学校建设项目共50项,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投资额亿元。其中,2016年20项,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额万元;2016年14项,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额万元;2016年11项,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额万元;2016年3项,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额万元;2016

年2项,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额万元;2016年截止目前暂无申报项目。

三、学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一)抗震设防烈度情况

自2016年四川汶川地震以后,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县学校建设标准均全部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按8度一组设防烈度,地震加速度进行设计建设,在质量监督管理中我们注重审查施工图在审查中是否经专家组对抗震设防进行了专项审查通过,施工图经审查是否取得合格证书。

(二)具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1、在办理建设程序手续的过程中,只要项目前期的立项、土地、规划手续齐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我局均对学校项目实施绿色通道,采取“优先、快速”给予办理,并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费用给予最大限度的减免和优惠。前期所有学校建设项目均全部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领取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纳入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管,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在监督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质量的同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均要求做到详细记录,各种材料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对原材料的使用

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或堆放在施工现场,从源头上把好材料进场检验关。

3、整个监督工作严格按《监督计划》实施,随工程进度对关键部位、工序进行质量抽查,层层把关,每道工序必须达到设计,施工规范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自检合格后,向质监站报检,即报即检,监督人员做到全天候服务,确保施工质量。

4、把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的验收列为监督重点,由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加强实体检测力度,确保学校项目工程质量。我们除对建筑原材料进行抽测外,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柱墙板保护层厚度、置筋拉拨检测、电气绝缘电阻、防雷接地电阻等进行检测,通过增加检测手段,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判断,从而提高了工程监督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

(三)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时刻关注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积极配合教育局开展对学校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并对巡查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杜绝质量隐患的存在。

四、存在问题

1、学校建设项目未报先建突出。2016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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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午,由住建局牵头,召集局属涉及办证的部门:基建所、安全站、档案室、综合办、定额站和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2016年教育系统50个学校建设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事宜进行协调,结合各科室职能职责,就办理手续所需提交资料的审查情况和相关费用交纳情况进行协商,但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手续滞后,无法按建设程序要求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导致工程未报先建,属违规建筑。

2、施工图审查严重滞后。自2016年汶川地震后,新建设的中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被列为灾后的避难场所,设防烈度的提高,施工图审查工作至关重要,据了解50所学校建设工程审图工作不容乐观。

3、工程竣工备案率低。历年标准化学校和校舍安全工程由于县级、乡镇配套资金严重不到位,建设单位无资金交付所涉及的专业验收部门(规划、环保、消防)相关费用,及时领取专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导致工程资料不齐全,无法正常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我局拟发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未批先建项目的整改通知》(宜住建[2016]28号),其中涉及学校建设项目未办理备案的共28项,已于2016年3月11日通过政府公文网转发至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其负责督促落实,截止2016

年4月22日,项目备案工作成效不佳,仅有耿家营中学2016年建设的标准化学校和校舍安全工程、狗街中营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共3项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

五、下步措施

1、针对“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依法落实城镇住房配套建设中小学的有关规定”。建议由规划部门按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对**县城进行统一规划,分片区完善中小学的配套建设统筹管理。

2、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督促2016年度50所学校项目尽快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各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把关,杜绝由于监管失控,导致出现新的质量问题。

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宜政办[2016]295号),凡规划区范围内的人防异地建设费全免,其余所涉及费用均按标准减半收取。

4、2016年所涉及的50所校舍的建设管理任务艰巨,建议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协同配合我局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落实。

5、针对标准化学校和校舍安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已投入使用的问题,将与县教育局进行对接,制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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