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天命观

《论语》中的天命观

《论语》中的天命观

阳淼

内容提要:“天命”思想于中国哲学思想,有始基性的意义,关系到对整个中国哲学的理解。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周人对“天”进行的新的意义建构,贯注“天”以道德的内涵,成为儒家天命思想的重要源头;第二部分,着重讲述儒家经典文献〈〈论语〉〉中的天命观,目的在于阐明在孔子那儿“天命”初步完成了由外向内的转化,将天命在人心中牢牢的矗立起来;第三部分论述了人之为人对天命应有的三个态度:体认、敬畏、持守,人应该在道德的行为中确定生存的目的和意义。

关键词:孔子天命体认敬畏持守道德

近代以来,伴随着鸦片战争的一场地震,中国的“天”在下降,

“天命”在陨落,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在一夜之间坍塌了大半。灾难之后,如何在原有的废墟之上,重建中国人的精神之家,这不仅是精神建筑师的重担,也是故土之子的责任。我写这篇文章并非出于“整理国故”的目的,而是想找回一些我们已经失落的“家”的感觉。

一.“天命”梳理

“天”字,在殷商时代早就有之,但并非有作为至上人格神的意义。《尚书商书盘庚》中有:“先王有服,克谨天命。罔之天之断命,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1] 在殷商时帝是最高的人格神,它主宰人间的一切。天是在周时才受到格外的重视。<<殷墟卜辞综述>>里说:“(殷商)卜辞的天没有作为上天之意的,天之观念是周人提出来的。”[2] 天的本意是“颠”,即指人的头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对其的注释是:“……颠者,人之顶也。以为凡高之称。始者、女之初也,以为凡起之称。然则天亦可为凡颠之称。臣于君,子于父,妻于夫,于民事皆曰天是也……至高无上,从一大。至高无上是其大无有二也。故从一大。”[3] 许慎在说及天的本意时无外乎人的头顶,而天的注释却显得深厚凝重。在注释的底层有一种建构,即对天的一种意义建构,在周时便赋予天与“帝”不同的内涵。周人的这番努力为未来的新天进行了新的意义奠基。周人的新构建与其重视天文学,重筮占,重农业的传统息息相关,共同养成了对天的考查,思考,认识和崇拜,同时又塑造了周人深厚的理性精神。他们对天的新构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天的权威重点放在“命哲,命吉凶,命历年” (<<尚书周书召诰>>)三个方面,突出了至上神在社会人事方面的特殊作用。

周人特别把这三方面突出出来,说明他们对至上神的把握和认识是紧紧围绕社会政治这个中心进行的。这就不同程度的摆脱了殷人帝观念中表先出来的神话崇拜的特征,为进一步为至上神以理性的内涵打下基础。

二,赋予天以道德的意义,作为“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的客观依据。

《尚书周书》中有“天德”一词,《吕刑》说:“惟克天

德。”“天德”是指上天立下的道德准则。上天监察世间统治的好坏,就拿这个标准去衡量。周人赋予天以至善和赏罚明辨的特性,使天成为人世间王权的监督者。一个明德的君王,上天会把大命交给他。周康王时代的《大孟鼎》,《麦尊》等铭文中,已经出现“天子”一词,表明西周初期或稍晚天子观念开始形成。《尚书周书蔡仲之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为怀。”天,在这儿不是作为纯粹自然的法则,而是体现为道德意义的法则和秩序。

三,抛弃殷人帝信仰中的盲从性,以理性的态度提出天不可信,“惟人”的观点。

在《尚书君奭》中,周公认为周的基业能否长久,在人不在天。商王朝的覆灭在于失德,违背了上天的旨意。天虽然降大命给我们,诚心的帮助我们,但我们千万不可以忽视它的威罚,让民众产生不满的情绪,一切都在人为。此时,天在周公的眼中开始失去其神圣的位格性了,这是天至上观念转变的第一步,但依然有至上神的影子,在新的理解中,天已经有了确定的道德内涵。周人在对天的构建过程中,产生了“以德为本”、“以天为宗”,使人与天靠着德行统一起来了。“‘天’的神性的渐趋淡化和‘人’与‘民’的相对于‘神’的地位的上升,是周代思想的发展方向。”[4] 不仅使至上神的天威在社会政治领域中得到充分的发挥,且人的力量也在德教的自我约束中参与了天命的运作。从帝到天,由殷人猜度(卜)的对象,变成了可以认识可以理解的对象。人作为上天旨意的执行者,也从对天的盲目信从中解脱出来,靠着自我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主宰着自我(“惟人”),以企与天命永远合一。迨至春秋战国时期,天的人格神意味进一步淡化。天由盘旋在我们头顶上的超越物,不仅成为先哲们思考的对象,而且开始与他们最敏感的神经相勾连。天的意义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逐一而朗现。

一般说来,天有三重含义:1、指人头顶上苍苍然的天空,自然之天。2、超自然至高无上的人格神,有意志能创造万物,并主宰一切,亦称为帝,超越之天。3、宇宙的本源已没有作为意志主宰之天的意义。被看作自然的是人性的依据,道德的依据,根源之天。

所谓命者,天之令也,以天开命。“命”一般有三个含义:1、宿命,命运。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2、天命,性命。“子罕言利与命。”(《论语子罕》)3、命令,辞命。“厥党童子将命”,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论语宪问》)。

“天命”,上天的旨意或命令。引申开来,一指必然性或命运。二指先天的自然禀赋。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人性的善,都是先天的赋予。天命意义的凸显在于西周以降天人意义的突显。

二、《论语》中的“天命”

在西周初形成的天命思想是后来儒家思想的重要来源,如果说孔子是先秦文明的集大成者,那么周公便是开启者,周孔思想一脉相承,孔子在周公的天命思想上有所损益,形成了早期的儒家天命观。

在《论语》中,由孔子直接讲“天”的有12处,分别出现在《八佾》、《雍也》、《泰伯》、《子罕》、《先进》、《宪问》、《颜渊》、《子张》、《尧曰》、《阳货》章中。除去天命外,与天相关的有15处:《八佾》、《里仁》、《泰伯》、《颜渊》、《季氏》、《宪问》、《微子》、《子张》中的“天下”,《公冶长》中的“天道”,《季氏》中的“天子”。其中,“天下”多有四海八方六合之意,“天子”是指承运上天而享有王命的人。

《论语》中与“命”有关的有《雍也》、《泰伯》、《子罕》、《先进》、《宪问》、《季氏》。“天命”在《论语》中正式出现过的只有两处:一是《为政》篇中的“五十而知天命”,二是《季氏》篇中的“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此外还有四处值得一提:1、《雍也》篇中的:“亡之,命矣夫!”2、《先进》篇中的:“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朱子对这儿的“命”明确指出:“命,谓天命。”3、《宪问》中的:“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4、《尧曰》中的:“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我个人认为,这儿的“命”也作“天命”解。但这并非本文所要论述的重点,入手处仍在

《为政》和《季氏》两章中的“天命”。

正如孔子所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距。”所谓十五,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并非确数,只是表示进境过程而已。“天命,即天道流行而赋予物者也,乃事物所以当然只故也。知此则知极其精,而不惑又不足言矣。”[5] 于此首先表明了天命是天道所赋予物的,是可赋予物的,是此事物之所以为此事物根据的。如前所述,孔子把知命作为为君子、立、知人的前提,可见知天命在孔子的心目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知,既是志于学、立于学、不惑所要达到的的目的,亦是进入耳顺,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的起点。

志于学-立于学-不惑-知天命-耳顺-从心所欲,我们可以说这是圣人求学问学的近进之路,也是其人格与心灵培养的历程。知天命需要一系列的历程奠基,既是为“知”这一行为奠定深厚的基础,更是为进入下一历程作好准备。由开始的志于学,通过立志而确立毕生为之奋斗的价值目标。到三十而立于学,立于所学的主脉,由所学所得为自己对目标的寻求提供深厚的积累。再到不惑时,心中一片明朗,找到所学于心中所一以贯之的东西,明辨于内外之分,内心已确立起来的原则使自己不迷惑于外物,进而达到知天命的境界。天命与自己的内心已然相沟通,神圣的天命与自己的内心之旨贯通起来,便知何为天命。与天命沟通,这是一种自由意志的大化流行,用一颗与天命相得莹然的心去体贴世界,这就是耳顺。与天命亦趋亦随,心中的自由外化为自然[6],所行所为无所拘束,不为外物所束缚。这便是圣人知天命后的境界。知是心灵旅程的里程碑,而非终点站。由“知天命”而后打开的是更加美妙的风光。

孔子在《季氏》中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畏天命,就是随时谨慎小心,在行为上多作检讨,小人不知天命也就是不畏天命,因而行无忌惮了。“不知天命,故不识义理,而无所忌惮如此。”[7] 在天命处识得义理,于义理处仰视天命。“天命者,天所赋之正理也。知其可畏,则戒谨恐惧,自有不能已者,而付畀之重可以不失矣。大人,圣言,皆天命所当畏。知畏天命,则不

得不畏之矣。”[8] 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于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君子三畏这个层面上,天命、大人、圣人之言,是放在同一平台上的,或者说三者之间是相通的。大人,圣人之言是天命的另一表现形式,君子可以在大人或圣人之言处聆听天命,那么大人或圣人之言便是天命意志的人间使者。天命是君子识得自己,识得义理,甚至于识得他人,识得万物的前提与保障。比《论语》稍后的《中庸》开篇便指出“天命之谓性”,“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此理皆由此出,道之体也。”[9] 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天与人是息息相通融为一体的,人与世界不是主体-客体的二分式关系,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和谐整体。正因为如此,人性与天是相贯通的,人性是由创化不已,生生不息的天命,赋予到不同的个体生命中形成的。天命至高无上,不偏不倚,留驻在人身上的天命具有同一性,普遍性,由于前面所提,天命已被赋予至上的道德性,所以,天命天道内在于主体,形成具有道德本体的人性,人性就是道德的善本身。由此可见,天命既是人性的超越性原则,又内在于人性,二者是合二而一的。(此即近来人们常说的“内在超越”?)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天命所赋予的与禽兽的那一点点区别。天命是人性的保障与见证。

天命既然内在于人性之中,在人的本性中就形成了善的道德本体。天命不在心性之外,只要尽心尽性便能知天。所以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者,则知天。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章句上》)既然,天所赋予的“性”就是道德的善的本身,尽善便是尽性,尽性便是知天命、体天命。这是中国儒家“天人合一”思维模式的绝佳展现。要与天命相契合,就必须成德,成就道德,德性是通向天命的唯一途径。天命的普遍性表明了成德并非某一群出身高贵的人所独享的专利,任何天之子民都有成圣成贤的可能。成德不仅仅是落实到一个善行本身就就足够了,而是一个无限的渐进的'过程与境界。大人,圣人便是体现了天命之性的人,这是一个成德的功夫境界,随处体验天命的心灵成就。这一境界的到达需要不断的道

德实践和道德修养,小到在家庭里的一言一行,大到在乡里社会的选择担当。如此便是孔子所提倡的“践仁”,不仅是善性的流动,更是智慧认知的涵养,这一追求是永无止境的。理想中的天命固然至善至美,但作为现实中的践履者,是不能用有限的一生为其划上句号的,他只有用毕生的心血与智慧,一步步的向最高目标接近。这恰恰表明,人性的最大光辉就在于,有天生的道德资质,以及在此基础上经修养而能自我提升的能力。

对志于学者,立于学者而言,注重对至上存在的体悟与注重对现世道德的实践,构成了孔子天命思想的双翼。君子的行为若能在天命处找到安身立命的根据,这是对他最高的褒奖与安慰。真正的“知天命”者,并非那些冷静分析天命辞句的人,而是一些真真切切感受到天命脉搏与血液的人。只有对真实领会了天命的虔诚者,才能给他提供有力的心理和精神支持。君子将天命铭刻于心,处处坚持天命信念。当孔子被困于匡时,他泰然处之,并说:“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当桓魋欲杀他时,他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论语述而〉〉)君子处处坚信上天对有德者的眷顾。当他的行为面对打击和怀疑时,始终不动摇,坚守天命所赋予自己的正当性,甚至以鲜血和生命来捍卫。正如孟子所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章句下》)富贵荣辱生死皆置之度外,君子的所行所为已不被肉身所束缚,这是一种对自己的超越,一种自由的极致。天命已深深根植于人心,成为圣者、贤者、君子践履行为的本身。已由一时善行流露的偶然,成为汩汩而出的必然。天命之性,性海无尽。儒家成德思想中,还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享有大德的人才配担当大命。这不仅是个人功夫的养成,更是对儒者顽强担当意识的养成。孔子一生“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不仅是领会到天命精神的神圣感召而自由自觉的践行,还源于对人,对人世间,精诚关怀的爱。

于此,人和天命的关系,亦可表现为自由和必然的关系。人的善根善性原于天赋,是存在于人心之中而支配人的意志行为的一种必然

的道德力量,是人全部道德行为的最后根据。故人尽其所能地扩充发扬心中的善本性的过程,也就是体验天命,顺从天命的过程。唯其如此,天,也不是超越的对立面,已和人融为一体。自觉的道德实践意志在人的内心中挺立起来,即所谓的“立命”,将天命直直的树立起来。由纯粹的天赋过渡到自我的直觉体验,预示着人获得了最大程度的自由,“从心所欲不逾距”,一幅自由自得的画面在眼前徐徐展开。如何体贴这份自由,如何永远保存这份自由,关键在于人如何在生命中把握天命。

三、对待天命的三个态度

1、体认天命

天本身是在人之中才具有生命力和决定性,人顺天之性,回应天命,是人之为人的生存意义和天职,对天命的认同和领悟,意味着天人之间积极,亲和关系的建立与确认。这是对天命之性的承接与顺从,是人对其自身使命的自觉。孔子将天命与人为的结合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将天命意义的昭显体现为圣人道德智慧的昭显,这种统一是通过“知”的体认和“畏”的实行来实现的。“知”,不仅是认知之知,而且是实践之知。“知天命”即体现天命蕴涵,因为知的转换,天命才能由外在的他律化为内心的自律,踏踏实实在人心寻一个安置处。换言之,天命即人生,天命的意义便体现为人生的意义,天人合一即天命与人生的合一,所谓“体天理立人极”的意义便在于此。以人生践履天命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儒者的基本精神。知天命的过程便是体认天命的过程,用自己的一颗心去体贴认知天命,体认天命的过程是人心血的付诸和生命的实现,

孔子说:“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天生德贯穿于人心的就是仁。“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是孔子内在人格魅力的完全展现,圣人的内在力量,它来自思想的完整和道德的正直。仁道,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人道,它的实现依赖于人的运作,体现了人性的真实,天命的真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体仁就是体天命,知仁就是知天命。如前所述,孔子从志于学、立于学、不惑到知天命,经历了一个由学到知的过程。“君子学以致道。”知天命的第一步便是“学”,

在孔子看来,学不仅是获得知识的关键,也是行美德和过好人生的关键。孔子求学问道的精神是令人钦佩的,他告诉弟子要“不耻下问”,自己也“入太庙,每事问”(〈〈论语乡党〉〉),还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等。他的学问成就也是得到社会认可的。而且他也正是通过学习达到了道德的圆融,能够远诱惑、不生疑、知天命、明人世,最后通向道德的自由,将先在和内在统一。学问求知在孔子仁的思想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求学问道的过程中,追寻人生的意义,参与人格的自我培养。学习是自我在人生中与世界交流的过程,思考一生中所遭遇的事物,思考生命与宇宙的意义(立于学、不惑),达到仁的理想,学习的基始在于君子的仁知仁觉。“它(学)发于理想,走向目标,是自我修正、自我整合、自我组织的自我创造和自我完善的过程。”[10] 于此,突显了体认天命的理性智慧,学是体认天命的基本条件。天命所赋予人的德性是具有认知和辨别能力的德性之知、天德良知的,德之中本身就蕴藏了道德理性的认知能力。通过学的深层积累,而领悟到人能通过其自身所禀有的能力,积极地回应天命,有意识地修德践德。如果一个人的内在意识被蒙昧、怨恨、恐惧、无知所占据,一颗原本清亮透澈的心,始终也开显不出来,如明珠蒙尘,发出的光亮微乎其微。“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一个人只有依据生命的自觉及对生命资源的自知,才能以自由的意志去追寻人生中的道德目的,其结果是交织着理性价值与道德价值的完美人格。只有在这样的意义下,学不仅是知,而且是为,是探究生命旅程的开始。学、知不仅有理性的意义,而且还是一种道德良知的认知。有了这样的认和知,价值的知才能转化为价值的力量,学而后的知才能达到道德的目标。通过学来获致的知是以德行为导向的,是一个实践道德的过程。这样的“学”,是基于“仁”的自觉。[11]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知天命与否,

是衡量一个人生命价值的标准。“知天命”,认知了天之所命,也就是认知人的本性,并能自然的发挥及实现人的本性以臻与至善。惟其如此,对天命的践行是立足于人世生活的,是有志于成为君子的人,能够运用自己的道德理性能力所能企及的。在《论语》中,“仁”的展现是全方位的,涵盖内容是多方面的。“仁”不是高高悬挂在天上的,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先进〉〉)仁是内涵于人的能力,而且是任何人应该做的原则。它是求仁者所欲求的,基于对仁的价值自觉和选择仁的自由意志。“仁作为价值主体内在的精神状态的反应,是实现理想人格过程中最重要的价值标准和内在动因。”[12] 它立足于学,也扎根于日常言行,由生活的一点一滴来开显。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者爱人”(〈〈论语子路〉〉)、“观过斯知人”(〈〈论语宪问〉〉)等等。仁的养成,并非一件容易的事,需要长期的修养与锤炼,修己成仁,修己便是道德的涵养与理性的充实。

在孔子那里,仁是最根本最重要的道德理想状态,仁是“天地之大德”,是人心与天道的最终统一。天命内化于人道中,以人性这种形式来实现,消除天命与人世的疏离,仁就是体认天命的真切实在。

2.敬畏天命

人最初对天的敬畏,缘起于天的存在和力量。天,自始起便具有自然与超越的二重性,代表一种无所不在的自然存在和覆盖万物的宇宙秩序,在天的临照下,人是孱弱与渺小的,自然力量的无边化成了神格力量的无边,人最初向上天的顶礼膜拜,是对神性的尊崇。相信天的创生力、明辨力、赏罚力,世人往往对天有最高的期望:“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命,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尚书商书高宗肜日>>)无论超越的人格神存在与否,丝毫不能作为否认人类对天的这种最早崇敬之情的依据。由对天的感激崇拜之情,到庄严而神圣的祭天仪式,事天而致福佑,正因为人的敬意和诚意,才能迎来神的降临。人神同在,是对人的虔敬之心的一种最好的回应。人对天的虔诚,是一种神圣而崇高的感情,在参与祭祀的人毕恭毕敬的活动中显应出来。说这种敬

畏之情是宗教情怀也罢,是信仰也罢,这是人对天最早最初的肯定与回应。

然而孔子对天命的敬畏,虽不乏带有上述情怀的痕迹,但这种色彩早已淡去,更多的是对最高原则与理想的敬畏。此时的天命,是出自于“德化之天”的,它作为人类社会的道德之源,是至善的完满,自为自适的道德实体,也是人之为人的道德的权威督导。人首先作为有限的存在者,然后才有幸成为有限理性的存在者。穷尽毕生之力,无论是把握何种生命的原则和心灵的成就,总是受到有限性的束缚,这是人之为人始终无法超越的。而人对天命的践履,却始终是一个无限扩展的区间。此种敬畏,是有限者对无限性的敬畏,也是有限者向无限性全力进近的响应。正因为人知道了何为无限,才产生出了对无限之为无限的敬畏;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敬畏,无限才永远昭显为无限。在天命面前反观自身,无论作为肉体的存在者,还是作为精神的存在者,面对自己的缺陷,人都感到自己的渺小,有了“自叹弗如”的谦卑。敬畏是带有非强制性意义的,是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天命在人世的聚焦便是圣人,圣人是道德的圆融者,文化的自任者,在他那里,天命和人道由于他个人的禀性而得到融会贯通,带来的成果和建树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在钦羡、崇敬、仿效圣人的典范中,在心灵里找到了契合点,自由自觉地产生了认同。面对孔子道德与知识的高深,颜渊喟然而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乎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论语子罕》)。子贡也说:“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其生也荣,其死也哀。如之和其可及也!”(《论语子张》)有圣人的光辉人格在前,人不由自主产生敬畏与谨惧,若人连这一丁点儿的自觉都没有,那便是连最后一丝自知之明都沦丧了。君子谨言慎行,如果没有知天命之知做根据与基础,那么,怎么会产生内在的约束与自律?

《周易》有天地人“三才”之说,《易经》中的卦是将代表着天、

地、人的三画两两相对。三才之道通过天、地、人组成一种和谐而稳定的秩序,由人自己的能力,在天地中攀援,是人存在的意义与目的所在。《中庸》里说:“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论语》里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泰伯》)以天地之广大来喻人道德之高尚,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配享天地。孟子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而。”[13] 人人都禀有天命之性,只是体现的程度不同,圣人就是完全体现了天命之性的人。孔子称赞颜渊“三月不违仁”,那是因为仁是根植在天命与天性之中的,有德行的人生怕自己的行为无意中戕害天命。可见,圣人与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体现天命之性的境界高下而已,人人都有成圣成贤的潜能。对天命的肯定是对人自身的肯定,对天命的敬畏就是对人生命的敬畏,对人本身的尊重。这样的敬畏之情,绝非某一力量强加可得,而是来自一颗自由而道德的心。

3.持守天命

人立志顺天知命,作一个顶天立地大写的人,最终落实于自己的道德实践,切实地将天命之性给予妥善的安置。仁是内在于个人生命的必然根源,也是个人生命的引发力量。但它敛于内,尚未完全的表现为天命的外在发用。它所应该面向的是如何在现实的生命中得到确立,精神上的体验是完全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在行为中确证自身。“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礼是仁的外在表现,“礼者,履也”。孔子认为,君子获仁,不仅止于自己的人格养成,还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仅是个别生命的完成,还应是群体生命的成全。君子的仁,应在自己的周围泛起涟漪。礼是联结仁与外在世界的纽带,它是制度文化的构成,文明的基本模式,对于人类所特有的美德与力量而言,依礼而行的能力和意志乃是非常重要的。“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矣。”(〈〈论语颜渊〉〉)因而礼是成就道德人格的必然要求。“礼是制度性的,也是法则上的厘订,可以说是仁之用,在人的分际中谋取和谐,在和谐中掌握分际。”[14] 礼在孔子那儿具有神圣性与实效性,礼由仁而发出,是活动与灵动的,并非

那些陈旧死板的繁文缛节,那样的礼,贫乏空洞,徒具形式,缺乏精神。礼,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来理解:1.指行为观念上的;2.行为礼节上的;3.典章制度上的。在《论语》中,孔子对“礼”的诸多描述,组成了一幅礼乐升平、其乐融融的图画。表明了人的道德是在人际交往的具体行为中实现的,这些行为是得到人际交往所认可的,是对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的表达,礼是成就道德人格的必经门户。

君子对天命的持守表现为对礼忠诚与坚定的践履。持守,首先是思想主体精神上对天命的恭敬状态,再是行为上的谨慎与收敛。天命,内驻于心,由内至外的推发出来,体现为行为上的真、善、美。说它是真的,是因为那是天命之性的自由发落,是君子心灵深处的本真意愿,不为外物污染和蒙蔽;说它是善的,是因为它“从心所欲”,促成自己行为的动机,符合道德的善与智慧;说它是美的,是因为行为主体所带来的结果,不构成妨碍他人的障碍。“不逾矩”,且仪态与步骤本身就是美的表达。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加和谐与融洽,昭然有序。若仁是基于对天命内在的自悟与自觉,而礼则化为天命的外在发用和制约。若君子不慎被外物所惑,内心的主旨偏离于“仁”,那么,再行为上也表现出对“礼”的违背。礼的典章制度和礼仪礼节,至少能在某种程度上给予及时的匡正,将“仁心”扶正。所以说,君子是礼行为忠贞的持守者与执行者,重视礼的外在约化与礼内在精神的创造性,灵活性并举。最明显的是孔子对祭祀的虔诚与慎重,“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孔子要求在行礼时身心俱在,发挥礼的真正精神,才能体验到神的同在。这样的行为与体验是强迫不来的,做作表现不出的。“真正礼仪的‘发生’,则有一种自发性。”[15]“八佾舞于庭”、“三家以《雍》彻”都遭到了孔子严厉的批评。“因为这样的行为违反了礼的规定,不仅没有表现出礼的真正精神,相反,使礼受到了侮辱。因此,礼的力量,除了完全受到尊重,否则就不可能得到使用。”[16] 即使是日常生活的礼仪,孔子也要求有一颗真诚的心,因为礼的仪态和姿势中本身就蕴含着道德的意义,否则,便是徒具形式的空架子。“它(礼仪)所显发出来的还有道德的完善,那种道德的

完善蕴涵在自我目标的获得之中,而自我目标的获得,则是通过将他人视为具有同样尊严的存在和礼仪活动中自由的合作参与者来实现的。”[17] 孔子有求学之礼“入太庙,每事问。”骑射之礼“揖让而升,下而饮”(〈〈论语里仁〉〉),孝敬之礼“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色难”(〈〈论语为政〉〉),君臣之礼、乡人之礼、朋友之礼等等。礼并非复杂而冗长的仪式,依据仁的发动,当下所施行的便是礼了,每一礼的行为,都是仁精神的阐发,对天命的持守,就是礼的践行。仁是礼之心,礼是人之行,仁作为礼产生作用的根本条件,也是人能否真正理解掌握礼乐的自我规范条件,在礼仪之中,精神表现出极大的灵性,顺应天命的嘱咐。仁与礼一起构成了天命落实于人的两个方面。天命的神韵由礼的神圣性、道德性、具体性、整合性、规范性、文明性表现出来,礼守护着天命的家园。君子遵礼实行的过程,便是在行为中持守天命的过程。君子知天体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守仁践礼,自由而谨慎,始终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论语泰伯〉〉)。礼是人的独创,闪耀着人的智慧、文明及美好的理想,在礼中人的行为与心灵达到真、善、美的统一,天命得到无懈可击的表达与开显,流露出神圣与光辉。人道的尊严和价值不是谁给予或恩赐的,而是自身树立的。

天命彰显了人性,人性响应着天命。畏天命、知天命、顺天命是一种大化流行,自由自然的境界,天人的最高统一。在儒家的眼中,作为个体的人,只有个人有其信念上的终极承担,才能发现和发掘自身生存的价值和死亡的终极意义,使有限的生命达到无限的意义之境。对天命的落实,敞开了人性的真实,这是先天的赋予,也是后天的塑造。君子的道德体验与道德实践,特别是当直面惨淡的人生,直面死亡的承担时,绝对是不可伪装,不可替代,不可让渡的个体性使然。人之为人应有的品格,人之为人所应享有的幸福,

关于孔子天命论的成因探究

关于孔子天命观的成因探究 吉水二中李清云 孔子的自然观是唯心主义的天命论,天命论并不是由孔子发明的。“有夏服(受)天命”①证明了夏朝时就有天授权论。商时又有“帝立子生商”②。西周时继承商代关于天命论的观点,宣称周代商是天所授命“今予发,唯恭行天之伐”③ 但孔子的天命论并不象商周时代那样,只是一种粗鄙的鬼神迷信,而是更加体系化,理论化的天命观,孔子相信天命,但对鬼神有所怀疑。“敬鬼神而远之”④“未能能事人,焉能事鬼?”⑤孔子既相信天命又疑鬼神,这种矛盾的心理的出现,成为他改进传统的粗鄙天命论的动力。这是有深刻的社会根源的。 传统的天命论,是最原始的唯心论,它的目的是为了从精神上来控制人民,使人民乖乖地接受奴隶主的统治,从理论上试图说明君权神授的荒谬观点。而与之同时,朴素的唯物论观点也出现了,比如“五行”说,它在商未就在民间普遍流行,西周时又有进一步发展,史伯提出“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⑥。“阴阳”说又是用两种不同性质的气(阴气、阳气)来解释四季的变化和万物的繁盛、凋衰的另一唯物论。朴素的唯物论排挤“天”的生活空间,否定了能创造万物和主宰世界的有意志的天的存在。这冲击了当时奴隶主统治思想——天命观。出现了否定天神支配着人事的观点。认为“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尊沓背憎,职竞由人。”⑦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到春秋时期,新兴的地主势力掀起了改革的高潮,奴隶制制度纷纷解体,

奴隶起义和诸候争权,使周王室丧失了天下共主的地位,这对“君权神授”的观点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人们开始对鬼神、天命表示怀疑,因为奴隶主的祭祀与寻求庇护,并没有保住他们的权力与地位。孔子作为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的人,奴隶主统治崩溃的现实,鬼神和天命并不能维持旧贵族统治的事实,使孔子不得不接受古代朴素唯物论和人民对鬼神、天命怀疑的影响,因此对鬼神敬而远之。但他又是奴隶主贵族利益的维护者,面对西周奴隶制度崩溃的事实,还主张恢复“礼”,要维系风烛残年的奴隶主统治,还必须要继承君权神授和麻痹人们的天命论,因此他并没有抛弃传统的天命论,“而是看到了粗鄙的鬼神迷信已骗不了人,便努力对传统天命论进行加工,把它搞得精致些,成为比较体系化的唯心主义,以之作为挽救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工具。”⑧ 由于孔子所站的阶级立场,及他的政治倾向,他也只能把传统的天命论进行加工,把鬼神二字驱逐出去,而代之以新的内容和理论。如称“五十而知天命”⑨“获罪于天,无所祷也”⑩“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用“天”来代替鬼神的意志,同样也可以麻痹人民和神化王权,维护等级,他所说的“天”,仍然是一种不可捉摸的,不可违抗的富有意志的东西,鉴于他的历史局限性,他不可能用唯物观来彻底解释社会发展的现象,这也要求他只能用“天”来代替“鬼神”行使主宰自然与人间的职责。这一点,被后来的封建统治者所利用,如汉代儒生董仲舒为适应当时统治的需要,就对传统的儒学作了发挥,进一步把孔子的天命论加以实用化,如宣称皇帝是天的儿子,称为天

《论语》中天命观的内涵解读

《论语》中天命观的内涵解读 摘要:“天”在《论语》中有三层意义:主宰意义的天、宿命意义的天、自然现象的天;“命”在《论语》中有三层含义:生命意义的命、言辞意义的命、宿命意义的命。基于此,“天命”在《论语》中的应用传达出的倾向有两种:一是敬畏之情;二是上天之命是不可抗拒。“知天命”是先儒们对上天意志的把握,是人积极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可达到的效果。“知不可为而为之”实则是强调知天命而为之,“为之”是在尊崇天命的基础上积极做自己能做的,并不是“违之”。先儒们在积极践行自己的道德标准的时候能心生愉悦,不怨天尤人。乐天知命是《论语》所反映出的天命观的最终归宿,乐天知命包含着遵天命而又不失自由的内涵。 关键词:“天”; “命”; “天命”; 乐天知命; 《论语》; 传世本《论语》中多次谈到“天”“命”“天命”以及“知天命”这样的概念,“天命观”是《论语》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中华民族数千年的一个重要范畴。诚如韩云忠所说:“儒家道德的最高范畴是‘天命’。”[1]然而,在《论语》文本中,这样的概念通常总是针对具体事件而言的,并未针对概念本身,谢遐龄曾在学术月刊上提及:“《论语》中记载的孔子言论大体上都是就事论事。”[2]这固然是由中国的学术传统所决定的,但就哲学层面而言,我们有义务对每个概念给出明确的界定。 1、“天”

从词源来看,“天,巅也。至高无上,从一大”[3]521。在《哲学辞典》里,将“天”定义为处于自然状态范畴时的最高存在,天本来就是处于最高并且无以加上的地位。“天”字在《论语》中有主宰的意义,这不仅体现在“天”字的单独使用中,也体现在诸如“天”“天子”“天道”“天禄”等用法中。 在《论语》文本中,“天”字多次单独使用,就此而言,通常是指人所存在的依据,进一步讲指代的是世间的主宰。如: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4]65(《论语·八佾》)奥:指的是厅堂的的西南角,古人通常以西南为尊,所以一般在此祭祀神灵。灶:五祀之一(门神、户神、土神、行神、灶神)。奥,虽为神主处于尊位,但时下的民俗并不以奥为主,反而常以灶神为主,因为灶神虽相对卑贱,但人们生活琐事都有求于灶神。王孙贾以此现象来询问孔子,意在暗地讥讽夫子,与其自结于君不如攀附权臣。夫子逊而不迫以天来应答,天至高无上,非奥灶可比,如果违反天理,即使谄媚于奥灶之神又有何用?再如: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4]91(《论语·雍也》)南子,是卫灵公的夫人(夫老妻少),她行为不端正,有淫行,卫灵公百般宠爱,南子扰乱国事。夫子到达卫国后,南子请求拜见,夫子不得已见面。夫子的出发点在于规劝感化南子,但子路为人耿直,认为夫子以大贤的身份面见南子是一种耻辱。夫子认为,成大德者,无可无不可。贤者首先自己守好礼制,才能给人教化。夫子担心子路不能理解,故以重言起誓,而起誓的最终依据就是天的喜好,希望子路能深思。子曰:

孔子 论语中提到天命的句子

孔子论语中提到天命的句子 孔子论语中关于天命的句子: 1. 子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论语·为政》) 2. 子曰:“天命可知也,可行也。”(《论语·为政》) 3. 子曰:“天命有时,宜有所忍。”(《论语·述而》) 4. 子曰:“天命汉恢恢,疏而不漏。”(《论语·述而》) 5. 子曰:“天命多辟。”(《论语·述而》) 6.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论语·述而》)(此句暗示了天命的存在,君子应遵循天命,成就美德,而小人则与天命背道而驰,表现出恶劣行为。) 7. 子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论语·颜渊》) 8. 子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论语·为政》)(此句中的“赞天地之化育”意味着顺应天命,与天地同步。) 9. 子曰:“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里仁》)(此句表达了君子应当重视修道,而不是忧虑贫穷。) 10. 子曰:“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论语·卫灵公》)(此句表达了只有天命所赋予的君主才有权力讨论礼仪、制度和文化。)

这些句子中,孔子论述了天命的概念和作用。他认为天命是人性的本质,是人们应当遵循的道路。天命既可以被理解和知晓,也可以被实践和行动。孔子强调了天命的重要性,认为它是宇宙的规律和人伦的道德准则。君子应当顺应天命,修道养性,成就美德,而小人则背离天命,表现出恶劣行为。孔子还指出,顺应天命的人可以与天地同步,参与天地的创造和发展。他强调了修道的重要性,认为君子应当忧虑的是道德修养,而不是物质财富。此外,孔子还提到了天命对于统治者的影响,认为只有天命赋予的君主才有权力制订礼仪、制度和文化。通过这些句子,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对天命的思考和理解,以及他对人伦道德的强调和推崇。这些思想和观点对于后世的影响深远,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孔子“天命”思想综述

摘要:“五十而知天命”,天命是孔子学说中的重要观念,也是天人关系的一个侧面体现。但学术界对这一观念的认识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观点:宗教说、道德说、客观说和分立说。这四种观点都有很大的研究价值,也都得到一批学者的支持。对天命的不同解读,可以看做是学界针对不同问题的矫正,但孔子天命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样的,需要从天命演变历程和孔子“一以贯之”的哲学体系的高度重新解读。 关键词:孔子天命思想综述 《论语?为政》记录孔子之言:“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1]”这无疑是孔子对其一生学问境界的高度概括,也是后代学者把握孔子学说脉络的指向标,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孔子自言“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必然是从四十不惑到六十耳顺中间的关键一环,那么“不惑”之后又提升一层境界的“知天命”是什么呢?又是如何引导出“六十而耳顺”的呢?在“一以贯之”的孔学体系中又占据什么地位呢?这是研究孔子学说的深层次问题,但又是把握孔子学说方向的基本问题。综观学界对此“天命”的解读,可谓是观点纷纭而又相距甚远,概括大致可以分为四类[1]:孔子天命思考是透露宗教情怀的上天意志,即宗教说[2];天命已经转化为人文精神的超验道德,即道德说[3];天命是不为人所支配的偶然或必然,即客观说[4];天命是在客观限制下发挥人文主宰自觉的义命分立,即分立说。 一、宗教说 在以“天命”为上天意志的主张者中,冯友兰是显著人物,其认为孔子所讲的天“乃有意志之上帝”,天命即指“上帝之意志也”[2]。冯友兰自西学归来首次完整编写了中国哲学史,其所具有的影响力由之可管窥一斑,其天命观点在学界素有影响。如常森认为:“孔子所说的天命,是指以上帝为核心的诸神的旨意,是指神这种终极存在对此岸世界的不可违逆的规定。”[3]张守东在考察孔子价值来源后表示孔子的天命观继承于西周,“即天是历史中的上帝,是拟人化的神,是自然界的主宰”[4]。朱俊艺分析《论语》语句后说:“孔子以天为最高主宰,天为百神之大君”,“天命就是天的命令,体现天的意志”[5]。周会民通过对徐复观《释“五十而知天命”》的再思考,认为“孔子五十所知的天命乃是西周传统的天命,它决定人事成败、吉凶及自然界一切”[6]。此等以“上帝意志”解释天命的观点为孔子价值来源寻找了一个超验归宿,有合理之处,可供参考,但也遇到难以回避的矛盾:天作为有意志的上帝、神,是人世价值和道德的来源和保证,孔子当宣扬并接近此百神之君,何以“敬鬼神而远之”要远离道德来源的神呢?由上帝设有的西方道德也与“为仁由己”的精神不相吻合,以“天命”为“上帝意志”的观点没有充分考虑到孔子对从西周开始高扬的人文精神的继承。 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孔子的天命是一种泛神或无神的宗教主张。冯契看到孔子学说的理性主义表现,认为“孔子天命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天命论,天是人的理性和主观精神的绝对化,有泛神论色彩”[7]。郝大维、安乐哲在《通过孔子而思》一书中表述了一种不同的“天命”,“‘天命’特指从特定视角建构的存在整体的诸因果条件”,儒家的宗教性不是强调对神的崇拜,而是“在其促成和决定整体意义和目标的过程中,人成为‘神’”[8]。安乐哲在《和而不同:中西哲学的会通》中指出:“古典儒学既是无神论的,又具有深刻的宗教性,……是一种没有上帝的宗教。”[9]赵法生在激进与保守中选择了“中道”,认为“孔子的天尽管是超越于人之上的,但并不像人与上帝那样是一种完全相异的关系,人与天不一不异”[10],孔子天命观的超越与基督教的外在超越是不同的。这一部分学者看到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学与西方神学的不同,孔子天命观难以用西方上帝、至上神等概念表述,这是中西方文化交流中反省中国文化自身的表现,是重新看待中国哲学的开始。对此泛神或无神论色彩的宗教性,如孟子所问:“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11]儒家的这种情怀是在天身上,还是在崇敬天的人身上呢?与西方二元分立的哲学思考进路不同,西方传统将人精神的灵动性交给了上帝、交

《论语》中的天命观

• • • • • • • • • • • • • • • • • 《论语》中的天命观 《论语》中的天命观 阳淼 内容提要:“天命”思想于中国哲学思想,有始基性的意义,关系到对整个中国哲学的理解。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周人对“天”进行的新的意义建构,贯注“天”以道德的内涵,成为儒家天命思想的重要源头;第二部分,着重讲述儒家经典文献〈〈论语〉〉中的天命观,目的在于阐明在孔子那儿“天命”初步完成了由外向内的转化,将天命在人心中牢牢的矗立起来;第三部分论述了人之为人对天命应有的三个态度:体认、敬畏、持守,人应该在道德的行为中确定生存的目的和意义。 关键词:孔子天命体认敬畏持守道德 近代以来,伴随着鸦片战争的一场地震,中国的“天”在下降,

“天命”在陨落,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在一夜之间坍塌了大半。灾难之后,如何在原有的废墟之上,重建中国人的精神之家,这不仅是精神建筑师的重担,也是故土之子的责任。我写这篇文章并非出于“整理国故”的目的,而是想找回一些我们已经失落的“家”的感觉。 一.“天命”梳理 “天”字,在殷商时代早就有之,但并非有作为至上人格神的意义。《尚书商书盘庚》中有:“先王有服,克谨天命。罔之天之断命,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1] 在殷商时帝是最高的人格神,它主宰人间的一切。天是在周时才受到格外的重视。<<殷墟卜辞综述>>里说:“(殷商)卜辞的天没有作为上天之意的,天之观念是周人提出来的。”[2] 天的本意是“颠”,即指人的头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对其的注释是:“……颠者,人之顶也。以为凡高之称。始者、女之初也,以为凡起之称。然则天亦可为凡颠之称。臣于君,子于父,妻于夫,于民事皆曰天是也……至高无上,从一大。至高无上是其大无有二也。故从一大。”[3] 许慎在说及天的本意时无外乎人的头顶,而天的注释却显得深厚凝重。在注释的底层有一种建构,即对天的一种意义建构,在周时便赋予天与“帝”不同的内涵。周人的这番努力为未来的新天进行了新的意义奠基。周人的新构建与其重视天文学,重筮占,重农业的传统息息相关,共同养成了对天的考查,思考,认识和崇拜,同时又塑造了周人深厚的理性精神。他们对天的新构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天的权威重点放在“命哲,命吉凶,命历年” (<<尚书周书召诰>>)三个方面,突出了至上神在社会人事方面的特殊作用。 周人特别把这三方面突出出来,说明他们对至上神的把握和认识是紧紧围绕社会政治这个中心进行的。这就不同程度的摆脱了殷人帝观念中表先出来的神话崇拜的特征,为进一步为至上神以理性的内涵打下基础。 二,赋予天以道德的意义,作为“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的客观依据。 《尚书周书》中有“天德”一词,《吕刑》说:“惟克天

儒家天命观的定义

儒家天命观的定义 儒家天命观是儒家思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用来解释人与天命的关系以及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儒家的天命观中,天命被认为是一种超越个体意识的宇宙规律和天地的法则。儒家天命观的定义体现了儒家对人的使命和社会秩序的理解。 天命在儒家中被视为宇宙的根本规律和道德的源泉。在儒家经典《尚书》中,提到“天命之谓性”,意味着人们的天命与人的本性紧密相连。天命赋予了人们特定的性格、才能和责任,使每个个体成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儒家认为,在天命的引导下,人们要发挥自己的才能和价值,成为社会中的贡献者。 儒家天命观认为,天命并非是命中注定或者不可改变的。相反,它呈现出一种动态的概念,人们可以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及遵循道德原则与个人修养来实现天命的使命。在儒家经典《大学》中,明确提到了“天命之谓性”和“修身齐家 治国平天下”之间的关系,强调了天命与个体的修养和社会进 步的紧密联系。 儒家天命观中,天命不仅涵盖个体,也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命运和发展。儒家经典《尚书》中提到,“惟天为大,命为重”,强调了天命对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天命是国家兴衰的决定因素,也代表了人们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在儒家思想中,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的,个人的修养与道德行为对社会的影响至关重要。 儒家天命观中,个人与天命的关系也体现了道德和伦理的原则。

儒家经典《论语》中提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了个人对他人的关心和责任。个人应该通过修身来实现天命的要求,同时也要尽己之力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贡献。天命观将个人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强调了道德行为和情感的重要性。 在儒家天命观中,天命的实现涉及到个人修养、道德行为、社会责任、国家兴盛等方面。儒家强调个人与天地和谐的关系,认为个人应遵循道德准则,顺应天命来实现自己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通过适应天命的要求,个人可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并对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儒家天命观的实践有助于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和和谐。 总结起来,儒家天命观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用来解释个人与天命的关系以及个人与社会的责任。它强调个人与天地和谐、个人修养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体现了儒家对道德、伦理和社会秩序的理解。在儒家天命观中,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个人可以实现自身的天命,并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做出贡献。

试析孔子的宗教观——以“天命”与“鬼神”为例

试析孔子的宗教观——以“天命”与“鬼神”为例 摘要:宗教信仰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在中国远古暨三代的发展过程中,曾占据重要位置。然而到西周末期出现了礼崩乐坏,孔子顺应时代之变化,对以往的“宗教观”思想做了新的阐释,把人们从那种鬼神弥漫的世界中解放出来,构建了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世界,对“宗教观”初步完成了由外向内的转化。 关键词:三代;宗教观;孔子 一、周朝的宗教背景 周朝宗教信仰虽大体继夏殷而来,但周人对此有一种转化。原因在于周人在“革掉”殷人的命(政权)后,并没有趾高气扬,沾沾自喜,而是有一种“忧患意识”。《易·系辞上》的“《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便体现周人的这种忧患意识。徐复观先生认为此种忧患意识与原始宗教动机的恐怖意识有所不同,忧患意识的形成乃是从当事者在行为上应负的责任。忧患意识正是人类精神上开始有了人的自觉表现。而这种自觉是殷商原始宗教所不能有的。 然而在周朝发展到春秋时,“郁郁乎文哉”的周朝制度渐失其效,出现了“周文疲惫”的现象。随着周天子权力与地位日益衰落,宗教活动中心的人格神的天命,其权威性正走向坠落之路。随着“天”地位的动摇,出现了“天道”与“人道”相分开的思维倾向,冲破了天命神学的思维模式,出现了人事与天命的分离。随国季梁也在祭祀神祝之词中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于

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左传·隐公六年》)将人视为“神”的主宰,以为神降福于“圣王”的重要条件。 由此得出,西周末,人格神的天命既逐渐垮掉,于是过去信托在神身上的天命,自然变成命运之命,这意味着人格神的天正一天天趋向于淡薄。也可以说宗教性的天,在人文精神激荡之下,演变成道德法则性的天。 二、孔子对三代宗教观的继承与改造 周人创造的一套伦理体系虽遇到了极大困难,但也不可能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总会以其他形式发生影响。处在春秋时代以礼为中心的人文精神的孔子,并非将宗教完全取消,而系将宗教也加以人文化,使其成为人文化的宗教。孔子承袭了周代天命思想的外在形式,同时他顺时代之精神对传统宗教信仰最深刻内涵的革新。下文将从天命观与“鬼神观”,试分析孔子对三代宗教传统的继承与革新。 徐复观先生认为对孔子天命观的认识首先要区分清《论语》中所言天、天道、天命和命。徐先生认为《论语》中凡单言一个“命”字,皆指命运之命而言。但《论语》中若提到天或与天相连的“天命”,“天道”,则完全出之以敬畏,承当的精神。我们将以此路分析孔子的天命观。 1.对“命”的态度 孔子站在窗户握着伯牛的手,非常悲痛地说:“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充分体现了孔子生死之冥冥之力的无奈。《宪问》载:公伯寮在季氏前多揭子路之短,欲借季氏之手除了他。孔子对此颇有感慨,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度也与?命

从《论语》看孔子的天命观与道德实践

从《论语》看孔子的天命观与道德实践 从《论语》中可以看出,孔子的天命观与道德实践密不可分。他认为,人的命运是注定的,但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有通过道德实践,人才能够真正地改变自己的命运。 1. 身体力行的道德实践 孔子认为,“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也就是说,只有通过身体力行的实践才能够真正地学到东西。他告诫学生:“君子先 行其言,而后言之。”也就是说,要先行实践,然后再将实践 的成果转化为言语传授给别人。 2. 天命观的基础 孔子的天命观是基于他对人生本质的理解。他认为,人生的本质在于追求道德。只有追求道德,人才能够真正地理解天命,找到自己的命运所在。 3. 人的命运是注定的 孔子认为,人的命运是注定的,但是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也就是说,缺乏信仰,人就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 4. 道德实践的威力

在孔子看来,道德实践是改变命运的关键。他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将自己的行为也变得正义和 道德,才能够真正地改变自己的命运。 5. 对天命的考虑 在孔子的教诲中,对天命的考虑一直贯穿着。他认为,命运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就是说,追求正义的同时,也要推广正义。 综上所述,从《论语》看孔子的天命观和道德实践是密不可分的。他认为,人的命运是注定的,但是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和道德实践,才能够真正地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有在追求道德的过程中,人才能够真正地理解天命,找到自己的命运所在。我们在今天也可以看到,在现代的社会中,只要有勇气去改变自己的命运,积极地投身道德实践,就能够在自己的人生中扮演一段杰出的角色。

【第458期】音频学《论语·阳货篇第19章》孔子怎样阐释他的天命观?

【第458期】音频学《论语·阳货篇第19章》孔子怎样阐释他 的天命观? 音频学《论语·阳货篇第19章》孔子怎样阐释他的天命观? 17·19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这段话的意思是,孔子说:“我将不再有所言说了。”子贡说:“老师如果不再言说,那弟子们传述什么呢?”孔子说:“天何尝言说呢?四季照样在运行,百物照样在生长。天又何尝言说呢?” 孔子对弟子们说“予欲无言”,意在行不言之教。孔门之教,有言教,有身教,也有不言之教,即要求学生在身体力行中去自我体悟。子贡不太了解孔子"予欲无言"的深意,担心孔子不再讲学,弟子们就无从学习、传述和遵循。这说明弟子们往往只注意其言语传道之功,而忽视自我的实践与体验。孔子以四季运行、百物生长都不依赖于天的言说做比喻,指示弟子们,儒家之道,修已治人,经世致用,都是从笃行实践中显示其意义和价值的,人道也是体现在日常行为之中。语言文字只是传授知识、接受知识的媒介,若执着于言辩,而忽视自我的实践与体验,则是舍本逐末,对于为学做人,毫无助益。身教胜于言教,求学要注重身体力行,多从实际生活中体认,还要从贤者的思想品德、所作所为中去学习,不能只从语言文字中去寻求。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理解天何言哉的“天”呢?“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句话,指出“天”是按照它自身的规律运行的,表明了孔子对“天”的基本认识和态度:他把“天”看作一个有生命的、创生万物的大自然。 第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是天创生万物的自然过程,《易传》发挥孔子的思想,指出“生生之谓易”就是天的运行规律,也就是“天道”。 第二,孔子说“巍巍乎唯天为大”(《论语·泰伯》),是把天看作一切生命之源的敬天观念,《易传》进一步指出:“天地之大德曰生”,认为天地最崇高的品德是创造生命,“天德”乃是一切价值之源。 第三,孔子提出君子要“知天命”(《论语·为政》),“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人既然是天地所生,就有责任继承天创生万物、爱惜生命的美德,承担起天赋予人的神圣使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第四,孔子提出君子要“畏天命”(《论语·季氏》),就是要敬畏天的神圣性,敬畏并感恩天创生万物的伟大精神。 综上所述,孔子开创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孕育了中国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乾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

儒家天命观对人生存真义的启示

儒家天命观对人生存真义的启示 作者:阚丽丽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6期 摘要古人对天的观念不仅是对一个独立的外在之天的机械描述,更是一种表达对生存最高理想的期盼与人生意义的探求,天所开启的是一个终极的理想境界。 关键词天道生存真义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6-293-01 一、儒家的天命观 先秦哲学自孔子起“天”的蕴意丰富起来。“天命”让这位思想家倾尽一生去追求,去体悟。孔子十分重礼,但这礼不是既定的、一成不变的规范或仪式,而是通过人的亲自体验而从内心中发出并表现于外的言行态度,在孔子这时,实行礼的目的不是去知“天时、天意”,而是去体认与领悟个体与天地相通的诚然状态,所以他讲“知天命”实质上是“通天命”“诚天命”。儒者对人对天都讲求一种境界,既合乎至善至美之德,又超越一般伦理纲常框架的最高状态,这也就是“仁”的本然含义。孔子在其诸多的论著中是少谈或避开“性命、天道”这些话题的,然而正是这种态度才体现出孔子的思想态度,即不囿于理论的机械描述,而是以理论自觉的态度去亲身体会、揭示这些问题的终极内涵,它完全存在于人的领悟之中,这也是哲学的一大特色。在孔子的思想中,他对天道的观点完全可以在他的“仁”学体系中得到理解。“仁”不只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品质,更是一种对待世间事物,追求终极理想的态度和方式、方法。“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即人没有既成之性,只有通过反身的比较或亲力亲为中才能达到合乎人性的状态,在与人相互对待的关系中升华出个人的准则与修养。 儒家的天道观所表现出的是进入了人的生命活动与意识活动之中的自觉性,它关乎着个体的生存境界与个体的修养境界,表达着人追求和谐,追求高尚的理想,人要超越现实中的自我,克除俗世之心,从生存意义的向度上完善主体品格,提高主体意识,豁达人与性命、天道的视域,不论从现实中,还是在理想上,人都能把握和理解自我,理解“天道”,以浑然正气立于天地之间。所以,儒家在天面前不是“畏”的,而是“敬”的,是有一种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天,因此与之和谐相通的。 二、人生存的要义——向本真的自我 哲学中的天道观让我们看到,人类的本性不会满足任何既定的、现成化的生活样态与思维样态,当法制、宗教等成为束缚人体制的时候,人的本性定会生发出一种重新生活、重新思想的力量,用模糊的体验方式去追求人生的真义,这被西方人称为自由的追求,但如卢梭所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人总是被他所处的国家、社会、法律等各种因素所限制而不自由,

《论语》“命”与“仁”关系的解读-东方哲学论文-哲学论文

《论语》“命”与“仁”关系的解读-东方哲学论文-哲学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出自《论语子罕》,因为从主观上论证自家理论需要顾及客观上与具有不同含义,含义不同,对整个句子的把握就不同,历来的分歧很大。从《论语》的体例来讲也是情有可原的,作为语录的记述体,《论语》是断言式的,也没有非常严格的逻辑限定,字数也比较简约,不同的理解就会有不同的阐述。从文化发展的特点来看,原创型人物和理论就有开放性的特征,富有解释性。我们哲学的特点也是如此,比较注重对经典的注疏,在原典的框架内、深化丰富。本文罗列了以下几种解释: 第一,北宋理学家程颢将罕解释为少,与是连词,是和的意思。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罕言也.[1]这个观点朱熹深以为然。的确,孔子对利和命所述的篇幅很小,认为利言多会害义。孔子不愿被命所,要求尽可能地尽到仁的力量。仁是孔子学说体系的核心,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和一般伦理的准则,在整个《论语》

中占据的篇幅也是很大的。 第二,杨伯峻也是认为罕的意思是少,与作连词。为了支撑自己的解释,他统计了《论语》中讲利和命的次数,分别是六和九次,都不多。他认为孔子在《论语》里仁讲得不多,尽管在平常和学生的教育中讲得多,而我感觉在《论语》中仁的次数不但出现得多,而且被孔子赋予很多的含义,所以不仅讲得多,而且被不断重复,被强调。 第三,杨树达在其《论语疏正》中提出罕和与的字面意思跟上文中程颢和杨伯峻的解释一样,只是罕言仁者的原因不同,是孔子觉得世间很少有人能够具备仁之最高境界。就这句话而言,这里的仁没有明确就是达最高境界的仁。 第四,焦循有言古所谓利,皆及物也,春秋时不单独言利。一旦言利相配与义,利实际上是一义[2].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郑玄对利的解释就是义之和,所以罕言利在焦循那里是不能单独言利的意思。 第五,程树德把言强调出来,说言是自己说,盖言者自言也,

“天命”的寻证与“人道”的坚守:孔子天命观新解

“天命”的寻证与“人道”的坚守:孔子天命观新解 ——兼论孔子思想体系的内在结构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的结项成果)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李宪堂 本文作者: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李宪堂 摘要:在孔子那里,天命是在历史中展开的人类固有的超越性向每一个自觉的道德个体 提出的必然性要求,是需要通过艰苦的道德努 力去显明和认证的东西:天命以其幽深的辉光 照亮人之“道”,最终在人的行为和成就中实 现自己;人通过德行的累积去接近和显明天命, 在为天命所照亮的族类的永恒里获得不朽。天 命出现在行道者走出一己之私的局限而面对人 类整体和伟大传统的庄严时刻。天命的寻证过 程,就是人道的坚守与开拓过程。看起来仍然 拖着原始迷信尾巴的孔子天命观带有与时俱进

的革命性因素,它照亮了人性的幽暗和文化的 永恒,为人类礼仪性整体存在赋予了一种神圣 的庄严感,使儒家君子在道德自立的根基上直 接面对天下,拥有了一种面向族类全体的视野 和情怀——它昭示的是新生的知识分子群体 对自己道德能力和人类崇高价值的信念,是行 道君子之人格力量和历史使命的自我确认。天 命观将孔子在不同层面的思考统合在一起,使 之有了一个超越的指向和归系的极点,从而有 了立体展开的潜在空间和逻辑可能性。正是有 了孔子的“下学上达”,才有了思孟派人性、 物性与天道的贯通,也才有了宋以后延续近千 年的理学传统。 关键词:孔子;天命观;道;仁;礼 尽管孔子很少谈论天命问题,天命观却是其思想体系中枢纽性的概念之一,它是孔子理论大厦的中柱,撑起了孔子关于人生之意义与价值的所有思考,不仅决定着孔子理论体系的内在结构与个性特征,而且决定着对其思想史地位的根本性评价。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学术界对它的重要性一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总的来说,目前对孔子天命观存在四种不同的解读。第一种解读又分“唯物的”和“唯心的”两种立场。前者将孔子的天理解为自然之天,认为“天命”只是“自然之数”或“自然之必然性”,是与老

浅谈孔子天命观

浅谈孔子天命观 内容摘要:天命观作为孔子思想体系中十分重要的一项,但由于史料匮乏,社会环境复杂等等原因历来饱受争议。是否信奉鬼神之说,天命与人事的主宰支配关系等问题即都源于对孔子天命观的研究和思考.本文将从孔子天命观的思想源头、本质和现世意义等方面,结合大家之说,浅谈笔者对孔子天命观的认识。 关键字:孔子;天命观;儒家思想 一、孔子天命观的思想起源 在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了对祭祀的记载,甚至有人认为汉字的产生顺应和发展了中国古代的祭祀制度。殷商时代,祭祀卜筮之风达到一个高峰。据已经出土的文物,我们不难得出“殷人万事求卜”,“卜"即叩问天神之命。在科技尚未萌芽之时,对天命鬼神的这些祭祀活动并非是现代人看来的一种仪式,而是整个民族的命脉与精神支柱.这种超越感知能力的力量在解决未解的现实问题时,往往发挥着极重要的作用,因而人们对此的推崇可想而知。 最明显的便是周对殷商的氏族宗教制度的因袭继承,即所谓“周因于殷礼”.周朝对天命的重视程度不减反盛。在《周书·康诰》中有:“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此中提及的天帝关系,即反映了周人的天命观。引用郭沫若先生对周人天命观的总结:“宇宙之上有至上神主宰,曰天,曰皇天,曰皇天王……上帝能命,有赐人以福佑,有威可畏,祸乱自天而降。帝之所在曰帝所,亦曰上,亦曰天。人受命于天曰命.死后其灵不灭曰严,亦谓之鬼,能降子孙以福佑.1" 而孔子正是生活在这样宗教祭祀氛围浓烈的东周时期,其思想的诞生基础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其生活的环境和文化氛围。由此,孔子天命观的思想来源决定了孔子不会如一些学者认为的不信天命,甚至唯物思想。相反,孔子之天命观最基本的便是对鬼神天命的认同,推崇“敬天事鬼神"之礼。又以《论语》为例,据统计其中记录孔子“论天”12次,“论命”5次,可见对于天命鬼神一说,孔子并非完全摒弃不谈,还是颇有见地的。 二、孔子天命观的本质内容和特点 孔子的天命观虽然源于周的祭祀宗族礼仪,但并非完全认同和吸收.相比周人对鬼神的盲目迷信和绝对服从,孔子对待天和鬼神是敬而不耽,信而不淫. 首先,在对“天命”的定义上,孔子并不将天归为一种喜怒无常,无德无仁的主宰,并非是需要过分谄媚才能满足的对象。而是有判断和意志的,能对人的行为形成约束和教化的.例如《论语·子罕》中“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因为王的行为不符天道,所以天便做出了神鸟不飞,神图不显的回应.再有《论语·八佾》:“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可见,孔子侧重的依旧在于人的行为,即以人的行为匹配天的要求,而非迷信天命来执行人事。天对于人的关系,更多在于约束,而非要求和索取.“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2天命的支配地位就绝非来自人们过于神话的的为所欲为的自由意志,而是这种自然而然的,“不言"而自在的“意志"。反映在众人上,即是“四时百物"之有常;反映在仁者智者上,即可被感知与体悟。 其次,孔子对待鬼神的态度也十分“理性”.在古代,鬼神的定义与现代有着一定的差异。现代意义上的鬼神,受到西方宗教神话的影响,往往充斥着魔幻化的色彩,或人或兽,甚至难以描摹其形态。并且,这些鬼怪的产生也无定例.而古代,以是孔子所说的鬼神为例,应理解为偏指鬼的偏义词较为妥当。依据郑玄的《论语注》中所说:“人神曰鬼”,鬼神即为已故亲人祖先的亡魂。所以这些鬼神,本也是人。孔子对待他们依照礼法祭祀,出于对现任的尊敬,是一种礼仪宗法上的要求,而非含有浓厚宗教迷信色彩的供奉。《论语·雍也》有云: 1《周彝中之传统思想考》郭沫若 2《论语·阳货》

[论语,神道]《论语》中的神道教化观浅析

《论语》中的神道教化观浅析 天命、鬼神,这对世人而言玄之又玄的二者,或困惑、或指引、或教诲、或驾驭着从古至今华夏民族子孙的内在思想与外在行为。儒家思想作为华夏文化无法动、难以灭之内核,自然也难以避及此命题,作为后世小子的我们,可从《论语》中窥得儒家最源初的神道教化观。 一、天命观:知而畏,故顺应之 纵观《论语》,孔子提及天命天命天道次数并不多,杨伯峻统计,孔子言及天十八次,命五次半,天命三次。次数不多,却已可见一斑。孔子对于天命基本抱有的态度,笔者认为是:知而畏,故顺应之。 关于知天命,《论语为政》中有言: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那么孔子是否知其天命为何?答案是肯定的,孔圣人认为自己的天命是克己复礼。《论语颜渊》中,孔子将他的思想核心仁,解释为克己复礼: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复兴周礼,规范社会秩序,从而教化出约束动物性、具有社会性的人,达到所谓仁的境界,便是孔子自认的天命所在。知天命,是一种信,而畏天命,则近乎于仰。孔子认为在知天命后,更要对天命抱有敬畏之心,不逆而为之。 《论语季氏》中: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 君子三畏,天命就是其中之一,又如《论语八佾》中: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孔子说,得罪了上天,祈祷也没有用。在孔子眼里,对天命不知不畏、逆而为之,就是得罪上天。倘若知天命、畏天命、顺应天命,便能够达到乐天知命的心态。譬如《论语子罕》中: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上天注定要使周礼文化流传下去,所以孔子才会继承周礼文化,更不会让以复周礼为己任的孔子就此殒命,从而使周礼传承下去。所以,孔子对于天命的基本态度是:知而畏,故顺应之。 二、鬼神观:敬而远之,是以为孝 古人认为人死后还有灵魂,这个灵魂就是鬼,去世的祖先也是鬼。孔子对鬼神始终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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