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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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1 年10 月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委托方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1 评价背景
上海紫竹科学园区于 2001 年9 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2001)34 号文件批准设立,是上海市唯一由政府、企业和高校联合投资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科技园区。根据沪规划(2002)311 号《关于对紫竹科学园区结构规划的批复》,紫竹园区规划范围东至虹梅南路和黄浦江,南至黄浦江,西至莘奉金高速公路,北至剑川路,规划面积1100ha。2006 年3 月,经过国土资源部开发区规划审核,核减面积231.82 公顷,保留面积868.18ha,保留范围的四至为东至虹梅南路、西至沪金高速公路(S4)、北至剑川路、南至黄浦江,由大学校区、研发基地和紫竹半岛三部分组成。2011 年6 月,获得国务院批准,868.18ha 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报告简称为高新区)。本次评价对象为高新区中的研发基地。
我院于 2003 年6 月根据原结构规划编制了《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环评报告)。之后,园区内的研发基地控制性详规又经过了几次修编,2010 至2011 年,有关部门编制了《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研发基地(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上海市闵行区闵行新城MHC11003 单元局部(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研发基地二期)》和《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对研发基地的布局和土地利用进行了调整。
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为了明确研发基地在先前的开发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指导后续健康安全地发展,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确保研发基地在实施中保护好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评价重点
(1) 跟踪评价重中之重为回顾评价,识别开发活动已经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并对原有规划实施效果和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价。
(2) 基于回顾性评价的结论,重新评估新的规划方案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通过综合论证,调整原环评中减缓措施或提出新的减缓措施。
(3) 作为研发型高新区,针对其产业特点,建立指标体系,提出入区环境准入制度和管理要求。
3 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整个研发基地规划范围为基础,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评价范围为外扩
2.5km。考虑到周边高架源的影响,调查了吴泾热电厂的污染排放情况。
(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主要以研发基地的水系为主,评价范围略微扩大至区外 1km 范围内的水系。
主要河流有:淡水河、樱桃河、江川河、黄浦江绿带河以及黄浦江。污废水纳入吴闵污水外排系统进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评价范围研发基地向外扩大到 200 米作为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4)生态和社会环境评价范围研发基地规划范围。
(5)评价范围变化
原环评报告评价范围包括了大学校区、研发基地、紫竹半岛和江川路街道、吴泾镇部分用地,总面积为1101ha。此次评价对象为研发基地,占地面积为401.07ha。因此,各要素的评价范围亦有所变动。参考导则要求,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由原报告中的2km 扩至2.5km,声环境评价范围由边界外100m 扩至200m,地
表水环境无变化。
4 环境功能区划
(1) 环境空气功能区
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1 年修订版)》,研发基地为二类区。
(2) 水环境功能区
按照《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 年修订版)》,研发基地位于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3) 声环境功能区
研发基地位于 2 类区。规划轨道交通 15 号线纵穿基地,为地下线路,设立终点站。基地西边界为沪金高速公路,南侧为黄浦江,北边界为东川路,东侧虹梅南路正在建设越江隧道。研发基地周边及内部道路均为4 车道以上。
4 类区:轨道地面交通、内河航道、高速公路以及机动车3 车道(含3 车道)以上的道路等组成的交通干线两侧及其主要附属站、场、码头(港口)、服务区等。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交通干线两侧指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其交通干线两侧指从交通干线两侧工程红线外(或征地界外)起,在相邻适用区为2 类区内30m±5m、
3 类区内为20m±5m 的范围区域。
(4) 功能区划变化
原报告中研发基地环境空气为二类区,水环境为准水源 III 类水质控制区,声环境为2 类区,均无变化。原报告中于2003 年编制,将研发基地外侧的浦江森林半岛和大学园区作为1 类区保护,2008 年噪声功能区将上述两处划为2 类区,保护等级有所降低。
5 环境敏感区域
(1) 环境空气
研发基地内主要环境敏感区为:一期管理办公用地和二期尚未搬迁的少量零星农宅。研发基地外主要环境敏感区为:居住小区和学校、医院。
(2) 地表水准水源保护区。
(3) 声环境与企业邻近的居民住宅。
(4) 敏感目标变化
原报告中吴泾镇、颛桥镇和江川路街道的居民点,规划的浦江森林半岛和大学园区为环境空气保护敏感目标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准水源中水域为地表水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近年来,研发基地外围的吴泾镇、颛桥镇和江川路街道居住区和大学园区已建成,浦江森林半岛在建中。课题组对研发基地外围的规划重新进行了调查,吴泾镇中原本规划为村镇发展备用地,现调整为紫竹商务配套区(包括学校和医院)在建中;增加研发基地内部的管理办公为声环境敏感目标。
6 规划范围与产业导向变化
7 工业区发展现状
7.1 土地利用现状
研发基地一期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234.29ha,至2010 年尚有约30ha 土地未批租,开发率达到87%。完成了所有规划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建设,河道及绿化系统也日趋成熟。二期刚启动开发,现状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黄浦江沿线和江川东路之间,用地性质以工业、码头、村镇建设用地和农田为主,分布混杂。尚有12 家企业和少量农民住宅等待动迁。目前淡水河东侧拆迁完毕并完成土地储备,淡水河西侧地块已拿到土地批次,正在拆迁和储备过程中。
7.2 产业结构现状
研发基地“研发”特征明显,创新集群初具规模。在生物与新医药技术领域,紫竹高新区引进了国家组织工程中心、国家动物医学研究中心;在新材料领域,紫竹高新区引进了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东丽高分子研究所;在新能源与节能技术领域,紫竹高新区引进了太阳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洁能源研究与产业促进中心、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上海工程技术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风电设备公司和工程设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