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现状分析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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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现状分析与应对策略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关系到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水平,影响到高校培养跨世界人才目标的实现。现阶段,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在选题以及写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应当通过采纳学生自选与教师出题相结合的选题模式,注重学生论文写作素养的训练,健全落实本科毕业论文的奖惩制度等应对策略,提高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
标签: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模式;论文素养;奖惩制度
1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要性
20世纪中期,以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布鲁姆为代表的学者们提出的教育分类理论中,将教育活动所要事项的整体目标氛围认知、情感和心理运动三大领域。之后在不间断的教育目标分类的修訂中,形成了认知过程维度的六个层次:记忆、理解、运用、分析、评价与创造。在法学专业平时的授课活动中,教师所完成的一项基本教学活动主要还是属于传授知识的过程,从学生角度来看,应该属于记忆并在此基础上加以理解的层面,这些都属于低级认知的范畴。虽然在学期考试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对所学法学专业知识的运用、分析与评价,但也只是在一定限度和范围内的粗略接触,而系统性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以及有关创造性的思维的展现基本无法得以实现。虽然各学科教师在学期中或学期结束会以学科论文的形式来布置作业并以此作为学科成绩的依据,但在内容上,学生基本都是以应付的态度来草草了之,或有认真严谨的学生,也是基于自身问题的认识提出自己的观点,而缺乏与任课老师沟通交流的过程,难以有进一步的提升。在形式上,平时课程小论文基本上是不做要求的,因此,学生对于论文写作的很多基本规范问题仍然缺乏系统性的理解与认识。本科毕业论文所要检验和提升的是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来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涉及的分析、评价乃至创造都属于认知维度中的较高层次的认知范畴。这种高层次的认知的培养与锻炼不仅是整个法学教育活动中甚为重要最为艰难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法学专业培养跨世纪人才的目标所在。
作为一门典型的应用型学科,决定了现阶段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目的就是培养跨世纪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这就要求法学专业要注重对学生法律综合能力的培养,而学生的综合能力主要通过口头表达法律意见的能力和书面撰写法律文书、研究性论文的能力得以体现。其中口头表达法律意见的能力可以在课堂讨论和课后实践活动中进行培养。而学生书面撰写的能力,则需要在毕业论文的实践中通过系统性地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得以提升。总而言之,毕业论文的撰写不仅是对学生大学四年所学法学专业知识的一次综合性应用,同时也是对法学院校及专业教学实践的一次检验,其毕业学生论文质量的好坏关系到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水平。进而直接影响着法学专业培养跨世纪人才目标的实现。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学士学位获
得者应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而撰写毕业论文应该是锻炼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其能明确显示学生的知识结构、写作能力与学术水准,体现着学生的综合素质与水平。从这种意义上来讲,没有毕业论文的大学教育是不完整的。因此,“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在现代大学教育体制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与学分制、入学考试制度、学位制度一起构成现代高等教育的主要部分。”
2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现状及分析
2.1 选题方面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直接影响着论文能否顺利进展乃至最终的成败,因此,一个好的论文选题预示着已成功了一半。目前,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学生自拟;二是教师出题;三是学生自拟与教师出题相结合。相比较而言,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模式的选择,与该种模式相比较,前两种模式在实践中用的最广,且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
在学生自拟选题的模式中,确确实实会存在诸多问题,导致直接影响毕业论文的顺利完成与质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选题太大。学生往往会认为选题越大,在写作的过程中可借鉴的内容就越多,殊不知,宽泛的题目不仅会导致在收集整理运用资料方面的手足无措,同时在论证时,作为几千字的本科毕业论文本想力图面面俱到,但实则又会陷入内容空洞、泛泛而谈的局面。二是选题过难。学生在选题时不能根据自己对专业知识掌握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宜的题目,而是一味地求难求险,认为只有难的题目才能真正地出好成果,结果导致题目难以驾驭而不得不草草收兵。三是选题无新意。部分学生认为毕业论文就是走形式,没有必要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认认真真走过场,因此,在选题时所考虑的主要资料收集容易,方便成稿,因此,使文章的写作落入重复研究的窠臼。
教师出选题的模式,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选题陈旧宽泛等情况,也会存在其他一些诸多问题。以笔者所在的扬州大学法学院为例,学院所实行的是教师网上出题申报,学生选择,最后由出具选题的教师来确认的双向选择模式,虽然学院文件中明确说明鼓励学生自拟题目,但实践中这种情况极为少数。这样的模式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学生选题只关注喜欢或熟悉的教师。不少学生在选题的时候,并不是以自己喜欢的专业方向和感兴趣的知识点作为主要依据,而是单凭对教师的印象与喜好。这就导致可能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并不在自己熟悉的领域,由于积累知识的不足影响论文的完成。二是被动选择不熟悉的论文题目。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总有一些学生会在教师选择确认的过程中被“忽略”掉,而只能再次选择别的教师,这时感兴趣的题目业已被选,结果同样导致对最终形成的论文质量的影响。
2.2 写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选题确定下来后,即进入写作阶段。在写作过程中学生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虽然是形形色色的,但根据笔者多年指导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经验,概括起来也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正式写作之前,不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撰
写论文大纲。论文提纲能反映出作者对论文框架结构或篇章结构的安排是否恰切,可以体现出作者的总体思路,有利于作者谋篇布局,帮助作者理顺思路,突出主题并明确层次,使收集到的材料与论证的观点有机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的研究体系,从而避免在论文写作上出现大的错误。因此,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中,认真完成大纲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机制,很难要求所有的学生都能严格执行。有些学生直至完成了初稿交至老师,才发现在整体框架结构的设计上出现较大的问题。
二是开始写作之后,内容安排不合理,层次结构不清晰,论证缺乏逻辑性,用语表达不流畅。这一点是在法学论文写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资料收集整理的不充分,并且缺乏对所收集资料的认真梳理与细致研读,或者缺乏问题意识,不能够从诸多的材料中选择能够有利于解决论证问题的有效材料,导致材料的堆砌,层次不明,逻辑性不强,语言表达突兀等问题的出现。更有甚者,有些学生为了规避论文查重,不好好讲话,使整个文章表达显得凌乱不堪。
三是成稿之后,引注不符合形式规范。形式规范是对论文写作的形式要求,尤其是参考文献和注释的格式。作为学术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论文形式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学术规范。由于学生学术规范意识淡薄与能力不足,往往会忽略毕业论文中参考文献与注释格式,甚至引用文献而不加标注,直接导致“抄袭”前人成果的嫌疑。
3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应对策略
3.1 采纳学生自选与教师出题相结合的选题模式
该种选题模式的优势在于,学生选题基于自己平时的兴趣与积累,避免在时间有限的条件下,在陌生或不感兴趣的领域几近从零开始,从而影响到毕业论文的写作进程与最终的完成质量。法学专业的专业课程是在大二开始普遍开设的,从这个时候开始,就应当让学生了解毕业论文的选题模式,并要求和启发学生关注专业兴趣点,并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注意与专业学科老师之间进行相关问题的沟通,为最终的毕业论文选题做好准备工作。大四秋学期(12月份),学生应当在日常积累与交流的基础上,积极联系相关领域的教师,教师应当对学生的意向选题提在新颖性、宽泛度、难易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并在双方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确定拟要研究的精确题目。
在学生自选题目遇到问题的情况下,由教师提供备选题目。学生自选题目在最终与老师沟通的过程中,可能由于选题针对性不强,过于陈旧等问题而难以继续,亦或少数一部分学生由于平时的投入与关注度不够进而导致自选题目困难,这时,就需要在专业教师所出具的选题中做出倾向性的选择。
3.2 注重学生论文写作素养的训练
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注重对学生论文写作方面的训练无疑是解决毕业论文写作问题的重要一环。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不仅应当关注学术前沿和发现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