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谐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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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电网谐波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在交流电网中,由于有许多非线性电气设备投入运行,电压、电流波形实际上不是完全的正弦波形,而是不同程度畸变的非正弦波。电力系统中谐波主要是冶金、化工、电气化铁路及其他行业的换流设备、非用电设备产生的。其中尤为严重的谐波源是硅整流、可控硅整流的换流设备和电弧炉、电焊机等非线性设备。大量的谐波电流流入电网,引起电网电压波形畸变,造成电压正弦波形畸变,使电能质量下降,给发供电设备、用户用电设备、用电计量、继电保护带来危害,成为污染电网的公害。为了限制各种谐波源设备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把电网的谐波电压控制在规定的允许范围内,以保证电网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提高电能质量,根据《公用电网谐波》、《全国供用电规则》、《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电力系统谐波管理规定》、《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供电营业规则》特制订XX 电网谐波管理办法。

1.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电网(含发、输、配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运行、用电管理等部门及由电网供电的所有电力客户(含并网运行的小水电、火电厂、自备电厂)。

1.3电网原有的谐波超过本管理办法的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极限值时,应查明谐波源并采取措施,把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限制规定的极限值以内。所需投资和设备由非线性用电设备的所属单位负责。

1.4新建或扩建的非线性用电设备接入电网,必须按本管理办法执行,如用户的非线性用电设备接入电网,增加或改变了电网的谐波值及其分布,特别是使与电网连接点的谐波电压、电流升高,用户必须采取措施,把谐波电流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方能接入电网运行。

1.5用户用电设备对谐波电压的要求较本管理办法的电压波形畸变率极限值更严格时,由用户自行采取限制谐波电压的措施。

1.6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谐波管理领导小组。

2 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极限值和谐波电流允许值

2.1电网中任一点的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均不得超过表 2.1规定的极限值。

表2.1电网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极限值(相电压)

2.2限制用户非线性用电设备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是控制电网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的关键。任一用户注入电网连接点的各次谐波谐波电流均不得超过表2.2中规定的允许值。

表2.2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允许值

2.3用户与电网连接点原有的总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未超过表2.1规定的极限值的75%,且新增非先线性用电设备向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不超过表2.2规定的允许值,则允许该用电设备接入电网。

3. 职责与分工

3.1公司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负责领导XX电网谐波管理工作。

3.2为确保XX电网安全稳定,降低谐波污染,提高XX电网谐波管理水平,成立由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谐波管理专责人组成的XX电网谐波管理领导小组,由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XX电网谐波管理工作小组,每年以公司文件的形式调整公布。

3.3电网谐波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电网谐波情况分析会议(每季度一次),讨论分析近期电网谐波管理工作及指标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落实责任分工。

3.4XX电网谐波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批准谐波管理专业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

3.5调度所

3.5.1调度所是XX电网谐波管理职能部门,在调度所设置公司谐波管理专责人,负责XX电网谐波管理工作。

3.5.2负责制订XX电网有关谐波的管理办法、规定和相关标准。

3.5.3协助客户服务中心和乡村电管部搞好XX电网谐波监测点的选择和主要谐波源客户的谐波监测工作。

3.5.4对各部门提供的XX电网谐波源和谐波监测点的测试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3.5.5负责整理谐波管理方面提出和发现的问题,并向公司谐波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3.6 生产技术部

3.6.1生产技术部是XX电网谐波管理的总体牵头和协调部门。

3.6.2负责XX电网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电网建设改造,负责电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验收投运。

3.6.3安排发、供、送、变、配电项目时充分考虑谐波抑制和治理的需要。

3.6.4新(扩)建配电工程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客户用电

性质,对谐波污染较重的用户,要将谐波治理方案纳入工程的整体设计,严禁谐波污染严重的设备入网运行。

3.6.5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各部门的谐波管理工作。

3.6.6负责加强技术革新,促进科技进步,积极开发应用谐波管理和治理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

3.6.7负责组织各部门定期召开谐波管理分析会,就谐波管理和治理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并负责组织落实实施。

3.7客户服务中心

3.7.1负责辖区客户电气设备的谐波管理工作。

3.7.2负责建立辖区客户谐波源档案,统计客户谐波治理装置型号、厂家,以及使用情况。

3.7.3负责客户谐波治理装置的管理,掌握客户谐波治理设备安装投运情况,指导和帮助客户提高谐波治理装置的科学使用,降低谐波对电网和客户的污染。

3.7.4负责定期开展辖区客户谐波治理装置普查,审查确定新装增容用电性质。

3.7.5负责在每季度的前10日,向调度所谐波管理专责人报辖区客户谐波源和谐波治理装置使用情况汇总。

3.7.6负责协助修试工区谐波测量人员对客户用电装置进行谐波测量和分析。

3.7.7负责督促谐波含量超标的客户安装谐波治理装置,对谐波进行治理,对未对谐波进行有效治理即谐波含量超标和经治理仍超标的客户,可按相关程序中止对其供电。

3.7.8 负责XX电网谐波源客户计量装置的选型、安装和测试,确保计量装置不受谐波的影响。

3.7.9负责对辖区客户进行谐波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3.8乡村电管部

3.8.1负责辖区客户电气设备的谐波管理工作。

3.8.2负责建立辖区客户谐波源档案,统计客户谐波治理装置型号、厂家,以及使用情况。

3.8.3负责客户谐波治理装置的管理,掌握客户谐波治理设备安装投运情况,指导和帮助客户提高谐波治理装置的科学使用,降低谐波对电网和客户的污染。

3.8.4负责定期开展辖区客户谐波治理装置普查,审查确定新装增容用电性质。

3.8.5负责在每季度的前10日,向调度所谐波管理专责人报辖区客户谐波源和谐波治理装置使用情况汇总。

3.8.6负责协助修试工区谐波测量人员对客户用电装置进行谐波测量和分析。

3.8.7负责督促谐波含量超标的客户安装谐波治理装置,对谐波进行治理,对未对谐波进行有效治理即谐波含量超标和经治理仍超标的客户,可按相关程序中止对其供电。

3.8.8负责对辖区客户进行谐波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3.9企划部

3.9.1根据公司电网谐波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3.10修试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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