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贸易的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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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贸易现状的文献综述
摘要:未来综合国力的竞争是文化的竞争,而文化贸易承载着文化传递的使命。本文从总体角度、国际竞争力角度等对文化贸易的现状进行梳理,以期对文化贸易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文化贸易;文献综述
自从1997年英国政府倡导发展“文化产业以来”文化产业已被许多国家、地区列入了政策规划的议程,并出台了相关的实施纲要,制订了具体的发展项目及有关配套措施,有力促进了各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扩大。各国文化产业的增长不但使国内文化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张,也促进了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发展。
一、文化贸易的概念
目前为止文化贸易的概念在国际上还没有统的认识。国内比较认可的是将文化贸易分为文化商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两大类(周成名,2006;李小牧、李嘉珊,2006;李怀亮、闫玉刚,2007)。而国际上接受度较高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贸易的界定:以有形的和无形的文化产品传递文化内容的进出口行为,其中文化产品包括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
文化商品指的是那些能够传达生活理念、表现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它具有传递信息或娱乐的作用,有助于建立集体认同感,并能影响实践活动。在取得版权后,文化商品能够通过工业过程大量生产并在全球广泛传播。它包括图书、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唱片、电影、录像、视听节目工艺品和设计。文化商品包括核心文化商品(即传统的文化商品)和相关文化商品两大类。文化商品主要以有偿形式提供(UNESCO,2005)。
文化服务指的是政府、私人、半公立机构或公司赚取文化利益或满足文化需求的活动。文化服务不包括其服务所借助的物质形态,包括艺术表演和其它文化活动,以及为提供和保存文化信息而进行的活动(包括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等机构的活动)。文化服务包括核心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类。文化服务以有偿服务或免费服务的形式提供(UNESCO,2005)。
二、从整体角度研究文化贸易现状
对国际文化贸易的现状的研究,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张斌(2010)从三个方面透视国际文化贸易的现状,即国际贸易与国际文化贸易的对比、国际文化贸易的内部结构、发达国家的产业内文化贸易。指出整个国际文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徘徊在4% ~5%之间,与信息通讯产业、金融业相比,文化产业处于国际贸易的边缘地位,且发达国家
的文化贸易量(含文化产品贸易与文化服务贸易)占全球文化贸易总量的3/4以上,而广大发展中国家仅占有不到1/4。国际文化贸易表现出一种“产业内贸易”的显著特点。米宏伟(2012) 指出全球文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结构以文化商品贸易为主,其中2002-2010 年,国际文化商品贸易出口总额从1982.4 亿美元增长到3832.1 亿美元,年均增速为8.6%,国际文化商品贸易占文化贸易的比重为75%。
三、针对不同种类文化贸易现状的研究
(一)文化商品贸易的现状研究
1.从知识产权角度对文化贸易现状的研究
版权产业和版权贸易是知识产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知识产权角度对主要国家版权贸易现状进行文献综述。其中美国是目前版权贸易最为活跃的国家。美国版权产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版权贸易的发展,如美国平均每年通过版权贸易要赚取5000多亿美元,占其GDP份额的5%,而版权贸易是版权产业持续发展的强大支柱(苏振华,2008)。洪涓、刘柳( 2010)采用出版业文化产品 1996 年~2008 年的贸易数据,指出我国出版业文化产品的贸易规模,1996~2008 年我国出版业文化产品贸易总额逐年上升,且 2007 年增幅很大。1996 年,贸易总额仅为 35505.19 万美元,截至 2008年,贸易总额达到 461107.49 万美元,增长了近 12 倍。从产品结构看,图书的出口位居各类产品首位,而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进口位居首位。从市场分布来看,我国出版业文化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有香港、美国、日本、英国、新加坡、荷兰、德国等。出版产品出口市场分布较广,但市场集中度很高。
2.创意文化产品贸易现状的研究
在2008年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发布《创意经济报告》之后,从“创意文化贸易”概念视角开展研究的文献逐渐出现,这些研究均依据UNCTAD“创意经济”数据库中的统计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在“创意文化贸易”现状的认识上,不同学者得出了一些不同的结论。胡飞,葛秋颖(2009)指出中国内地创意产品贸易发展迅猛,贸易顺差逐步扩大。2005年我国创意产品占全球市场份额已增加至18.3%,2000~2005年年均增长率为17.6%,而美国占市场份额为7.6%,德国7.4%,英国5.7%,西班牙仅占2.7%。戴翔(2011)指出1996年全球创意产品的出口贸易总额仅为3983亿美元,而到了2009 年,全球创意产品的出口总额快速上升到 9739.54 亿美元,13年年均增长率达到了7.12%。创意产业是世界贸易中最有活力的新兴产业之一,创意产品是全球贸易的新增长点。此外,还指出全球创意产品贸易发展具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不均衡性,即尽管创意产品的贸易发展十分迅速,但创意产品的贸
易却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
(二)文化服务贸易的现状
美国是当今世界文化服务贸易最发达的国家。张希坤(2013)指出2011 年美国的文化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了 1201. 47 亿美元,是文化服务贸易的绝对出口大国,其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例高达 42. 21%,接近50% ,其次是德国、英国、印度、韩国、中国,而这些国家所占比例之和仅为 20. 81%。进口方面,虽然美国的文化服务贸易进口额高于其他五个国家,但差距并不大,表明美国本土文化市场的高度发达和饱和状况。孙妙凝(2012)指出从贸易总量来看,在中国的文化服务贸易中,2006~2010年广告宣传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从28亿美元增长到49亿美元,增幅达75%,年平均增长23.17%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同比增长为-76.7%,2010年同比增长幅度为0.4%,对外贸易呈逆差状态。,从贸易比重来看,中国的文化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仅占世界的0.5%。
(三)从国际竞争力的角度研究文化贸易现状
一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直接表现为一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和出口竞争力以及劳动生产率等。不少学者从国际竞争力角度对文化贸易现状做过研究。朱文静、顾江(2010)采用MS指数、TC指数和RCA指数,利用1997~2007年数据分析出:在文化商品出口额所占的比例上,中国和韩国的文化贸易主要是文化商品的贸易,文化服务贸易所占比例非常小,而日本和法国文化商品出口额所占比例在80%~70% 之间,文化服务贸易所占比例也一直相对要高出很多,保持在40%以上。在核心文化服务出口上,美国的核心文化服务贸易所占份额基本上在5%~6%左右,而英国和法国的核心文化服务贸易份额在3.5%~4%左右,仅次于美国。丛海彬(2011)利用MS指数、TC指数和RCA指数,指出中国创意产品贸易出口以12.9%的年增长率增长但是创意产品进出口的分布非常不均匀,产品的出口规模非常大,而产品的进口规模非常小,且创意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明显低于创意产品贸易的发展速度,韩国、日本创意产品贸易总体保持逆差水平,得出中国创意文化产品贸易竞争力明显强于日、韩两国,而三国在创意文化服务贸易领域内的竞争力不相上下。(四)评述
国外文化产业、文化贸易起步较早,相应的,对文化贸易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多较成熟,而国内对于文化贸易的研究始于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从整体角度来看,国际文化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贸易结构以商品结构为主。此外,文化贸易整体格局呈现不均衡状态,文化贸易的发展呈现出产业内贸易形式,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尤其美国,美国的文化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出口额的42.2%,超过了德、英、印、韩、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