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工作流程-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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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1.风险评估背景与进展
在工业化进程中,主要的工业产业如采掘业、冶炼、石油、化工、皮革、金属加工等都会造成污染问题。另外,化学品(如杀虫剂)的不当使用、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居民的生活垃圾等都带来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污染。污染场地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土地价值的降低,农业用地或城市用地的减少,污染场地引发的严重的责任纠纷问题,巨额的处理经费支出,等等。这些都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场地污染有很大隐蔽性、滞后性和持久性,污染通常存在于土壤并通过土壤转移,变化和移动非常缓慢(几年甚至几十年),污染只有触及受体时才可能会被发现。发达国家对污染场地管理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形成各自的污染场地的管理模式,模式的共同之处都是经过这样一个管理流程:疑似污染场地的发现,场地的初步调查、初步筛选确定优先管理名单,场地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管理措施—修复或其他措施。各国支持这样一个管理流程的法律体系、技术文件体系等有所不同,但风险评估方面的技术文件是必不可少的。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分为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生态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是指针对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的场地条件,评价场地上一种或多种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可能性的技术方法;污染场地生态风险评估是评价场地污染物对植物、动物和特定区域的生态系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大小。场地受到污染后,通常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削减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人群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
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考虑到多种污染物可能同时存在于场地不同的介质之中,如土壤、空气、水、食物和尘埃等,通过分析与受体相关的多种暴露途径,实现对多介质的健康风险评估;以可接受健康风险水平为出发点,提出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修复目标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是进行污染修复和管理决策的科学依据,有助于分析和比较多种修复措施的有效性,为合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和污染治理计划提供依据,有效地规避场地污染风险。从当前研究现状看,健康风险评估比生态风险评估方法更完善、需求也更迫切。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污染场地的管理问题愈来愈重要,一些土壤污染调查研究的数据以及时有发生的土地污染纠纷事件也表明污染场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许多城市当前面临搬迁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土壤环境管理问题,保护人体健康,科学评估场地污染风险,规范污染场地的健康风险评估技术要求,制订《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十分迫切。
健康风险评价是美国国家工程学院和国家科学院于1972年首先提出的,以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及风险表征个方面进行健康风险评价。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场地性质的变更越来越频繁,许多工业企业陆续搬出城区,原有的工业用地被逐步开发为住宅用地或公建用地,工业企业遗留的污染场地可对后续用地的土壤、地下水等造成一定影响,并可能危害到居民的健康,因此开展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价是至关重要的。
20世纪70年代末期,美国的很多危险废物简易填埋场,像定时炸弹一样威
胁着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在强大的社会舆论下,美国环保局(USEPA)于20世纪80年代先后完成了风险评价指南、技术细则及其相关法律的制定,并对典型污染场地开始了健康风险评价和治理工作。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80年设立了化学物质安全国际项目(IPCS),为评价化学物质暴露造成的人体健康和环境危害提供了科学基础,并与USEPA和联合国经合组织(OECD)共同建立了人体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的框架。欧盟于1996年完成了污染场地风险评价协商指南;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芬兰等国均采用美国提出的风险评价标准,同时构建了适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健康风险评价体系;英国政府于1992年开始土地风险管理与修复技术研究工作,并于2000年立法要求污染土地再开发利用时,必须进行风险评价,实行污染土地风险管理。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了以介绍和应用国外研究成果为主的环境风险评价,但大多集中在单一水体区域土壤和灰尘以及生态系统的健康风险评价,而针对污染场地的健康风险评价才刚刚起步,研究编制的《北京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56-2009)已经颁布实施,环境保护部颁布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已经颁布。
2.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模型建立情况
开展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价是一项错综复杂的工作,需要一些场地参数暴露参数和生态毒理参数等,为了简化评价程序,国外已经开发了一些模型,如英国的CLEA、模型丹麦的CETOX模型、荷兰的CSOIL模型、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CALTOX 模型、德国的UMS模型、欧盟的EUSES模型以及美国RBCA模型等。虽然以上模型均考虑了环境中污染物经食物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但在暴露途径上所采用的作物吸收模型却有所不同。
近年来,随着对土壤环境质量的日益重视,我国部分学者在污染土壤的健康风险评估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研究。主要研究工作集中于:(1)综述介绍国外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风险评估技术方法;(2)采用国外不同技术方法,结合国内污染场地开展风险评估案例研究;(3)基于风险评估方法,计算基于健康风险的污染土壤的修复限值。
北京市环保局于2009年发布地方规范性文件《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DB11/T656-2009),以应对一大批陆续停产搬迁的重污染企业场地将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它用途的场地环境管理需要。该导则整个的框架程序是借鉴了美国的模式和方法。
在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环境咨询公司等多方的联合推动下,对一批搬迁或停产企业遗留污染场地的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项目正在进行或已初步完成,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国内在已有相关项目(环保公益行业专项课题:污染土壤的健康风险评估技术研究)研究的基础上,系统研究分析了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对污染场地(土壤)健康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污染场地(土壤)调查、污染识别的程序和方法,污染物毒性参数的由来及查询方法,暴露情景和暴露途径的界定,暴露模型及其参数的获取方式,风险表征的方式及可接受风险水平的设定,不确定性分析,污染土壤修复方案的选择及修复目标的确定方法等内容;同时,调研了我国科研工作者的一些探索性研究,以及地方环保部门制订的相关指导性文件,制订了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草案,初稿),于2009年3月同时提交环保部标准处和标准司审阅。
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方面采用技术框架基本一致,即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