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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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土资发…2009‟5号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
通知
各镇(乡)国土资源所,局各股、室、所、队、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现将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是构建统一的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事关
我县招商引资用地保障与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裴军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唐肇廷、吴建军、纪检组长包久双、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副主任庹发兵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用地、地籍(行政许可)、规划(耕保)、统征、交易、执法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每月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市场交易、收购储备、转让、出租、抵押、集体建设用地等多项业务数据采集和按时录入进行监督检查。用地股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局各相关股室录入相关信息要做到“专人、专线、专机”。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监测监管系统高效、安全、规范运行,完善监测监管系统操作运行、数据审核、审批、分析报告评审、保密安全、上报等各项管理制度,对系统的运行实行分工负责制。各股、室、所、队、中心负责人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审查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局相关股室上报涉及全局性数据,需报局长审批后录入,未经局领导审批的数据不得擅自录入。局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建章立制,周密部署,落实任务。信息录入人员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整理、录入、分析和发布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信息,确保监测监管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各股室长还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对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效果。
二、明确职责,规范运行
从2009年1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全面运行监测与监管系统,通过国土资源主干网或通过互联网录入相关信息。对于坐标等涉及保密的信息,只可通过国土资源主干网进行传输。
1、系统访问方式
用微软IE直接登陆 http/// 打开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登陆页面进入。
2、职责分工
(一)每月26日前检查相关股、室信息采集,报送情况并向局分管统计的领导、局长报告;(监督检查员:姚正)(二)供地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地结果等信息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发布;(录入信息员:邓亚林)
(三)农转征项目信息、土地收购、储备信息应在纳入土地储备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录入信息员:王俊)
(四)土地供应信息通过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由系统自动提取;(录入信息员:刘荃、郭运)
(五)对交地、开工、竣工、竣工验收等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信息,必须根据不同阶段实际监测的结果实时录入;(录入信息员:刘荃、郭运)
(六)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信息等应在实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录入信息员:罗玉萍)(七)土地闲置认定及处置、违约宗地管理、待监测宗地管理。(录入信息员:漆宏)
其它股室的相关信息签批后也可交用地股录入。
三、纪律要求
从我局监测监管系统正式运行开始,国土资源部将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国土资源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定期对监测监管系统运行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个环节要按职责分工保质、高效地完成本阶段录入上报工作,确保信息质量、时效,凡因录入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录入不及时、录入质量差被部通报批评或被部电子政务系统暂停受理我县用地预审和用地申报的;影响我局绩效考核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工作流程
二○○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建立监测监管通知
(共印28份)
附:
工作流程
一、供应、开发利用工作流程
供应、开发利用业务包含计划、公告、公示发布、合同网上填报、项目动态监测这几部分组成;在填写时须按如下的工作流程:
计划公告公示发布
合同网上填报
项目动态监测
第一步计划公告公示发布
土地供应各环节,都需要在土地市场网进行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供地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需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经局审核通过后发布到土地市场网上。另系统能对出让公告中的每一宗地自动生成唯一的编号,在合同网上填报时需与其建立关联。
发布到土地市场网
发布供地计划、出让公告、
成交公示
第二步合同网上报
县国土局可通过土地市场网或国土资源业务网上进行合同填报,根据供应方式不同分为划拨、出让、其他三种,其中出让和划拨在录入和指示项的同时能自动根据合同范本生成出让合同及划拨决定书文本,上报后能产生唯一的电子监管号。同时在合同录入后能提取相应的信息在土地市场网上公布。其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电子合同上传后10日内无变更,合同数据自动进入备案数据库,成交
结果自动从中国土地市场网对外发布;
根据网上合同备案的范本,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录入合同
内容,经双方认可后,点击将电子监管号上传到部,并自动生成土地交
易合同号;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连接到本系统,并输入用
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
交易双方就土地交易达成协议,协商拟定合同条款。对于土地一级市场,
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通过行政划拨、招标拍卖挂牌或协
议出让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对于土地二级市场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
的流转,由土地使用权人与潜在的土地购买者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