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系列之——深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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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领域、错位发展、有所不为
——国企改革的“深圳经验”
纵观深圳市国企改革历程,起步早,敢于尝试,连续性强是其重要特征。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新一轮国企改革以来,在改革的若干重要方向上,深圳再次走在了前面。
目前,深圳市已基本实现了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并基本完成了竞争领域劣势企业的退出,完成了国有资本布局的初步调整。此外,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比例达75%,资产证券化率超过50%,充分体现了深圳市先行先试的特点和改革的成效。
一、根据需要灵活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点,在促进国企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深圳市国资委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尝试。在原则的把握上,深圳市国资委强调,在混改过程中,不是简单地为了混合而混合,或是简单地通过价高者得的公开招标方式来选择合作股东,而是特别看重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和战略相结合,注重股权结构的设计和战略合作股东的遴选。这样才能使得企业有合理的股东结构,从而真正引进对企业未来长期发展有帮助的战略投资者。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深圳市国资委一方面不设时间表,成熟一家推进一家,另一方面,在领域方面也没有自缚手脚。不仅限于高科技或中小企业,在证券、创投、物业管理等多
方面,都开展了混合所有制。
例如,深圳市对水务、燃气、能源等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类企业,通过国家招标招募的方式,引入了战略投资者,实现了合资绝对控股。
虽然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类企业没有高利润的回报,但是,一方面,深圳引进的是同行业的龙头企业,他们更看重行业对外拓展的问题。另一方面,深圳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类企业,在企业化改造、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治理规范、管理能力和商业模式上,相对内地企业来说有一定优势,所以对资本有很大的吸引力。
深圳市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做法,是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配套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实行同股同价,通过市场化手段有效解决了员工持股定价难的问题。
早在2015年,深圳市就经和国务院国资委沟通,先行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市属国企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试点办法》,在人力资本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的竞争性企业及上市公司开展试点,如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和科技服务型企业、战略性新兴成长类企业等,同时放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比例至30%,并同步建立股份流转和退出机制。
在混改过程中,深圳市国资委特别注重健全国有资产交易规则,做到了严格规范资产评估、产权流转,同时,加强国资监管,确保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从而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得益于上述举措,目前深圳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比例达到75%。在24家直管企业中,有12家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而另外12家独资企业中,有5家企业90%以上的核心资产、业务均在下属的上市公司和股份公司。“目前深圳市纯独资企业只有地铁、远致、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人才安居集团和鲲鹏资本7家,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重大产业基金管理和资本运作平台功能。
二、准确把握国资定位,和民资错位发展
众所周知,深圳市民营经济发达,诞生了华为、腾讯等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深圳市国资委则准确地把握好了国资的定位,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发挥了自己的基础性、公共性、先导性作用,实现了和民资的错位发展。
具体而言,基础性方面,深圳市国企主要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和民生福利保障;公共性方面,在深圳市社会重大项目投资方面,近五年来,国企承担了全市比重的40%;先导性方面,国企主要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和科技园区服务,支持深圳创新企业的发展。比如国资系统的创新投、高新投、担保资本,这三家企业目前累计扶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项目4.1万个,扶持公司450家,累计扶持资产4760亿元。
如今,深圳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金融准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领域国企的净资产占比75%,利润占比83%。这很大程度说明了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是可以实现错位、互补、共同发展的。
据了解,未来深圳市将进一步推动国企国资向三个方向
集中:保障城市运行和民生的重要领域;事关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提升深圳市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产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
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过程中,深圳市国资委在资本运作手段方面,也开展了新的探索。比如“基金群”战略。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层面推出多只基金,服务国企创新、结构调整、国际并购、军民融合等领域。
深圳市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的做法不谋而合,在深圳市国资委层面,建立了1500亿元的国企改革和战略发展基金,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池和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手段。据了解,目前基金及其管理公司均已完成设立,首期160亿元出资已到位。
在市属国企层面,深圳市国资委则推动设立了新能源基金、智能装备基金、物流基金等各类特色基金。通过基金策略,改变了过去资本运作工具单一,股权投资之后资本流动性不强,进出渠道不通畅等问题,通过基金充实了资本运作手段。
此外,深圳市国资委还通过大力推进上市及再融资,推动并购重组和战略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等手段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深圳市属国企资产证券化率达50%。重组方面,深证市已基本完成内部存量的整合重组,下一步将结合上下游的产业链和价值链,进行更深度的资源重组和融合;深圳能源、地铁、机场、盐田港等优势企业,则在探索国际化运营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三、国资监管体制有所为有所不为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新一轮国企改革,对国资监管体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方面,深圳市也有很多先行先试的经验。
比如,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方面,2004年深圳市国资委成立之初,就设置了投控公司,作为企业改制退出、资源整合等辅助履职的平台。2007年,深圳市又针对国资系统资本运作的需要,成立远致公司作为市国资委资本运作平台。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央新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深圳市国资委正推动国资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方面,深圳市国资委按照中央的“管资本为主”的要求,拟重点通过“一张清单、一个基金、三大平台”建设,构建深圳市特色的国资监管运营体制。其中,“一张清单”是国资监管权责清单,“一个基金”即国资改革和战略发展基金,三大平台,指的是公益类平台、功能类平台,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一张清单、一个基金、三大平台将为深圳市国资委实现以管资本为主提供更加有
效的市场化手段和运作机制。
同时,深圳市国资委强调“有所为有所不为”。2016年,深圳市国资委完成了新一轮内设机构及职能优化调整工作,改组或成立综合研究处、股东事务处、战略发展处,从而加快了国资委职能转变。深圳市国资委还制定了国资委监管权责清单,在已经向企业下发10项决策权限的基础上,拟再下放或取消13项,仅保留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17项责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