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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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净化网络环境,遏制青少年犯罪的上升趋势
互联网络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为人们获取信息、了解世界提供了便利,青少年以其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和好奇心逐渐成为网络的主力军。伴随着网络而来的不仅是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广阔的空间,更带来许多严峻的问题和挑战。不断上升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祖国的未来。不健康的网络诱发青少年犯罪,已经引起全世界各国的共识,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在我国,不良网络引发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比比皆是,由此引发与之相关的有识之士的深入思考。笔者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明显的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大多数案件反映出青少年长期接触网络上的色情、暴力等信息,使得青少年的道德认知错位,从而走向歧途。网络在为人们带来美好的生活前景、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也在制造诱惑和罪恶。青少年浏览不健康网站和网络游戏成为青少年犯罪的直接或间接诱因。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时期正处在青春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于个体生理和心理上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冲突,加上现实生活中不良因素的影响,青少年在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和扭曲,从而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青少年成长中的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产生矛盾,而在网络中能找到补偿的空间,网络的开放性、平等性,正好符合了青少年的需要,使得青少年成为网络的主要人群。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自由性使青少年对网络聊天的言论缺乏约束传播淫秽之物,道德和责任感减弱,法律意识淡化,犯罪感缺乏,严重的甚至触犯刑律。
(二)当前的网络法制体系不健全,使得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缺少法
律制约。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网络安全和惩治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但现有的法律远远不能适应计算机网络发展的状况,尤其是许多新出现的网络问题使得法律无法约束,出现法律空白。
(三)网络上的不健康内容为青少年犯罪埋下了隐患。网络上充斥的色情、反动、暴力信息以及充满陷阱、管理乏力的网络聊天室的泛滥为青少年网络犯罪埋下了诱因。一些无序经营的黑网吧也是诱发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罪魁祸首。一些网吧经营者唯利是图,不顾不良信息对任由青少伤害,任由青少年浏览各种色情、反动、暴力网站,甚至还提供色情、反动、暴力网站和资料供青少年浏览。同时血腥、暴力的网络游戏成为滋生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温床。有研究表明,青少年长期玩血腥、暴力的网络游戏会诱使玩游戏的人将自己定位为攻击者的角色,增强攻击性行,从而滋生了犯罪的冲动,埋下了犯罪的种子。
(四)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因素也是诱发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一些道德败坏的不法之徒在网上肆意散布色情、暴力等各种影像资料以及网络游戏的盛行使部分青少年过分痴迷其中,无力自拔,由于无法支付网络游戏费用而铤而走险。学校在教育中对学生道德教育和网德教育不足,对差生的消极评价,对不良行为的学生反感和歧视,导致一些学生自我放弃,痴迷网络,在网络中寻找自信和快乐。而家庭教育不当,对子女电脑监管不严,甚至一些家长的不良言行也影响了子女。
二、网络引发犯罪青少年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网络诱发的侵财型犯罪。由于青少年沉迷网络,造成支出过大,网络的不良内容又容易引发一些青少年不劳而获的心理,致使一些青少年在经济供应不足,为了搞到上网费,他们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来满足自己的上网欲望。如2008年2月,有两名沉迷于网落的青年,由于长期在网吧吃住,靠向家长要的钱已经不能满足支出,于是结伙到学校周边地区选择比他们更小的未成年人为抢劫目标,“切”钱、“切”手机等有价值的财务,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就连续作案六起,最后落网。如在某网吧内,有一名男孩在上网,六名青年犯罪嫌疑人见这名男孩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不错,就想把手机“切”过来,于是将男孩挟持到该网吧后门花坛处,
以语言威胁、殴打、用刀扎伤男孩身体等手段,将这名男孩的一部手机抢走,价值人民币七百五十五元。当我提审这几名未成年犯时,问起走上犯罪的原因,他们的回答都称由于上网用钱较多,加上受网络的不良影响而走上了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还有一些青少年利用网络实施绑架、诈骗、盗窃、抢劫等犯罪。
(二)网络诱发的性犯罪。
青少年浏览网络中的色情淫秽画面,在头脑中形成无限遐想,最终以身试法,强奸女同学的案件不占少数,谈及犯罪原因时,回答均与接触淫秽色情网页有关。如,某校初中一年级学生王某某(15岁),长期沉迷网络,在网友的引诱下开始浏览黄色网页,渐渐对女性感到好奇,于2009年5月的一天将同村的小学生小欣(化名)骗至村外废砖厂的土坑内,采用威胁手段,让小女孩为其口淫,还用手指抠小女孩的阴部,造成小女孩大量出血,王某某见状仓皇逃窜,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某校高中学生许某某(17岁),受不良黄色网站内容影响,于2009年6月,以玩游戏为由,将同学王某骗至自己家中,欲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于是便强迫女同学为其口淫后,才放女同学离开。以上两名少年均被依法判刑。但就其犯罪原因均与接触淫秽色情网页后,产生好奇,从而走上犯罪有着直接关系。
此外有的青少年利用网络身份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诱骗妇女、少女,实施性犯罪的也占相当比重。
(三)网络诱发的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由于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渴望冒险挑战,不计后果,因此由网络诱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网吧也容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多发性场所。
如:2008年4月19日12时许,在网吧内,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均17岁),因玩电脑游戏问题与同在此玩游戏的朱某(男,18岁)发生口角,互相骂了几句,后吴不服气,便打电话找来了另外两名同学在附近超市并买了三把刀,将朱某叫到该网吧外,四人共同向朱某的身体乱扎,致使朱某身体多处刀刺伤口,造成肌腱断裂、脾破裂、胃破裂、肺破裂、
膈破裂,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为重伤。这四名学生全部获刑。这类因暴力犯罪造成当事人死亡的案件,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也时有发生。当我询问他们犯罪的原因时,他们无一例外回答:看了网络后,精神空虚,想找人打架。
三、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点
(一)出现了低龄化趋势。网络犯罪分子的年龄普遍呈现低龄化趋势,大多为16、17岁的青少年。目前参与犯罪的人数响低龄化发展,同案犯中经常出现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少年。
(二)犯罪手段多种多样,社会危害性大。一些青少年利用自身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和技术,实施多种多样犯罪,例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侵犯隐私、发布网络虚假信息等,使得案件扑朔迷离,侦破起来费时费力。青少年网络犯罪目标往往直指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造成的损失比传统犯罪危害更大。
(三)青少年女性也步入犯罪的行列
受网络的影响,青少年女性已经“超脱”出中国传统女性的温柔、羞涩、甜润的特点,向“酷毙”型发展,从而逐渐向犯罪的边缘靠近,有的青少年女性已经踏入犯罪的行列,而且犯罪的手段也趋于男性化。如丁某某等人,到饭店吃饭不给钱,还制造饭内有玻璃的骗局,敲诈勒索当事人财物的案件中,参与的嫌疑人有三名女性。又如某高校四名女学生感觉生活平淡,为寻找刺激,分别将同校的其他宿舍女同学叫到宿舍,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殴打对方取乐,殴打之后称手疼,还要求被打者赔偿手疼的赔偿费。连续殴打六名女生,犯罪气焰极为嚣张。在近两年办理的案件中,青少年女孩参与的抢劫、寻衅滋事、盗窃等案件就有21名青少年女性参加。
(四)不规律的生活、不健康的内容,使青少年的心理发生变化。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上网成瘾,不愿意上学,不愿意回家,成天吃住在网吧里,甚至对色情网站的不健康内容所沉溺,无法自拔。逐渐丧失了上进心,世界观和人生观发生了扭曲,从此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