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系统及设备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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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论
1.1 国际国内核电概况
能源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要素。随着社会的发展,能源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从能源供应结构方面看,目前世界上消耗的能源主要来自煤、石油、天然气。此类能源为不可再生能源,且在作为能源利用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对于煤、石油、天然气来说,它们还是很好的化工原料,应用于化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创造出更大的效益。核能不仅单位能量大,而且资源丰富。地球上蕴藏的铀矿和钍矿资源相当于有机燃料的几十倍。如果进一步实现受控核聚变,并从海水中提取氚加以利用,就会根本上解决能源供应的矛盾。
我国秦山三期为重水堆,秦山一期、二期,大亚湾,岭澳,田湾均为压水堆。其他国家在运行的核电机组主要有轻水堆(PWR、BWR)、改进型气冷堆(AGR)、高温气冷堆(HTGR)、CANDU重水堆和金属冷却快种子增殖堆(LMFBR) 。
我国在建核电厂有三门核电站、阳江核电站、台山核电站、福建省宁德核电站、福建省福清核电站、山东省华能石岛湾核电厂、华辽宁省红沿河核电厂、湖南省桃花江核电站、广西省防城港核电站等。
1.1.1 人类能源结构三次重大的演变:
18世纪60年代:煤炭逐步替代了木柴;
20世纪20年代:煤炭转向石油和天然气;
20世纪70年代:石油、天然气,煤,核能和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结构;
21世纪主要能源:核能
1.1.2 世界核电的发展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1954~1960年:试验阶段;
1961~1969年:实用化阶段;
1969年至二十世纪70年代末:大发展阶段;
二十世纪80年代至二十世纪末:低潮阶段;
二十一世纪开始:复苏阶段
1.1.3 2009年底世界核电统计
全球运行中的核电机组: 436座
净输出容量: 369321MW
正在兴建的机组: 56座
净输出容量: 51727MW
主要堆型:轻水堆(PWR、BWR)、改进型气冷堆(AGR)、高温气冷堆(HTGR)、CANDU重水堆和液态金属冷却快中子增值堆(LMFBR)
1.2.4 2009年底中国核电统计
中国(大陆)运行中的核电机组: 11座
净输出容量: 8438MW
正在兴建的机组: 20座
净输出容量: 19920MW
中国(台湾)运行中的核电机组: 6座
净输出容量: 4949MW
正在兴建的机组: 2座
净输出容量: 2600MW
主要堆型:轻水堆(PWR)、重水堆
1.2我国的能源形势,能源政策
我国一次能源分布极不均匀,70%的煤炭资源分布在西北地区,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地区,而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煤炭资源仅占全国的1%,水电资源不足6%。全国铁路货运能力的45%和水运总量的三分之一用于煤炭运输。到2009年底,全国电力装机容量累计达874GW,其中:火电652GW,占装机总容量的74.60%;水电197GW,占22..51;风电20GW,占2.29,核电9.08GW,占1.04。而2008年,核电在世界电力生产的比例为15%。
我国火电以燃煤为主,大量的煤炭燃烧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尽管采取了脱硫等环保措施,然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还是巨大的。加之国内可开发的水电资源有限,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环境状况非常严峻。在此形势下,发展核电对于调节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核工业是一个战略性产业,是技术密集型高科技产业,是一个国家综合实
力的象征。发展核电还可以带动我国机电、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升级,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在能源紧缺地区建造核电站,既可替代部分常规能源,也有利于调整地区能源结构,缓解能源工业对环境的影响和对交通运输的压力。
我国发展核电的基本政策是:坚持集中领导、统一规划,并与全国能源和电力发展相衔接;在核电的布局上优先考虑一次能源缺乏、经济实力较强的东南沿海地区;在发展核电的过程中,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核能资源,包括天然铀及加工能力、核燃料设计制造能力和核电厂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行经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坚持“以我为主,中外合作”,把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核电和引进技术、推动国产化相结合,逐步实现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和自主营运。
1.3拟选堆型,主要参数
拟选堆型:AP1000压水堆
AP1000压水堆主要参数
(321 ℃)AP1000属于第三核电厂,但用于发电的主设备都有成熟的经验:如反应堆压力容器,核燃料组件,堆内构件,蒸汽发生器,主泵,汽轮发电机组等。
第二章核电厂选址
2.1选址基本要求:
核电厂选址,涉及区域经济规划等因素,与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自然条件有关,受政府(环保部门)和周围民众的普遍重视。
核电厂选址因素很多与火电厂选址要求相同,包括接近电力负荷中心、有充足的冷却水源、交通运输方便、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质、地震等)、减少废热废物排放对生物的影响,防止环境污染可能性等。另外,还应减少释放放射性对环境的影响,以确保在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条件下不受危害。归结起来,核电厂选址应考虑:核电厂本身的特性、厂址自然条件和技术要求、辐射安全要求三方面。
1).核电厂的放射性特性
核反应堆是一个强大的放射源。核电厂的热功率决定了反应堆内放射性的总储量,在相同的远行条件下,堆内放射性的总量与功率成正比,因而在发生事故时可能释放的放射性也与功率有关。
2).厂址的自然条件和技术要求
厂址的自然条件必须满足核电厂选址的技术要求,应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及灾难性气象条件)造成的后果,并应有利于排出的放射性物质在环境中稀释。
3).辐射安全要求
从辐射安全的角度看,电厂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放射性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对选址有影响的主要还是核电厂事故时可能对居民造成的危害,所以,通常一个国家的核电厂选
2.2所选地址的条件特点说明
根据我国《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以及国内外核电厂选址有关法规要求,在核电厂选址中需要评价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一是厂址外部环境对核电厂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外部自然和人为事件;其二是核电厂对厂址周围区域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第三点是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即在假定核电厂发生需要采取应急的事故工况下,厂址周围区域特征对实施应急计划的影响。对于一个特定厂址,如果在上述三个方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