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的方案海宁市实施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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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文件
海政发〔2010〕60号
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海宁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海宁市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日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海宁市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精神,根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结合海宁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
(一)总体目标
力争经过“十一五”最后一年和“十二五”时期的努力,进一步确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到2015年,我市全社会科技投入、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新产品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均比2009年翻番,位居全省前列。全社会科技投入30亿元以上,R&D经费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2.2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220件和60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7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到16.5%以上。
(二)实施原则
1、企业主体,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在实施创新工程试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发挥公共科技资源的引导作用。
2、创新管理,协同推进。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市镇(街道、开发区)联动,合力推进。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进一步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强创新型企业试点示范工作的系统规划和分类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和建设进度,制定完善扶持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做好评价、验收和巩固提高工作。到2015年,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20家,建设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30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型企业1家,省级创新型企业3家。
(二)建设一批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创新服务专家组和首席专家制度,促进传统产业提升,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探索建立和完善平台建设与发展机制体制,强化公共服务,促进科技资源的集聚、优化和开放共享。加快浙江省皮革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海宁皮革研究院)的建设,提升浙江省嘉兴经编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促进区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加快市科创中心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强化孵化功能,争取建成国家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太阳能、电光源、汽车零部件等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到2015年,组建省级重点企业实验室1家,建立和完善省级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25家,亿元以上重点企业研发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建设区域科技服务中心5家。
(三)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撑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联合高等院校,以股份制、理事会、会员制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创新链上下游的对接和整合。到2015年,在全市完成3个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设。
(四)引进大院名校大企业共建创新载体,集聚省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充分发挥浙江大学海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作用的同时,加强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等高等院校和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嘉兴转移中心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大力引进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企业,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与国防科技系统的紧密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和军民两用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设立、组建企业研发机构,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五)培育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培育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统筹规划全市高新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进一步加强软磁材料、纺织新材料、复合包装材料和太阳能利用四大高新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推动农发区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转型升级,使农发区成为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集聚区、示范区,并争创成为省
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六)实施一批以创新型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的重大科技专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组织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专项和支撑计划、省重大专项和优选主题计划。加快组织实施汽车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和高效电光源开发、节能降耗减排关键共性技术、新型机电一体化专用装备和工程设备研发制造、太阳能系统工程技术及光伏组件开发、纺织新材料开发与后整理技术、高档环保功能性包装材料开发、高效生态农业配套新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安全生产技术等科技专项,着力突破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
(七)推广一批重要科技成果和共性技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依托各类创新平台和载体,优选一批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有重要影响,近期能形成新增长点的重要科技成果和共性技术,加大转化和推广力度,力争形成新的发展优势。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光伏技术、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业数字化、新材料、重大工程配套装备、民生科技、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等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示范和推广效应。
(八)造就一批企业创新人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海委发〔2009〕45号),重点引进一批直接面向企业,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批一流的创新领军人才、一批研究开发骨干,形成梯队合作的强大创新团队。在实践中培育和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勇于开拓、敢于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