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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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关于

公开选拔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总

经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局“突出主业、拓宽实业、发展辅业、致富家业”的战略方针,积极提高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勘察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作用,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管理人才充实公司领导班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内公开选拔(以下简称公选)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总经理。本次公选采取自愿、择优的方式,通过公选发掘人才,选拔出品行端、作风正、懂经营、善管理、创效益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具体公选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选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局人事处具体负责落实,局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局公开选拔领导小组。

组长:朱东晖

副组长:崔宝宪、贺建委、罗小南、高团吉、许军、梁继盛、祝英普

成员:郑建州、张延庆、王金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此次

公选日常工作,郑建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公开选拔职位

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总经理一名

三、参选条件和范围

(一)参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成绩突出,作风扎实,公道正派,能够与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

2、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龄满5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5、懂经营、善管理,尤其是在企业市场运作方面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突出的业绩。能够圆满完成局下达给勘察公司的各项经济指标(年度工程生产总值 1.5亿元,净资产增值率达到10%,职工年收入增长率达到12%以上,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00万元,年上交局80万以上)。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无安全事故发生。

6、为增强经营者管理意识,提高市场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企业高度负责,最终被确定为总经理职位人选者,个人须缴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完成全部各项指标者,抵押金予以退回;完不成者,在扣除抵押金的同时,对其进行处罚:

(1)、完成以上指标的80%及以上者,扣除风险抵押金,发放年薪90%。

(2)、完成以上指标80%以下者,扣除风押抵押金,发放年薪70%,终止其勘察公司总经理聘期。

7、被聘任为总经理者,在聘任期间享受局属公司同等职务政治待遇(档案工资不变),拥有对该公司副职的提名权及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权等人事、财务权力。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充分给予经营自主权。为激发积极性,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经济上实行年薪制,年薪三十六万元。对超额完成上交局经济指标的,实行按比例奖励。超出20%的,按照超出部分的10%进行奖励;超出21—50%的,按照超出部分20%奖励;超出51%以上的,按照超出部分30%进行奖励。

8、总经理聘期为三年。

9、必须确保现有公司全部资质。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编在册职工。

四、公选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组织考察(民主测评、谈话等方式)、人选确定、任前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申请参加公选的人员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本人意愿填写《公开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局属各单位人事部门

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后,然后由个人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于2009年10月22日下午6点前报局人事处审核(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件、执业资格及职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者由人事处通知。

(二)竞聘演讲

此次公选采用竞聘演讲、答辩的形式。首先,参选人员进行抽签,以确定考试顺序。然后,参选人员按照顺序进行竞聘演讲,竞聘演讲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近两年所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以及对竞聘职位的工作设想和思路,重点在作为经营管理者如何圆满完成局党组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落实措施和工作思路上,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竞聘演讲结束后,评委进行提问,并对参选者表现进行现场打分。

局考评组由局领导、人事处、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三)组织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从参选人员中按1:3的比例作为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在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工作实行预告制度,提前在考察对象单位公布考察对象名单、考察时间及考察组联系方式。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

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能否胜任公选职位的工作,注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材料报局党组研究。

(四)公选职位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和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结合岗位职位条件要求,局党组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

根据局党组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全局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凡当面或署真实姓名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具有具体线索的,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六)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五、时间安排

10月16日-22日上午9:30—17:00公开报名;

报名地点:局人事处810房间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时间安排。通知内容,均通过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公开选拔工作。

(二)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排除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拉票、搞小圈子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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