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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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概述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烧结、炼铁、炼钢、连铸、轧钢生产工艺为一体的大型钢铁企业。目前全厂高炉煤气除满足厂区用户外有部分富余,本次投资6621万元建设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座1×30MW煤气回收利用电站,站内设一台C30-3.43/0.981抽凝发电机组,将富余高炉煤气作为燃料,利用高炉鼓风机站现有3台140t/h中温中压全烧高炉煤气锅炉中1台备用锅炉,所产中压蒸汽供C30汽轮发电机组用汽,所产低压蒸汽供厂区管网,所发电力供应厂内自用。

本项目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2011年8月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于2011年8月12日通过了天津市东环境保护局审批(津环许可表【2011】067号)。本项目已投入生产。

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受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国家环保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于2015年7月16日我站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运营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材料,查看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经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审阅后,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在此基础上,编写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管[1998]176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

收管理规定》;

(5)天津市人民政府令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6)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2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8)《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1号。

(9)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许可表[2011]067号)“关于对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1.8.12,见附件;(10)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交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委托函;

(11)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12)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有关基础性技术资料。

3建设项目工程情况

3.1工程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无暇街

•建设性质:改扩建

3.2建设内容

主要产品方案:项目为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拟建项目建成后,项目发电量为1.8×108kWh,同时年产低压蒸汽3.6×105t,所产电及蒸汽均为厂内自用。

3.3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6621万元建设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座1×30MW煤气回收利用电站,站内设一台C30-3.43/0.981抽凝发电机组,将富余高炉煤气作为燃料,利用高炉鼓风机站现有3台140t/h 中温中压全烧高炉煤气锅炉中1台备用锅炉,所产中压蒸汽供C30汽轮发电机组用汽,所产低压蒸汽供厂区管网,所发电力供应厂内自用。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11年8月~2012年8月。

3.3.1工程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6621万元人民币。

3.3.2劳动定员

本项目需要职工10人,由厂区内部调配,全厂不新增职工。

3.3.3年操作时间

采用四班三运转的工作制度,年工作250天。

3.3.4建设地址及产业政策符合性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天津市规划的海河下游工业区内,西距市区约25 km,东距塘沽区15 km。厂区南临海河,北靠津塘公路,西临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为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东南为天津天铁炼焦化工有限公司。在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海河下游工业区为冶金加工工业区,以冶金工业为主。拟建项目位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废钢渣堆场的西侧,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颁发的土地证[东丽单国用(2008)第045号],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东丽区功能规划,选址合理。

本项目为利用富裕高炉煤气发电项目,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以及《天津市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2005年-2010年)》,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两目录中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

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3.4公用工程

3.4.1公用工程概况

3.4.1.1给排水方案

给水:本项目新增用水为发电设备间间接冷却净循环系统补水、凝结水系统补水及绿化用水,发电设备间间接冷却净循环系统补水由厂区内生产供水管网提供,凝结水系统补水由厂区除盐水系统提供,绿化用水由厂内生活消防管网提供。

本项目建成后,天钢除盐水平衡见表3-4-1所示。

表3-4-1 天钢除盐水平衡表单位:m3/h

排水:本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厂区现有雨水排水系统;本项目发电设备间间接冷却净循环系统排水作为厂内浊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凝结水系统排水,排入厂内污水管网,经厂总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丽区排水管理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4.1.2供电方案

本项目用电系统所有用电设备电压为380V,380V低压厂用电配电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两段380V点源分别引自原循环水泵房低压配电房。

3.4.1.3供热、制冷

项目主车间采暖采用70~95℃热水,接自厂区热力管线;主车间内控制室室内夏季制冷均采用分体式空调。

3.4.1.4其他

本项目职工生活设施依托厂区内现有工程,本项目不新增食堂、宿舍等。

4工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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