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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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空气质量状况
上图为曲靖市监测站公布的曲靖最近两周空气质
量指数趋势图,主要污染物为PM2.5,从上图可以
看出,曲靖的空气质量指数偶尔也会爆黄,空气质
量状况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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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令人担忧
➢ 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4月17日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公报》土壤污染状况更为严重。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 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 壤环境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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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调整篇章结构,突出强调政府 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增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未达到国家环境 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这些都显 示了新环保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
➢ 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 36.3%,在调查的146家工业园区的2523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9.4%。 在调查的188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地的1351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 21.3%,在调查的70个矿区的1672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3.4%。
4、规定了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将联合国大会 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采用 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 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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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内容
现有环保 形势
环保 法律法规
环境监测 要点及案
例分析
2
一场保护环境 风暴已经来临, 我们该如何应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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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效益
企业
安全
4我国Βιβλιοθήκη 境污染现状近年来,我们面临的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 重大、恶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 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已成为重大社会公害, 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影响生态 文明建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 入滇35条河流只有二条达到地表三类水标准。17条为劣五类,其 余为四类和五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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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发布:2013年,京津冀、 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 列市共74个城市按照新标准开展监测,依据新的《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对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个新标准监测实 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1%,仅 海口、舟山和拉萨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夏天的拉萨已 经成为人们呼吸新鲜空气、避暑游玩的好去处。
海河为中度污染。
➢ 在监测的60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占 25.0%,其中,轻度富营养状态和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比 例分别为18.3%和6.7%。
➢ 在198个城市492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优良-良好-较好水质的 监测点比例为42.7%,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7.3%。
➢ 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 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 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 分别为13.7%、2.8%、1.8%和1.1%。这就意味着我国18亿亩耕地可能有 3.49亿亩受污染,意味着大量的粮食受污染!这比报告公布前的专家预测数据 更严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 处罚力度,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环保法的修订是我 13 国政府向人民表示对环保管理惩治的决心。
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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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总则中增加“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进一步 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保护环境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 高度,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2、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支持环境保 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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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 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 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 权利。 ➢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规定重点排污 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规定对依法应当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 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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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大 米全都 是铬超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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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此严峻的环境形势 下,国家是如何来应对的 呢???我们又该如何应 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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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8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 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自2013年6月19日 起施行。 ➢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 条措施,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耗能;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 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 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等;同年9月国务院下达《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成为“史 上最严考核”,标志我国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正式 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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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和海洋污染导致各地淡水资料严 重缺水,海洋生态严重破坏
➢
10大河流和流域都有不同程序的污染。长江、黄河、珠江、松花
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流
域的国控断面中,Ⅰ至Ⅲ类、Ⅳ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
为68.9%、20.9%和10.2%。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
曲靖空气质量状况
上图为曲靖市监测站公布的曲靖最近两周空气质
量指数趋势图,主要污染物为PM2.5,从上图可以
看出,曲靖的空气质量指数偶尔也会爆黄,空气质
量状况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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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令人担忧
➢ 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4月17日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公报》土壤污染状况更为严重。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 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 壤环境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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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调整篇章结构,突出强调政府 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增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未达到国家环境 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这些都显 示了新环保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
➢ 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 36.3%,在调查的146家工业园区的2523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9.4%。 在调查的188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地的1351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 21.3%,在调查的70个矿区的1672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3.4%。
4、规定了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将联合国大会 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采用 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 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1
主讲内容
现有环保 形势
环保 法律法规
环境监测 要点及案
例分析
2
一场保护环境 风暴已经来临, 我们该如何应 对?
3
环保
效益
企业
安全
4我国Βιβλιοθήκη 境污染现状近年来,我们面临的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 重大、恶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 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已成为重大社会公害, 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影响生态 文明建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 入滇35条河流只有二条达到地表三类水标准。17条为劣五类,其 余为四类和五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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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发布:2013年,京津冀、 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 列市共74个城市按照新标准开展监测,依据新的《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对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个新标准监测实 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1%,仅 海口、舟山和拉萨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夏天的拉萨已 经成为人们呼吸新鲜空气、避暑游玩的好去处。
海河为中度污染。
➢ 在监测的60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占 25.0%,其中,轻度富营养状态和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比 例分别为18.3%和6.7%。
➢ 在198个城市492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优良-良好-较好水质的 监测点比例为42.7%,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7.3%。
➢ 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 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 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 分别为13.7%、2.8%、1.8%和1.1%。这就意味着我国18亿亩耕地可能有 3.49亿亩受污染,意味着大量的粮食受污染!这比报告公布前的专家预测数据 更严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 处罚力度,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环保法的修订是我 13 国政府向人民表示对环保管理惩治的决心。
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14
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总则中增加“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进一步 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保护环境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 高度,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2、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支持环境保 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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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 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 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 权利。 ➢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规定重点排污 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规定对依法应当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 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10
这些大 米全都 是铬超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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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此严峻的环境形势 下,国家是如何来应对的 呢???我们又该如何应 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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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8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 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自2013年6月19日 起施行。 ➢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 条措施,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耗能;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 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 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等;同年9月国务院下达《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成为“史 上最严考核”,标志我国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正式 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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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和海洋污染导致各地淡水资料严 重缺水,海洋生态严重破坏
➢
10大河流和流域都有不同程序的污染。长江、黄河、珠江、松花
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流
域的国控断面中,Ⅰ至Ⅲ类、Ⅳ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
为68.9%、20.9%和10.2%。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