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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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的理解
一、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第一,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是社会化的大生产,生产资料掌握在资本家私人手里,生产的目的是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这就造成了不可克服的弊病。
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基本生产资料都是劳动人民的共有财产,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全体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这就使国家能够运用统一的计划,协调各生产部门的关系,组织和指导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消除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使全社会的人力、物力有可能得到充分的合理的使用。
即使有时候由于工作指导的失误,发生了国民经济比例不协调的情况,也能够由国家自觉地进行调整,使之从新达到平衡,稳步地向前发展,避免资本主义国家那种周期性的经济危机。
第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这是对人剥削人的旧制度的彻底革命。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在对社会产品作了各项社会扣除之后,以劳动为尺度,给劳动者分配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实现这一原则,劳动人民在也不是为地主资本家卖命,而是为自己,为社会创造美好的生活而劳动,能激发劳动群众的极大热情,促进生产发展。
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实行按资分配,劳动人民创造的社会财富大多为资本家所占有。
所以它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社会主义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人民群众享受着广泛的民主权利。
虽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民主选举,但并不代表资本主义制度比社会主义制度更民主。
实际上,西方国家尽管有五光十色的民主形式,但它毕竟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只能是供资产阶级少数人享用的民主,是对劳动人民的专政。
在那里,国家的真正主宰者,是各个垄断集团,大资本家及其政治代表,劳动人民谈不上有真正的民主权利。
相比之下,社会主义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人民群众享受着广泛的民主权利,劳动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有权管理国家,管理各项经济文化事业,国家也从法律,物质上,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保障。
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所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才是真正的民主。
第四,社会主义有着高度的精神文明,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革命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公有制的建立,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都与资本主义社会有着分本的根本不同。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共同的革命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逐渐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精神力量。
作为领导阶级的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思想成为全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成为各项工作的统一指导方针,指导着人们同心同德地为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不懈。
然而与此相反,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依然存在着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的思想,人们没有共同理想和信念,腐朽文化充斥着社会,抢劫凶杀等犯罪活动猖狂,社会风气严重败坏。
二、对共同富裕的理解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总结多年来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经过深邃的思考,创造性地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了新的概括,即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
理解共同富裕,应该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结合上赋予共同富裕以科学的内涵。
在共同富裕这个概念中,“富裕”反映了社会对财富的拥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占有方式,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集中体现。
共同富裕包含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方面的特质,从质的规定性上确定了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地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
对于共同富裕的理解,除了在概念上的把握之外,还应该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对概念进行更深层的解读。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是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规定。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过程中,基于对剥削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少数人占有多数人的劳动成果,导致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片面、畸形的分析和批判,多次阐明“共同富裕”这样一个重要的思想。
因此,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其终极意义是指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社会发展的成果归全体人民所享有。
另一方面,也不能不看到,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始终不能超出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始终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阶段不同,共同富裕的具体要求和实现程度也不同。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提出“先富一后富一共富”的理论模式,其实质意义,就是强调共同富裕的实现必须与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程度相一致。
在底子薄、人口多的基本国情基础上,试图人为地使所有的人同时富裕起来是不可能的。
正确的途径只能是通过体制改革,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多数人致富,进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五句话中,“共同富裕”被置于最后的位置,所凸显的正是: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只有经过一个生产力的逐步发展及其相应的生产关系逐步变革的较长历史过程才能实现。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共同富裕的联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在当代的新形态,邓小平指出:“我们说的社会主义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因此,在他的著作中讲社会主义优越性时,可以理解为,就是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在谈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时,首先要从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进行考察。
而共同富裕正是生产力及生产关系上对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进行的描述,基于以上考虑,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本质和根本目标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中的生产方式方面的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是达到“富裕”的根本动力。
马克思主义发现人类历史上出现过五种依次更迭的社会制度。
每一种社会制度在其初期能够适合生产力,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是进步的。
后来随着生产力发展,原来的社会制度逐步成了生产力的桎梏,生产力发展缓慢停滞,成为了过时的落后的社会制度。
依据这样一个客观发展过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评价社会制度是否优越、进步的首要标准或最高标准,就是看它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尽快发展。
毛泽东曾指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比较,有许多优越性,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会比资本主义国家快得多。
”而邓小平也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
这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首先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
在现实世界中,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对于生产力发展在推动力上的区别可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例,观察中国从建国到现如今经济的高速发展中看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正在逐步减弱,并且在许多方面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缓慢,经济增长速度一般只有1%到4%。
而发生经济危机时,就变成负增长。
新中国成立已 60年了,前30年经济年增长率为6.1%,后30年为9.8%。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制度对生产力的推动优于资本主义制度。
此外,在最近这次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西方大国的金融危机影响了实体经济,形成经济衰退,美英德日法意无一例外地连续两个季度以上经济负增长。
中国的经济增长率虽然有所下降,2008年第四季度只有6.8%,但全年依然保持9%的增长率;2009年第一季度为6.1%,第二季度就回升到7.9%,进入了快车道(我国学者普遍认为8-10%的经济年增长率,都是快
车道),全年“保八”的目标已无悬念。
我国经济抵抗金融危机冲击的强大力量,同样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更有助于全人民实现富裕幸福,这是对“共同”的基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意味着生产资料、国民经济命脉主要掌握在人民和国家手中,生产是为了人民,这正是我们党所强调的“利为民所谋”。
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意味着生产资料、国民经济命脉主要掌握在占人口少数的大资产阶级手中,生产是为他们谋取利润,这样的资本主义制度就无法避免劳动人民的绝对贫困化和相对贫困化,也就无法保证全人民共同享有生产力发展的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按劳分配也就意味着人民享有资料的方式是以自己的劳动付出为根本依据的,同时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又解决了按劳分配在某些情况下的分配不均的问题。
这样的分配制度无疑保证了社会公平的实施,也更好地体现了共同富裕所追求的全人民共同富裕的概念。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更有助于集中力量和统筹规划,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宏观把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全局的宏观调控中有着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邓小平指出: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同公有制为主体密切相关的。
只有生产资料、国民经济命脉掌握在国家手中,才能集中大量人力、物力,才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办大事。
因此,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是以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是从属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
正因为如此,我国许多大事、重大困难,如水灾、非典、地震等,经过全国人民上下一心,顽强斗争,都能战胜克服。
而这样的统筹规划使得实现共同富裕不因个人的意志改变而改变,使得共同富裕的目标通过宏观的把握而更具有实现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一定程度上说,正是体现在实现共同富裕这个目标上的。
正是由于有了共同富裕的这个本质的根本目标,使得社会主义制度在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适应上都为实现这个目标而比其他形式的社会制度更具有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从而在生产方式上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所以说,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