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寺院内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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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寺院内部的管理
作者: 不详
佛教寺院内部的管理
僧伽是佛教僧侣团体,僧侣居住的地方是“僧伽蓝摩”,简称“伽蓝”,意谓大众共住的园林。在印度它一般是由国王和富人施舍给僧人居住的。“阿兰若”意为空闲处,指单独僧人或二、叁个僧人建的小屋,也是僧侣居住修道之所。伽蓝可以接纳远道来的僧人,又称十方常住,又如树林丛聚,也名丛林。在中国自唐代以后则更多地使用“寺院”来代替伽蓝。“寺”原指古代官署,后来成为佛教伽蓝的别称。“院”指寺内的院落,有些建规模较小的伽蓝也可以称为院。但更多的时候是把寺和院连在一起统称寺院。寺院有时也被称“庙宇”。习惯上把比丘居住的地方称为“寺”,比丘尼活动的场所则称为“”。由百姓公共场所建立的奉佛场所,和一些佛教徒在家里辟出的供佛之地叫做“佛堂”。至元时期,寺院按禅、教、律叁种内容划分。中国汉地的寺院,自古也有寺院和兰若之分。唐宋以来,创建寺院要向政府申请,得到许可,方准与建。寺院的名称也由政府颁发。《旧唐书,职官志》说:‘天下寺有定数,每寺立叁纲,以行业高者统之。’ 现在内地对佛教新建寺院要也要向宗教局申请,得到批准方可兴建。
近代的寺院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叫做‘丛林’或‘十方’;一类叫作‘小庙’或‘子孙’。每个寺院都必定属于一定的宗派,世代相承,很少任意更改的。然而其寺院对于本宗派的教义和修行法则多不讲习,渐成有宗派之名,无宗派之实。其十方寺院住持的继承,多是师徒关系,经过传法手续而确定。由前任住持以‘法卷’写明历代传承,授与弟子,成为法徒。一代住持可以有几个或更多的法徒,继承住持时在法徒中选任。十方寺院可以开堂传戒。子孙寺院住持的继承,也就是师徒关系,是由于住持为弟子剃度,成为剃度徒。一住持可以有众多剃度徒,到继承住持时在剃度徒中选任。子孙寺院是不许开堂传戒的。寺院中如有重大事务或争执,可以邀请本家的住持共同讨论或调解。子孙寺院经本寺子孙的同意,可以改为十方;十方寺院则不许改为子孙寺院。一般而论,寺院是不许买卖的,但是子孙寺院经双方同意,可以表面是让而实际是有代价的。
僧侣居住在伽蓝之中,是依受戒先后为长幼秩序的。从受戒时起到七月十五日(农历)为一腊。遇事集会的坐位须按戒腊多少排列先后。戒腊最长的称为‘上座’。伽蓝中一切事务要由全体僧众集会来共同决定,凡事必须取得一致意见,方可办理。其日常事务也由全体僧众推定‘知事僧’,负责办理。此管理僧众杂事的职务,梵名叫‘羯磨陀那’。羯磨,义为‘事务’;陀那,义为‘授与’,义译为‘悦众’(见《四分律行事钞》卷一)。
日常事务由大家推选的“知事僧”负责管理,但是较重要的事务则由全体僧人开会讨论共同决定,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办理。在中国,凡是出家的僧人其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寺院,寺院就是僧人之家。寺院由上座、寺主、维那叁人组成,俗成叁纲。唐代对佛教控制较严,叁纲的人选由政府任命。到了宋代,寺主改由当地官员和百姓共同荐举邀请就职。中
国寺院管理制度受禅宗影响最大,唐百丈怀海编过《禅门规式》,元代据此重修《百丈清规》,对寺院组织管理有详细规定。寺主为一寺之主,负责统管寺院的工作。寺主也称住持,意谓久住护持佛法之人。住持的住所称“方丈”,意谓地方狭窄仅方丈之地,却容量无限。后来方丈也成了住持的另一称谓。维那就是领导众僧念颂修持的负责人。住持一般叁年一任,可以连任,也有实行终身制的,退休的住持被称为“退居和尚”。
唐以后,禅宗强调衣钵传承的重要性,寺院住持遂演为宗派门人来继承。寺院除了叁纲之外,还有负责全寺经济,管理库房财务的“监院”,接待客人的“知客”,管理外来寄宿僧人的“寮元”,监督僧人仪表行为的“僧值”,安排众人饭食“典座”,职掌书翰文疏的“书记”,住持的助手“衣钵”等管理人员。他们都是由住持委任,任期一年。各大寺院,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是传统的“请职”(或称为“请执”)仪式,是继春节后的最繁忙的时候,也是寺院人事变动最重要的时候。所谓“请职”,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每年一次的“聘任”僧人担任职事的仪式。
佛教寺院的管理,尤其是大丛林,管理都有一整套严格的制度,除清规戒律,宗教法务,佛教仪规外,寺院的内部行政管理机构,组织形式、人事制度,职责分工上大致也有一套严密的制度。
寺院的“职事”、也叫“执事”。寺院内部犹如一个小社会一样;大丛林里的各种事务繁多,从工作性质来讲,有行政管理,宗教法务;经济活动。教学研究和生产劳动等。
从工作内容来讲,有人事、财务、物资、生产服务;宗教活动、接待、安全,后勤保障等。
从职务分工层次来讲,有行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基层管理人员,有文书人员、技术专业、生产劳动、后勤服务等多种岗位和分工。
佛教寺院中的分工很细,专业化也很强,按《百丈清规》的规定,将寺院的职事,分为序职和列职两大类。《百丈清规》中,把序职人员称为西序头首,把列职人员称为东序知事,前者主要是负责宗教本身的事务,后者则侧重于行政管理事务。序职是负责寺院活动,佛教仪式,修持活动,人事安排,组织纪律、接待联系和文件书信等行政、宗教性工作的;列职,则是负责物资财务、后勤保障,生产服务,伙食供应等事务性工作的。所谓“序”,是指寺院僧人在大殿上站位的次序,如同朝庭中:文东、武西,左右两班分开站立,站在西边的称为西序,主要是由德高望重,品学兼优的僧人担任;站在东边的称为东序,是由熟悉僧俗事宜,工作能力较强的僧人担任。列职则是寺院中管理比较具体事情执事僧人的分工。
序职(序执)分为:
西序座元、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藏主、僧值、知藏、知客、参头、司水;
东序维那、悦众、祖侍、烧香、记录、衣钵、汤药、侍者、清众、知客、行者、香灯;列职(列执)分为:
东序都监、监院、副寺、库司、监收、庄主、磨头、寮元、殿主、钟头、鼓头、夜巡;
西序典座、贴案、饭头、菜头、水头、火头、茶头、行堂、门头、园头、圊头、照客。
不过,现在寺院的职务已经不再分得那么仔细了,有些执事的名称也很少听到了。原因很简单,一是因为在汉族地区,已经没有古代那种拥有几百,甚至上千僧人的大丛林,像上海玉佛寺、龙华寺这样上百僧人的寺院也不多了;二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寺院的许多职务分工,在寺院里已不存在了;叁是现代寺院的管理职能、管理方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的分工形式不再适用。
根据现在的的情况作一介绍。其他所谓四十八单执事,分工职责如下:
佛教丛林里,有“四大寮口,八大执事、四十八单执事”的说法。实际上就是指寺院中四个主要部门,八种主要岗位和四十八种工作的人员分工。其实,各地寺院,由于体制、规模和管理形式的不同,也都不尽相同的。
四大寮口,即寺院的四大部门,即库房、客堂、寮房,衣钵寮:
库房,是掌管寺院的经济、财务、物资大权的重要部门;
客堂,是负责寺院人事、内外交流、接待来往政府官员、僧俗人员、及重要宾客的部门;
禅堂,是寺院宗教活动、如打禅七,坐禅的地方,是僧人修持、培养和提高僧人素养的部门;
寮房(云水堂),是管理僧人日常生活,作息制度,使寺院能进行有序的生活,生产、宗教、工作的部门。
寺院的总负责人为住持(方丈),一般由都监(都寺)和首座分别协助住持主管行政和法务方面的事务,寺院的都监和首座,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分别为几个人担任。寺院组织,除住持外,设有四大班首,八大执事等。四大班首是指导禅堂或念佛堂修行的;八大执事是专管全寺各项事务的。
四大班首即首座、西堂、后堂、堂主。首座由住持聘请年高德劭的尊宿担任,为全堂修行的模范,掌禅堂中号令之权。东为主位,西为宾位。本寺住持为主人,相当于东堂首座;其辅助住持教导修行的,侍以宾礼,称西堂首座,简称西堂。禅堂中原分为前堂后堂,总负其责的称首座,或前堂首座;于是分任后堂责任的称后堂首座,或简称后堂。堂主是在首座之下负责禅堂或念佛堂中事务的。在禅堂中的座位,门东是维那之位;门西顺序为住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