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公众与客户利益尊重与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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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6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公众与客户利
益尊重与维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积极承担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实现企业自身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3.社会公德尊重与维护
3.1社会公德是公司在参加社会公共活动时在处理人与社会、企业与社会方面所强调的道德风尚,是公司及其员工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要遵循的行为准则及品德操守。
其主要内容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2文明礼貌
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员工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
文明礼貌的具体要求如下:
(1)要有文明礼貌的语言。
就是说话要文雅、和气、谦虚。
文雅,主要指说话文明高雅,不脏不俗。
大力提倡日常文明
用语,如“请”、“您”、“谢谢”、“对不起”、“没
关系”、“别客气”、“您早”、“您好”、“再见”。
和气,主要指口气和蔼热情,措辞委婉贴切。
在与人交谈
时,语声要清晰,吐字要清楚,语调要平和,语气要舒缓,
要温文尔雅。
谦虚,主要指尊重对方,诚恳恭谨。
(2)要有文明礼貌的行为。
就是举止要庄重,不轻浮、不粗野。
比如,对待同事、客户热情相待,主动问候。
与别人谈话
时,不乱插话,不分散注意力或表现得烦躁不安,不偷听、
不议论别人的私事。
未经允许,不翻阅别人的信件或记录。
对同事不要没有分寸地开玩笑。
此外,坐、立、行、走的
姿势也要文雅。
如跟别人说话时,坐着翘腿架脚,站着头
歪身斜,走路时左摇右晃等等,都会使人感到傲慢而不谦
恭,轻浮而不稳重,产生没有礼貌、缺乏修养的不悦。
(3)要有文明礼貌的人际交往方式。
就是待人接物要平等相处、互相尊重。
要尊重对方的人格,尊重他人的职业、才能、
对社会的贡献、思想和品德,不傲视别人,不高人一等,
不伤害对方的自尊心。
对别人的优点、长处、成绩和贡献,
要肯定,虚心学习。
对别人的缺点、不足,要以诚恳的态
度,在适当时机和场合善意地提出。
别人说话中有某些不
当或失误之处,不当作把柄予以嘲笑、讽刺,更不能讲侮
辱性的语言。
(4)与外国客户交往时,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风俗习惯,尊重对方的礼仪。
3.3助人为乐
当一个人身处困境时,大家乐于相助,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给予热情和真诚的帮助与关怀,这就是助人为乐。
助人为乐的要求如下:
(1)我为人人。
每个人都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关心他人的习惯。
(2)互帮互助。
当他人发生不幸、出现困难时,热情帮助,为其分忧解难。
(3)互谅互让。
同事间要以诚相见,胸襟宽阔,换位思考。
(4)热心公益。
如赈灾救荒、捐资助学、义务献血、为社会福利事业捐款捐物等等,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3.4保护环境
保护环境,要增强环保意识,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养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如自觉节约能源,反对浪费,不乱倒垃圾、污水,不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等。
要注意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
节的安全保障工作。
3.5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要知法、守法、护法。
3.6禁止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公司在订立合同,从事经营活动时,不得有以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危害国家公序行为;危害家庭关系行为;违反性道德行为;射幸行为;侵犯人权行为;侵犯人格尊严行为;限制经济自由行为;违反公正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消费者保护政策行为;违反劳动者保护政策行为。
4.社会公共利益尊重与维护
社会公共利益包含经济秩序、经济安全、公共道德、家庭伦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等内容。
公司尊重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如下:(1)公司尊重与维护员工的私有财产,不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
(2)公司及其员工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公司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4)公司在订立、履行合同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公司从事票据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公司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公司遵守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保、质量、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管
理,不侵害员工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公众利益尊重与维护
本制度所指公众利益主要指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
5.1公司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股股东对重大事项的表决制度。
5.1.1下列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1)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
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
金认购的除外);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3)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5.1.2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比例。
尽可能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项所列事项时,须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1.3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股东可以亲自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5.1.4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
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的过程中,要充分反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5.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5.2.1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要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5.2.2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5.2.3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5.2.4董事会秘书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
5.2.5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独立董事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5.2.6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不得被免职。
提前免职的,公司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5.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5.3.1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
公司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应方便公众投资者阅读、理解和获得。
5.3.2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3.3公司应积极主动地披露信息,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5.3.4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举行与公众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5.4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5.4.1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5.4.2公司将其利润分配办法载明于公司章程。
5.4.3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要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如果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5.4.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要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5加强对上市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5.5.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5.2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要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5.5.3公司不聘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情形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6.客户利益尊重与维护
6.1正确定位企业产品,严格把关生产质量。
6.2建立为客户贴身服务的销售模式以及为客户着想的定价机制。
6.3制定并严格实施客户投诉制度,所有员工的一切行为都以客户满意为最高标准,客户对于服务的任何不满意,都可以向公司投诉。
公司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调查取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客户。
6.4制定并严格实施客户损失赔偿制度,凡发生合同中规定的属公司责任的客户损失,在共同确认责任的基础上,先由公司代为赔偿客户损失,再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6.5制定并严格实施客户资料保密制度,所有经手客户资料的公司员工不得向客户或其授权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未经客户或其授权人员书面同意,本公司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出示客户的资料。
7.附则
7.1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7.2本制度由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