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介绍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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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医疗废物混入 生活垃圾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遗弃或买卖医疗垃圾 摇身变为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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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 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药 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原 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 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 物,传染性废物,动物试 验废物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 织胺类药、镇痛药、心血 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 基因类废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 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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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 管理条例》
医院 内部
影响 产生
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集 中处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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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
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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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380号发布 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36号发布 公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
规
卫医发2003【287】号
定
------2003年十月十日发布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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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染性废物(1)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 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 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
医院 内部
影响 产生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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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 疗 废 物 定 义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 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 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条例》第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 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 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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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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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废物分类
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依 据
损伤性废物
《 条
例
药物性废物
》 第
化学性废物
二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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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废物(2)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 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
医疗机构焚烧医 疗废物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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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基本原则
全程管理 集中无害化处置 强化监督 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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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与医疗机构
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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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相关配套法规和文件: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
标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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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以下简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2004年5月27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1号令发布 ,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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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危险废物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
体 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
废
物 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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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危害
物理危害 化学危害 微生物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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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医疗废物分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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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 医院临床 废物
HW02 医药废物ຫໍສະໝຸດ HW03 废药物、 药品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 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污 染
危险特性的废物。
环
境
防
治
法
[1998]089 )
(1998 1 4 1998 7 1
公
安
部
颁年
布 ,
月
日
,
年
国 家
月环
日 实 施 环 发
保 局 、 国 家 经
贸
委
、
外
经
号贸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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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编号 废物类别
废物来源
医疗废物混入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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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遗弃或买卖医疗垃圾 摇身变为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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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 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药 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原 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 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 物,传染性废物,动物试 验废物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 织胺类药、镇痛药、心血 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 基因类废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 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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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 管理条例》
医院 内部
影响 产生
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集 中处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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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
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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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380号发布 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36号发布 公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
规
卫医发2003【287】号
定
------2003年十月十日发布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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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染性废物(1)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 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 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
医院 内部
影响 产生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一、医 疗 废 物 定 义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 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 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条例》第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 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 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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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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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废物分类
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依 据
损伤性废物
《 条
例
药物性废物
》 第
化学性废物
二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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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废物(2)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 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
医疗机构焚烧医 疗废物污染环境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基本原则
全程管理 集中无害化处置 强化监督 分工负责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与医疗机构
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有关的相关配套法规和文件: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
标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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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以下简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2004年5月27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1号令发布 ,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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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危险废物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
体 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
废
物 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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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危害
物理危害 化学危害 微生物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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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医疗废物分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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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 医院临床 废物
HW02 医药废物ຫໍສະໝຸດ HW03 废药物、 药品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 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污 染
危险特性的废物。
环
境
防
治
法
[1998]089 )
(1998 1 4 1998 7 1
公
安
部
颁年
布 ,
月
日
,
年
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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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实 施 环 发
保 局 、 国 家 经
贸
委
、
外
经
号贸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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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编号 废物类别
废物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