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战国文字中的“凫”单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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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戰國文字中的“鳧”
單育辰[搜索該作者其他文章]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首發)
戰國早期的曾侯乙墓竹簡中記有一種旗,作“A旃”,辭例爲:
A1(旃),墨毛之首。簡46
A2(旃),朱毛之首。簡86
A3(旃),翠首,貂定之頸。簡89
A分別作:
A1、 A2、 A3
雖然不算太清晰,但它們的筆畫還是可以很容易的分辨出來。爲了明瞭起見,我們再把《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中簡46、簡86、簡89有關此字的摹本轉揭於下:[1]
A1(摹)、 A2(摹)、A3(摹)
就筆者所見,到目前爲止,學者們對此字主要有以下幾種釋法:
1、裘錫圭、李家浩二先生說:“”從“鳥”從“”,“”即“堆”字。174號簡“”字所從“隹”旁原文作“”,與此字右半相同。據此,“”當是“”字的異體。望山二號墓竹簡記車上的旌旗有“(堆)(旌)”,“堆”亦當讀為“”。《說文·鳥部》:“,祝鳩也。從鳥隹聲。隼,或從隹一。一曰鶉字……古代旌旗上畫有鳥。《周禮·春官·司常》:“鳥隼為旟。”此謂畫隼於旟。《禮記·曲禮上》:“前有水,則載青旌;前有塵埃,則載鳴鳶;前有車騎,則載飛鴻。”此謂鳥畫於旌。簡文“旃”疑是指畫有隼的旃。望山二號墓竹簡“旌”疑是指畫有隼的旌。[2]
2、滕壬生先生說:,說文所無。[3]
3、何琳儀先生說:隼,從隹,下加圓點(筆者按,此指“集成”122.1《者鐘》之“”形)或短橫(筆者按,參下文“隼”字所列字形)爲分化符號。短橫或與豎筆演變爲厹,遂作,或簡省作。[4]
4、李守奎說:曾簡《考釋》所釋“鵻”、“難”二字聲旁,當隷作“”……“隼”、“隹”聲可通轉,用為聲旁可構成異體,“”可視爲“堆”字異體,“”“”二字最終依舊可釋爲“鵻”“難”二字。[5]又,李守奎先生的《楚文字編》把A收入“”字條。[6]
5、李零先生說:,應釋。[7]
第1種釋法認爲A應隸定爲“”,是“”字異體,又引《說文》“隼,或從隹一”,認爲“”即“隼”字。但其關鍵的一點是把A字右半“隹”下“土”上的“”形忽略掉了,從字形角度看是有缺陷的,其所釋“”自然難於成立。
第2種說法考慮到了A字右半邊“隹”下“土”上的“”旁,但把其隸定爲“冂”,於“”形不能吻合。
第3種說法有兩個問題:一是《者鐘》(“集成”122.1)的所謂“隼”字作“”形,實是“隹”形加圓點贅飾,參同銘的“隹”(“集成”132.1)作“”。且其辭例爲“隹(唯)越十又九年”,自不能讀爲“隼”。二是戰國文字“隼”形很多見,作“”(“”,曾侯乙簡45)、“”(“”,曾侯乙簡206)、“”(“”,包山簡24)、“”(“”,《鄂君啓車節》,“集成”12110)等形,[8]和A差別很大。何先生認爲“(隼的)短橫或與豎筆演變爲厹(筆者按,即“”),遂作,或簡省作。”其問題是其假設的字形演變不合理。首先,上舉“隼”字所從的“隹”的左
邊一豎全都下延,而“”上部所從皆爲“隹”,一豎並不下延。其次,即使我們假設“”所從“隹”左邊的一豎確實下延的話,我們可以“萬”字爲例,看其字形的演變方式:“萬”下所從的“”(或“”)可繁化爲“”,但其演變方式是“”(或“”)→“”,[9]而不是“”→“”,更不是“”→“”,其中關鍵的一點是“”是居於豎筆中上部與之交叉,而不是位於豎筆之下。從這幾方面看,何先生的結
論是不可信的。
第4種說法認爲A的右半邊爲“”,並認爲“”可視爲“堆”字異體,與第3種說法一樣,也存在對“”旁認識不足的毛病。
所以,以上這些說法都是有問題的。我們認爲A字所從的“”實爲“勹”。
于省吾先生在《釋勹、、》一文中談到:[10]
甲骨文從勹的字常見,例如字(陳一四九)從勹作,字屢見,從勹作。
與象人側面俯伏之形,即伏字的初文……說文:“匍,手行也,從勹甫聲。”又“匐,伏地也。從勹畐聲。”匍匐二字係由象形的勹字附加甫和畐以爲音符,遂發展爲雙聲謰語……說文勹部凡十四字,除去勻、旬二字本應從(甲骨文以爲旬),其餘諸字均應從勹……第一期甲骨文……字作……字上從隹,古文從隹從鳥每無別。下從,即伏之本字。字後世典籍中作鳧。說文:“鳧,舒鳧,鶩也,从鳥、聲。”又:“,鳥之短
尾飛也,讀若殊。”林義光文源謂鳧“不從,從人,人所畜也,取其近人。”按許氏
謂鳧從是錯誤的,林氏從人之說也不足據。周代金文的鳧字,爯簋(筆者按:見“集成”3913)
作,鳧叔匜(筆者按:見“集成”10181)作,均從勹。
裘錫圭先生在《釋“鳧”》一文中也談到[11]:
(甲骨文的,“合集”18328)也見於周代金文:
《仲鳧父簋》《爯簋》《鳧叔匜》[12]
前人釋爲鳧。古文字隹旁,鳥旁通用。釋此字爲鳧應該是可信的。《說文》鳧字小篆從
,隸書、章草和早期楷書裏的鳧字,下部從力,[13]都是金文鳧字下部所從人形的訛變……細審甲骨、金文下部所從,實象俯身人形,而非一般人字。頗疑此即俯字表意初文(原編按,高亨《文字形義學概論》1716頁謂“勹疑即俯之古文”,可參考),鳧字蓋以此爲聲旁。于、裘二先生所言確切可信。劉釗先生在此基礎上又有深入論證,可參看。[14]A和以上甲骨文、金文相比,只多了一土旁,在古文字中,土旁是常見的贅符,多不表義。劉釗先生曾指出:金文中從“勹”得聲的“陶”作“”、“”(《金文編》2231“陶”字條),
或加“土”作“”(《金文編》0427“鞄”字條),如果其言不誤的話,那其構形方式正與A類同。[15]所以,A應隸定爲“”,從“勹”得聲,就是“鳧”字。可注意的是,在典籍中有“鳧旌”一辭,《逸周書·王會解》“堂後東北,為赤弈焉,浴盆在其中。其西,天子車立馬乘,亦青陰羽鳧旌。”孔晁注:“鶴鳧羽爲旌旄”。[16]王應麟云:“公羊說《王度記》云:‘天子駕六,析羽爲旌。’鳧似鴨而小,長尾,背上有文。陸璣曰:‘青色、卑腳、短喙。’《曲禮》:‘前有水則載青旌。’注:‘青,青萑,水鳥。’”。朱右曾云:“陰羽以飾,蓋鳧羽以爲旌,皆建於車上”。[17]此處的“鳧旌”恰可以和曾侯乙墓竹簡的“鳧旃”對照。“旃”和“旌”都是旗名,“鳧”是修飾語,自可施於二者。可見我們把A 釋爲“鳧”還是很合適的。這裏的“鳧旃”依諸家注及竹簡裏的“墨毛之首”、“朱毛之首”、“翠首,貂定之頸”[18]來看,其義很可能是飾鳧羽於旃旗之義,而不是畫鳧形於旃上。由於羽毛易朽,現在不好說清此鳧羽裝飾在旃的哪個部份,依出土文物所畫的圖像來看,它們或許以某種方式綴於旃的邊幅。[19]
在望山簡2-13中,有一個字做下形:
B 其辭例爲“B(旌),白巿(旆)[20],翡翠之首[21]”。
李家浩先生把B釋爲“堆”,並說:“曾侯乙墓竹簡記車上載的旗有‘旃’。‘旃’之‘’與此‘堆旌’之‘堆’當是同一個字的異文。‘’從‘鳥’‘堆’聲,而‘堆’又從‘隹’得聲,疑‘’即‘’字的異體。《說文·鳥部》:‘,祝鳩也,從鳥隹聲。隼,或從隹一。一曰鶉字。’古代旌旗上畫有鳥。《禮記·曲禮》:‘前有水,則載青旌;前有塵埃,則載鳴鳶;前有車騎,則載飛鴻’。此皆謂畫鳥於旌。鳶與隼同類,並是鷙鳥。簡文‘堆旌’當指畫有隼的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