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柑桔黄龙病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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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2017年度柑桔黄龙病防控专项
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柑桔木虱及黄龙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南城蜜桔产业安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柑桔木虱及黄龙病防控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政府指导、群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部门职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发动广大桔农,全面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柑桔黄龙病危害性及危险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县、乡、村、村小组等各级组织作用,加强柑桔木虱及黄龙病的监测与普查,落实防控措施,开展群防群治,建立黄龙病综合防控长效机制,确保南丰蜜桔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宣传培训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宣传黄龙病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传播途径、防控措施,提高全民对黄龙病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防控信心。一是召开乡镇柑桔黄龙病防控会议,各乡镇在3月份前要组织本乡镇党政班子、村组干部、农资经销商共同参加的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2017年度柑桔黄龙病防控工作。二是播放宣传光盘,各乡镇于3
月前利用送文化下乡等多种形式,在各自然村播放黄龙病防控宣传光盘,播放率要达到100%。三是树立防控宣传牌,由县农业局负责制定黄龙病防控技术规程,统一制作黄龙病防控技术宣传牌,各乡镇于3月前在本辖区各个自然村张贴或悬挂。四是张贴宣传标语,县农业局负责拟定黄龙病防控宣传口号、标语,由各重点乡镇在本辖区内主要路口、村小组及生产基地,利用墙面刷写、悬挂条幅、张贴喷绘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桔农主动参与柑桔黄龙病及木虱普查、防控工作。
2、签订村规民约。各重点乡镇要制定《柑桔黄龙病防控村规民约》,由各行政村与桔农签订,签订率要达到100%,不得代签。于2017年4月底前签订完毕。
3、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发放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全面普及柑桔黄龙病防控知识。一是要对全县农资经销商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并掌握经防治柑桔木虱为中心的南丰蜜桔病虫防治技术规程,并自觉为桔农在各防治时期配制对路的防治用药。二是要对全县乡村普查员进行培训,确保普查员能全面掌握监测方法并指导桔农。三是举办乡镇培训班,各重点乡镇要将县指挥部编印的柑桔黄龙病防控技术资料发放到每一户桔农手中,并对桔农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100%,使每一户桔农能够识别柑桔木虱并了解柑桔黄龙病防控技术。
(二)定点监测,全面普查
建立定点监测及全面普查相结合的柑桔木虱及黄龙病监
测机制,形成定点监测、定期汇报制度,监测工作责任到人。
1、定点监测。建立县、乡、村三级监测点,县级监测点3个,由县农业局安排专人进行监测,重点乡镇各建监测点2-3个,由各乡镇安排专人进行定点监测;村级监测点每行政村1个,由各行政村安排人员进行监测。监测点桔园面积为10-20亩,以选择公路边及与南丰县接壤区域的桔园为重点,须设立责任牌,标明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县级监测点要求在园内定树5-10株(按照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调查10-20枝新梢),人工目测新梢木虱发生情况(成虫、若虫、卵的数量),折算成百梢数量记录至表格,每周观测一次。乡镇及村级监测点在定点桔园内随机抽取5-10株发梢量较大的树进行观测,确认是否有木虱,并记录其发生数量,乡镇与村级监测点3-10月份新梢发生及长期每半个月观测一次,11月至次年2月休眠期每月观测一次。
2、全面普查。春、夏、秋梢发梢期,以村小组为单位,各乡镇包村干部及村组组长要动员桔农对桔园木虱进行普查,对失管桔园及靠近蜜桔分装厂的桔园要重点普查。10-12月份组织桔农深入桔园逐株自查有“红鼻子果”的疑似黄龙病树,并进行标号登记,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园、园不漏株”,普查结果要求果农签字确认,并及时联系县技术专家组进行确诊,每次普查情况由行政村负责收集,报送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汇总上报。
3、定期报告。各乡镇按要求将监测情况及普查情况由专人上报县柑桔黄龙病防控指挥部,并建立详细的普查台账以备查。县级木虱监测点情况于每周五上报至县指挥部,各乡镇木虱监测点情况于每月30日上报至县指挥部。黄龙病疑似病树普查结果每周五上报。
(三)杀灭木虱,清除病树
1、加强柑桔木虱防治。将防治柑桔木虱纳入桔园的日常管理,并建立以防控柑桔木虱为主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模式。以村为单位,在春、冬季清园期间及春、夏、秋梢萌发期由乡镇村干部、农技员深入桔园,动员桔农统一时间进行喷药,做到群防群治,及时扑杀柑桔木虱,切断黄龙病的传播途径,防治其蔓延扩散,每次防治后须检查杀灭效果,发现仍有木虱要及时补喷,全年用药采用不同品种轮换使用,在防治柑桔木虱的同时,植保部门要及时向广大桔农提供预测预报信息,做好其他病虫害防治。为加强木虱的统防统治,县局计划于8月中下旬秋梢期在白云山果园举办一次柑桔木虱的统防统治现场会;根据省市要求,为防止柑桔木虱向北扩散,沙洲镇特别是珀玕村为三县交界更应积极行动,加强木虱的普查与防控,把柑桔木虱消灭在最小范围。
2、清除病源,按规定程序铲除疑似病树。凡发现的疑似黄龙病树,由县柑桔黄龙病防控指挥部安排专家进行田间辨别,经专家组签字认定后,各乡镇要做好桔农工作,立即组织
铲除。疑似柑桔黄龙病树的清除以鼓励引导桔农自行处理为主,桔农在规定时间不自行铲除的,依村规民约,由乡镇组织人员强制铲除,强制砍除前,要认真检查并拍好照片资料存查,由桔农或村小组长签字确认后砍除病树。时间要求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砍除病树要注意以下几点:(1)喷药。对发现的疑似黄龙病树,砍树前要先对疑似病树及周边连片的桔树喷施防治柑桔木虱的农药。(2)砍树。将疑似病树齐树蔸锯除,然后将病树带至桔园外焚毁。(3)除蔸。在树蔸中间划个十字形,倒上高浓度的除草剂(草甘磷),用黑色薄膜包住,盖土。
(四)强化检疫,规范育苗
1、苗木繁育。对2016年繁育2017年出圃的本县柑桔苗木,由乡镇统计报县农业局备案,须取得苗木质量合格证及产地检疫合格证后,方可销售种植,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律禁止在市场销售,发现带有检疫性病虫害的,予以销毁并从严处罚。
自2016年起,采取“统一育苗、集中管理”的方式,全面规范柑桔育苗及苗木销售,未取得育苗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禁止繁育南丰蜜桔及其他柑桔苗木。
2、苗木销售。从外地调运柑桔苗木至南城销售种植的必须提供“三证”(育苗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合格证)并经南城植保植检部门复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禁止从广东、广西、赣南等柑桔疫区调运柑桔苗木到南城销售或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