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犯罪行为在犯罪过程分析中的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犯罪行为在犯罪过程分析中的作用
论文摘要犯罪过程分析贯穿于侦查过程的始终,犯罪行为分析在犯罪过程分析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明确犯罪行为在犯罪过程分析中的地位,分析犯罪行为的必备要素,为犯罪过程分析的主体提供思路。
论文关键词思维方法犯罪行为犯罪过程必备要素
从国内外实践和理论来看,对犯罪过程分析已较为完善。如国外由约翰·道格拉斯提出的犯罪现场分析法和布伦特·特维提出的行为证据分析法。国内实践部门办理刑事案件时,将分析过程分为三个步骤:案件性质分析、犯罪形成分析、犯罪嫌疑人刻画等。这为犯罪过程分析提供了有益指导。但为了更好的分析犯罪过程,笔者认为需先提高对“犯罪过程”自身认识。上述方法各类方法力求从不同角度对犯罪过程做到全面分析。但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分析犯罪过程时都无法回避以下认识。
一、犯罪行为是犯罪过程分析的必备环节
在给犯罪过程下定义时,通常要去寻找它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学者对犯罪过程内涵和外延的认识不同,定义也有所不同。但只要与关注犯罪的人员提及“犯罪过程”这一名词的时候,总会引起以下共鸣。我们总会认识到:分析犯罪过程的前提必然是一个人实施了侵害法益的犯罪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也可以是预备行为、共犯行为(包括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等非实行行为。
再者,所有的规范都是在确定一个人行为的性质下才得以实施。“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是法律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刑事案件中,无论是控方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还是辩方的辩护人员,乃至审判人员都力求查明案件事实及犯罪过程,我们会一致认为案件的发生需要时间、地点、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思想基础诱因、作案动机、犯罪目的等主观因素与最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外在表现共同组成。但只要将客观因素和主观动机融入到犯罪行为中就会发现:犯罪过程实际是构成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全部要素的总和,而案件事实便是以这些总和为核心的组成结果。进而查明案件事实的核心工作就成为证明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行为?他实施了一个怎样的行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
二、有助于明确犯罪过程分析的内容
通过上诉分析不难认为,分析犯罪过程就要分析有没有犯罪行为发生、某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以及这一行为的必备要素有哪些。因此,当我们分析犯罪过程时必须完成下面的任务:
(一)明确有没有犯罪行为的发生
侦查员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必须先确定事件的性质,才有必要在进行下一步的分析和侦查活动。因此对犯罪过程分析贯穿于侦查的始终。在办案过程中,从接到报案人报案的那一刻起,实际上就开始了对犯罪过程的分析,此时便启动了案件调查的一切方法。通常,在初查时确定了案件的性质不是刑事犯罪案件时,就会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分析活动也会停止。相反,在确定了事件的性质是刑事犯罪案件后,就会进一步采取措施,查找犯罪嫌疑人。直到抓获犯罪嫌疑人,进而破案,弄清犯罪过程为止。但有时,随着进一步的分析调查,侦查人员会转变对事件性质的认识。这一反复,无疑会引发许多不必要的问题,给办案人员带来麻烦。因此,在犯罪过程分析中如何做到对事件性质的正确把握,这是首要任务。对事件性
质的认识与划分就变得极为重要。
(二)明确“某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
在侦查过程中,通常在确定了事件的性质为刑事犯罪案件后,就应当立案侦查。犯罪过程的分析也就围绕“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怎样实施的?”这一问题展开。需要指出的是分析犯罪过程是收集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证据的过程。首先,侦查目的实现总是分析与调查验证互动的结果,犯罪过程分析中对于谁是犯罪人,以及任何对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描述,都离不开证据的支持。这就需要认识并熟知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以及对各类犯罪行为的评价标准(因为我们需要套用刑法的标准去衡量侦查的对象属于哪一种行为)。只有对犯罪过程的分析结果形成内心确信,才能大胆去运用,为侦查措施的实施指导方向。另一方面,在找到犯罪嫌疑人后我们也需要用证据去证明犯罪行为,从而才能宣告破案,进一步移交审查起诉。因此,寻找犯罪人,并如何证明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是犯罪过程分析的另一个重要任务。
明确排除某人作案的可能。明确把握构成犯罪行为的必备要素,从而排除某人作案的可能,这是侦查中常面临的课题,也是在对犯罪过程分析时需要完成的任务。犯罪过程的分析往往需要穷尽一切可能,根据进一步的分析与验证缩小范围。具体到排除作案嫌疑上来讲,就需要立足案情,通过对犯罪人正确的刻画和实施犯罪行为的条件对比分析,确定嫌疑对象是否与分析的结论发生本质的冲突,进而排除作案可能。比如通过犯罪过程的分析,在现场的隐蔽处发现了犯罪人的血液与指纹,并通过调查访问与分析确定了犯罪时间,可通过对涉案嫌疑人的血液和指纹鉴定以及不在场证明,便可排除该人作案的可能,进而缩小了范围。实践中常有类似案例的发生。因此,充分的认识构成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必备要素,是正确排除作案嫌疑人的前提条件。
三、有助于明确构成犯罪行为的必备要素
犯罪过程分析应着眼于能够把一个人的行为过程描述得清楚的一切要素(构成实施犯罪行为的必备要素),这是做到对犯罪过程全面分析的关键。也是犯罪过程分析内容的重点内容。
1.明确构成实施犯罪行为必备要素的重要性。事物的认识规律告诉我们,要想正确全面的认识事物,必须充分认识到事物的特点和结构。对犯罪过程的分析同样如此,必备要素就是犯罪过程的特点和结构。犯罪过程分析的目的是服务于侦查,是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的产物。无论怎样表述犯罪,无论怎样给犯罪下定义,必须承认犯罪是一种行为。不过他是一种特殊的行为,是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阶级秩序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惩罚性”。为此,一切能把一个人的行为过程描述得清楚的东西。在侦查中都应该拿来为查清犯罪过程服务。而不应该只着眼于那些只被评价为犯罪的行为。
2.明确构成实施犯罪行为必备要素的必要性。应当说在面对所要分析的案件时,我们通常面临两个阶段。以是否抓获到犯罪人为划分点,将犯罪过程分析分为未查获犯罪人阶段和查获犯罪人以后的阶段。在后一阶段我们也许会认为:查获到犯罪人后剩下的工作是完善犯罪人的犯罪证据。因此,我们的任务就只是关注能够被刑法所评价为犯罪的那些必备要素。进而认为只需分析和掌握犯罪主体的年龄、认知和控制能力、作案时间、作案工具、作案对象和作案的结果等。但侦查办案实践活动却告诉我们,在未查获犯罪分子之前的阶段,也只关注构成刑法上关于犯罪行为必备要素的规定是远远不够的。
在未抓获犯罪分子的阶段,我们需要完成:事件性质的确定,案件性质的分析,犯罪形成过程的分析,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进一步确定与抓获犯罪嫌疑人等一系列工作。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的刻画,需要确定犯罪人数、年龄、性别、经济条件、工作条件、生活地域、家庭生活环境、受教育程度、个人成长经历、有无明显个人身体特征(如身高、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