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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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 者,这些劳动者既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条例》或者国 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不能依据《劳动法》 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 的用人制度。
12
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4
第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 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社会和谐,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和 谐稳定,是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 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在劳动关系中,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 有不同的利益需求,是一对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共 同体。《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 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 系和谐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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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
2、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 3、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的内容。
8
第一、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 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中存在5个方面的主 要问题: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短期化;滥用试用期;滥用劳务派遣;限制 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合理流动等。
13
一是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 织及其劳动者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14
二是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 人员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5
第三、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 的重要举措。
劳动合同一方面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为 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 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等权益,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 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劳动合同法》在劳动 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标志着我国 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 一步。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以依 法裁减人员。
11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由于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新的用工主体、用 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
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 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缺乏法律规定。
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 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 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 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15
三是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 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本法。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劳动合同 法》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
10
第三、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 权益的内容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促进创新、促进公平 竞争,新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
为了适应企业结构调整、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放 宽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新规定了 在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培训提纲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由十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颁布,自2008年1月1 日起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 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 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 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 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 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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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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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 重要意义
一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 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重要内容。 三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
6
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 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 了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法》实施以来,适应市场 经济体制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新 型用人机制基本形成,劳动力这一最重要的生产要 素按市场规律得以合理配置,为经济社会的平稳快 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劳动合同法》既坚持了 《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又对 《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作出了较大修改, 使之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补充和修改了有关规定, 如加重了用人单位不订立或劳动合同短期化 的法律责任,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加大 对试用期和无固定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等。
9
第二、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
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影响劳动关系的 和谐稳定。影响职工的就业稳定感和对企业 的归属感,影响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 情和职业规划,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 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3
第一、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 的重要举措。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 终止等作出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 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 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 同行为、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 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问题上,有效地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 的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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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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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 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社会和谐,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和 谐稳定,是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 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在劳动关系中,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 有不同的利益需求,是一对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共 同体。《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 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 系和谐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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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
2、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 3、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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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 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中存在5个方面的主 要问题: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短期化;滥用试用期;滥用劳务派遣;限制 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合理流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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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 织及其劳动者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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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 人员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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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 的重要举措。
劳动合同一方面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为 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 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等权益,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 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劳动合同法》在劳动 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标志着我国 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 一步。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以依 法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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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由于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新的用工主体、用 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
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 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缺乏法律规定。
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 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 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 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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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 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本法。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劳动合同 法》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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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 权益的内容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促进创新、促进公平 竞争,新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
为了适应企业结构调整、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放 宽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新规定了 在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培训提纲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由十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颁布,自2008年1月1 日起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 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 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 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 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 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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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 重要意义
一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 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重要内容。 三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
6
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 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 了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法》实施以来,适应市场 经济体制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新 型用人机制基本形成,劳动力这一最重要的生产要 素按市场规律得以合理配置,为经济社会的平稳快 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劳动合同法》既坚持了 《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又对 《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作出了较大修改, 使之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补充和修改了有关规定, 如加重了用人单位不订立或劳动合同短期化 的法律责任,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加大 对试用期和无固定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等。
9
第二、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
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影响劳动关系的 和谐稳定。影响职工的就业稳定感和对企业 的归属感,影响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 情和职业规划,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 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3
第一、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 的重要举措。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 终止等作出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 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 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 同行为、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 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问题上,有效地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