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学课件第六章:刑事现场摄影只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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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现场概貌应以反映现场的整体状态及其特点为重点。 照相取景构图时,应把现场中心或重点部位置于画面显要 位置。尽量避免重要场景、物证互相遮挡、重叠。
2、拍摄现场概貌一般采用相向拍照法、多向拍照法,也可 拍照连接片。 运用相向拍照法、多向拍照法拍照时,拍照距离、镜头 俯仰角度、用光要保持一致。
3、室外现场概貌照相主要使用自然光。 必须在逆光条件下拍摄时应加遮光罩,并尽可能给 主要部位补光。
二、近摄装置
近摄用镜头
有微距功能的定焦或变焦镜头。
近摄接圈和近摄皮腔
能与相机匹配,拍照的倍率从1:10~1:1左右。
近摄镜
选择与镜头匹配、成像清晰、象差小的近摄镜。
三、滤光镜
密度不同的红、黄、蓝、绿系列滤光镜。还可配 备红外、紫外、偏振、色温转换滤光镜。
四、三角架
升降方便,转动灵活,牢固可靠,便于携带。
室内现场光不匀或亮度不足时,应使用闪光灯或灯 光照明。
需要闪光灯或其它灯光照明时应尽量用反射光照明, 直射光照明时应注意配光角度
第三节 现场重点部位照相
四、拍照对象
1、命案现场
尸体所在的位置;尸体的姿态;搏斗、行凶、移尸部位; 有关痕迹、凶器、衣物的位置;血迹分布的状态等等。
2、盗窃现场
被破坏和被偷盗的桌、柜;被移动的物品;
现场摄影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记录手段:现场笔录、现场绘图、现场摄影、现 场摄录像。
北
第一章 现场摄影的概念
一、现场摄影的概念
1、现场 现场指案件发生的地点和留有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 的一切场所。
2、现场分类 按案件的性质分:杀人、盗窃、抢劫、强奸、爆炸、纵
火、投毒、反动标语传单、交通肇事等现场;
按实施犯罪的过程和范围分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等;
五、拍照范围: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景物。
六、拍摄要点 1、拍摄现场方位时取景范围要大,拍摄点要高,要尽量显示 出现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一些永久性的特殊标志(如 商场、车站、桥梁、街名、门牌、路标等)。拍照时,应把 现场安排在画面视觉中心,以中、远景表现,突出重点。
2、现场方位照相应尽量用一个镜头反映被拍景物。受拍照 距离和镜头视场限制时,可采用回转连续拍照法或直线连 续拍照法拍照。拍照接片时,画面衔接处应避开现场重点 部位,衔接处重叠部位应占整个画面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 一左右。拍照时各画面的调焦距离应相等,用光、曝光应 一致。
2、现场重点部位照相的用光与现场概貌照相 的用光一致。
第四节 现场细目照相
一、概念
记录现场上发现的与犯罪有关的细小局部状况和 各种痕迹、物品,以反映其形状、大小、特征 等的专门照相。
二、拍照内容
具有检验鉴定价值和证据作用的各种痕迹物证。 如:尸体、活体上的痕迹;血迹的滴溅状况或源自文库喷溅方向;杀人凶器或犯罪工具的形状、标签、 破损情况;脚印、手印、文件、附着物等。
起火点; 引火物; 燃烧量严重的部位等等。
6、爆炸现场
爆炸位置; 爆炸对象; 爆炸损坏的程度; 爆炸抛出物及状况; 爆炸残留物及状况等等。
五、拍摄要点
1、拍摄现场重点部位时应以清楚反映现场重 点部位的状况、特点及其与周围痕迹物证的 关系为重点,确定拍摄距离和角度,选用标 准镜头或中焦镜头,合理安排镜头。
四、作用 反映现场内部情景、现场内部的空间、地势、范围、发案 全过程在现场上所触及的一切现象和物体。
五、注意事项
1、对现场的范围、现场内的物品、痕迹物证以及遗留痕迹 物证的位置等现场全部状况要完整系统全面反映出来,切 忌杂乱无章地盲目乱拍。 为此,拍照前应弄清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所涉及的范 围。
2、对于多处现场,需要多组镜头有机编排起来。 六、拍摄要点
八、感光材料
应备有全色片、盲色片、彩色负片等感光材料。还可准备其 它专用感光材料。
第二章 现场照相的内容
现场照相的内容主要包括
反映犯罪时间、空间及各自特点的拍照(地貌)。
反映犯罪活动的现场情况及完成犯罪事实的客观 条件和产生的结果的拍照(现场)。
反映形成犯罪现场的主体的各种迹象的拍照(物证)
主要分为
3、拍摄现场方位主要使用自然光。除必须外,现场方位照 相可在白天补拍。如需夜间拍照,可将相机固定后打开快 门,用闪光灯进行游动曝光。
第二节 现场概貌照相
一、概念 以整个现场和现场中心地段为拍照内容,反映现场的全貌 以及现场内容各部分关系的专门照相。
二、拍照内容 除现场周围环境以外的整个现场状况。
三、拍照对象:发案现场。
按自然或人为对现场的变动情况分原始现场、变动现场、伪 装现场、假案现场。
3、现场摄影 现场摄影是将案件发生的场所和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 用摄影的方法客观、准确、全面、系统的固定、记录的专 门手段。
现场摄影具备的设备材料
一、照相机
应选用坚固耐用,机械性能可靠的照相机。配备 广角至中焦的变焦镜头。
遗留的犯罪工具、痕迹、物品的位置; 犯罪分子进出的路线等等。
–3、路劫现场 抢劫的地点; 犯罪分子守候的地点;
•搏斗的痕迹; 来往的路线;
•遗留的脚印、痕迹的位置等等。 –4、中毒现场
•尸体所在的位置; •尸体的姿态; 呕吐物;排泄物; •可疑的食物、药物; •装仪器毒物的器皿及部位状况等等。
5、火灾现场
五、比例尺
黑底白刻度、白底黑刻度和彩色比例尺、透明比 例尺。比例尺以mm为最小单位,刻度误差不得 超过1%。还应备有钢卷尺、皮尺。
六、照明设备
应备有两只以上的电子闪光灯,闪光指数应在28以上,并配 备2m~5m长的同步线或同步感应嚣。还应备有碘钨灯,现 场勘查灯,小型聚光灯。
七、附属设备
应备有快门线,暗房袋,痕迹物证编号签,简易背景幕,柔 光、反光、遮光器具。偏远地区还应备有简易黑白冲洗器 具。
现场方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现场重点部位照 相和现场细目照相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节 现场方位照相
一、概念
以整个现场和现场周围环境为拍照对象,反映犯罪现场 所处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事物关系的专门照相。
二、拍照内容
拍照现场所处的位置及现场周围环境。
三、拍照对象
发案现场的地点。
四、作用:
反映发案现场所处的位置、方位以及与周围关系,表达 现场的外部情况。
三、拍照原则:
1、要准确地反映遗留在现场上的痕迹物证的位置。 (证明是现场遗留的)
2、拍摄现场概貌一般采用相向拍照法、多向拍照法,也可 拍照连接片。 运用相向拍照法、多向拍照法拍照时,拍照距离、镜头 俯仰角度、用光要保持一致。
3、室外现场概貌照相主要使用自然光。 必须在逆光条件下拍摄时应加遮光罩,并尽可能给 主要部位补光。
二、近摄装置
近摄用镜头
有微距功能的定焦或变焦镜头。
近摄接圈和近摄皮腔
能与相机匹配,拍照的倍率从1:10~1:1左右。
近摄镜
选择与镜头匹配、成像清晰、象差小的近摄镜。
三、滤光镜
密度不同的红、黄、蓝、绿系列滤光镜。还可配 备红外、紫外、偏振、色温转换滤光镜。
四、三角架
升降方便,转动灵活,牢固可靠,便于携带。
室内现场光不匀或亮度不足时,应使用闪光灯或灯 光照明。
需要闪光灯或其它灯光照明时应尽量用反射光照明, 直射光照明时应注意配光角度
第三节 现场重点部位照相
四、拍照对象
1、命案现场
尸体所在的位置;尸体的姿态;搏斗、行凶、移尸部位; 有关痕迹、凶器、衣物的位置;血迹分布的状态等等。
2、盗窃现场
被破坏和被偷盗的桌、柜;被移动的物品;
现场摄影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记录手段:现场笔录、现场绘图、现场摄影、现 场摄录像。
北
第一章 现场摄影的概念
一、现场摄影的概念
1、现场 现场指案件发生的地点和留有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 的一切场所。
2、现场分类 按案件的性质分:杀人、盗窃、抢劫、强奸、爆炸、纵
火、投毒、反动标语传单、交通肇事等现场;
按实施犯罪的过程和范围分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等;
五、拍照范围: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景物。
六、拍摄要点 1、拍摄现场方位时取景范围要大,拍摄点要高,要尽量显示 出现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一些永久性的特殊标志(如 商场、车站、桥梁、街名、门牌、路标等)。拍照时,应把 现场安排在画面视觉中心,以中、远景表现,突出重点。
2、现场方位照相应尽量用一个镜头反映被拍景物。受拍照 距离和镜头视场限制时,可采用回转连续拍照法或直线连 续拍照法拍照。拍照接片时,画面衔接处应避开现场重点 部位,衔接处重叠部位应占整个画面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 一左右。拍照时各画面的调焦距离应相等,用光、曝光应 一致。
2、现场重点部位照相的用光与现场概貌照相 的用光一致。
第四节 现场细目照相
一、概念
记录现场上发现的与犯罪有关的细小局部状况和 各种痕迹、物品,以反映其形状、大小、特征 等的专门照相。
二、拍照内容
具有检验鉴定价值和证据作用的各种痕迹物证。 如:尸体、活体上的痕迹;血迹的滴溅状况或源自文库喷溅方向;杀人凶器或犯罪工具的形状、标签、 破损情况;脚印、手印、文件、附着物等。
起火点; 引火物; 燃烧量严重的部位等等。
6、爆炸现场
爆炸位置; 爆炸对象; 爆炸损坏的程度; 爆炸抛出物及状况; 爆炸残留物及状况等等。
五、拍摄要点
1、拍摄现场重点部位时应以清楚反映现场重 点部位的状况、特点及其与周围痕迹物证的 关系为重点,确定拍摄距离和角度,选用标 准镜头或中焦镜头,合理安排镜头。
四、作用 反映现场内部情景、现场内部的空间、地势、范围、发案 全过程在现场上所触及的一切现象和物体。
五、注意事项
1、对现场的范围、现场内的物品、痕迹物证以及遗留痕迹 物证的位置等现场全部状况要完整系统全面反映出来,切 忌杂乱无章地盲目乱拍。 为此,拍照前应弄清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所涉及的范 围。
2、对于多处现场,需要多组镜头有机编排起来。 六、拍摄要点
八、感光材料
应备有全色片、盲色片、彩色负片等感光材料。还可准备其 它专用感光材料。
第二章 现场照相的内容
现场照相的内容主要包括
反映犯罪时间、空间及各自特点的拍照(地貌)。
反映犯罪活动的现场情况及完成犯罪事实的客观 条件和产生的结果的拍照(现场)。
反映形成犯罪现场的主体的各种迹象的拍照(物证)
主要分为
3、拍摄现场方位主要使用自然光。除必须外,现场方位照 相可在白天补拍。如需夜间拍照,可将相机固定后打开快 门,用闪光灯进行游动曝光。
第二节 现场概貌照相
一、概念 以整个现场和现场中心地段为拍照内容,反映现场的全貌 以及现场内容各部分关系的专门照相。
二、拍照内容 除现场周围环境以外的整个现场状况。
三、拍照对象:发案现场。
按自然或人为对现场的变动情况分原始现场、变动现场、伪 装现场、假案现场。
3、现场摄影 现场摄影是将案件发生的场所和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 用摄影的方法客观、准确、全面、系统的固定、记录的专 门手段。
现场摄影具备的设备材料
一、照相机
应选用坚固耐用,机械性能可靠的照相机。配备 广角至中焦的变焦镜头。
遗留的犯罪工具、痕迹、物品的位置; 犯罪分子进出的路线等等。
–3、路劫现场 抢劫的地点; 犯罪分子守候的地点;
•搏斗的痕迹; 来往的路线;
•遗留的脚印、痕迹的位置等等。 –4、中毒现场
•尸体所在的位置; •尸体的姿态; 呕吐物;排泄物; •可疑的食物、药物; •装仪器毒物的器皿及部位状况等等。
5、火灾现场
五、比例尺
黑底白刻度、白底黑刻度和彩色比例尺、透明比 例尺。比例尺以mm为最小单位,刻度误差不得 超过1%。还应备有钢卷尺、皮尺。
六、照明设备
应备有两只以上的电子闪光灯,闪光指数应在28以上,并配 备2m~5m长的同步线或同步感应嚣。还应备有碘钨灯,现 场勘查灯,小型聚光灯。
七、附属设备
应备有快门线,暗房袋,痕迹物证编号签,简易背景幕,柔 光、反光、遮光器具。偏远地区还应备有简易黑白冲洗器 具。
现场方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现场重点部位照 相和现场细目照相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节 现场方位照相
一、概念
以整个现场和现场周围环境为拍照对象,反映犯罪现场 所处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事物关系的专门照相。
二、拍照内容
拍照现场所处的位置及现场周围环境。
三、拍照对象
发案现场的地点。
四、作用:
反映发案现场所处的位置、方位以及与周围关系,表达 现场的外部情况。
三、拍照原则:
1、要准确地反映遗留在现场上的痕迹物证的位置。 (证明是现场遗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