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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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一)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

1、在毕业时学校已将报到证发放到我的手上,我可以直接去报到吗?

答:不可以,需先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含人事代理部、高新区分部、中心区分部、华南城分部、西岸分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审批通过,取得批件《毕业生接收函》后,方可按报到程序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2、如果我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我能委托他人代办吗?

答:个人业务须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由直系亲属代办的,属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前来办理者),代办业务需带齐申请人材料和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正常流程进行办理。

3、人事代理部办事人员很多,作为毕业生应该怎样才能减少在现场排队等候的时间?

答:人事代理部业务受理方式除了现场取号,还有网上预约。申报人员可通过“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栏目中的网上预约进行预约办理。我中心在各区均设立了人事代理业务分部(含高新区分部、中心区分部、华南城分部、西岸分部),您可就近选择分部办理人事代理业务。为尽量节省您的办事时间和往返次数,建议您在来现场办理之前,仔细阅读我们的办事流程,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前来办理。

4、我已在“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网站上注册并填报了个人信息,接下来做什么?

答: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保存并提交到代理机构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含人事代理部、高新区分部、中心区分部、华南城分部、西岸分部)。提交成功后即可到所选的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5、我打算留学深造不选择就业能办理毕业生接收吗?

答:准备留学深造的毕业生如学校仍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出具“报到证”,符合毕业生接收的条件,建议办理个人申报毕业生接收手续。

6、网上填报信息时拟入户公安机关及派出所怎么填?申请过后若想更改落户派出所可以吗?是否可以选择只转档案不转户口呢?

答:准备通过毕业生接收落户深圳的毕业生,可基于以下几个原则自行选择落户的派出所:本人或配偶房产家庭户、亲戚朋友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代理机构集体户。选落代理机构集体户的毕业生按下列标准填写:人事代理部属罗湖分局笋岗派出所、高新区分部属南山分局高新派出所、中心区分部属福田分局福田派出所、华南城分部属龙岗分局平湖派出所。

若材料审批后想更改落户的派出所,请直接到该派出所所属分局办理登记,通过公安分局审批即可落户相应的派出所。

毕业生接收手续审批通过后将接收档案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若不想转户籍入深,请直接到拟入户地人才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保存档案。

7、学校要求我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上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是否可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

答:如您已在我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并通过审批,我中心可在您的“三方协议”档案保管单位一栏中盖人事代理专用章。

8、我是党员,党组织关系如何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什么单位?

答:您已在我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并获得人社局的审批件“接收函”,在办理报到手续完成后,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按照要求,党组织关系应转往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街道党工委:如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有党组织,可转往所在单位党组织;如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无党组织,可转往工作单位所属的街道党工委;如毕业生党员无工作单位,可转往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工委。

对于不符合转往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街道党工委的毕业生党员,可转往深圳市人才联合党委。如市内转入人员选择落我中心联合党委,“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可写“深圳市市委组织部”或“深圳市人才联合党委”;市外转入人员抬头需写“深圳市市委组织部”。

9、学校已经将我的档案转回老家,我该如何转移档案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答:如您是我中心人事代理部、中心区分部、华南城分部接收的毕业生,并获人社局审批通过的,可凭身份证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616大厅档案业务窗口开具“索档函”办理档案转移。由高新区分部接收的毕业生请到高新区分部开具“索档函”。

10、我户籍已转回老家,老家派出所表示无准迁证不能开具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社局的接收证明“接收函”,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11、非深户的毕业生档案能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吗?

答:非深户毕业生须委托我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后,我中心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保管毕业生档案。我中心暂不受理非深户毕业生的单纯存档服务。12、我不是应届毕业生,能否以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的方式办理?如果可以,该怎么办手续?

答:符合个人申办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具体流程请登录深圳人才网(),点击“人事代理”,参照《个人委托办理毕业生接收须知》办理。

13、我是今年毕业的毕业生,但是我的成绩单因为没有完成最后的实习课程,不能打印含所有成绩的成绩单,请问这样可以办理吗?

答:按照市人社局颁布的毕业生接收材料要求,成绩单必须打印且成绩完整。因此,如你在未毕业时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可提供不含实习课程的成绩单办理接收手续;如你已毕业,则必须提供含全部成绩的成绩单。

14、我已经拿到了深圳市人社局发的接收函,回学校开报到证时抬头应该怎么写?

答:报到证抬头名称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的用人单位名称。

15、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中,有一栏是关于生源类别的,这里说的生源类别指的是什么?

答:生源类别跟生源地密切相关,生源地指的是上大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在网上填报信息时,“生源类别”这一栏只要根据你的生源地情况来进行选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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