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现状及商业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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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现状及商业模式研究
作者:封红丽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发布时间:2017-5-119:19:30
中国储能网讯:随着能源互联网技术,分布式发电供能技术,能源系统监视、控制和管理技术,以及新的能源交易方式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综合能源服务(集成的供电/供气/供暖/供冷/供氢/电气化交通等能源系统)近年来在全球迅速发展,引发了能源系统的深刻变革,成为各国及各企业新的战略竞争和合作的焦点。国内企业也纷纷掀起了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的热潮。因此,国外综合能源服务的发展如何,又有哪些商业模式值得借鉴显得尤为重要。
原文首发于《能源情报研究》2017第4期
能源情报研究中心?封红丽
国外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现状
综合能源服务有两层含义:一是综合能源,涵盖多种能源,包括电力、燃气和冷热等;二是综合服务,包括工程服务、投资服务和运营服务。综合能源服务包含三要素:资金、资源和技术。目前,在国内外尚无综合能源服务的统一定义。国外使用较多的相关概念包括Multi-carrier EnergySystems,Multi-vectorEnergySystems,IntegratedEnergySystems和EnergySystemsIntegration。传统能源产业(电力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设备商、节能服务公司、系统集成商以及专业设计院等)都在策划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导致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竞争激烈。
(一)国外典型国家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现状
传统能源服务产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的美国,主要针对已建项目的节能改造、节能设备推广等,合同能源管理是其主要商业模式。基于分布式能源的能源服务,产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的美国,以新建项目居多,推广热电联供、光伏、热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其融资额度更大,商业模式更
加灵活。现如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出现,融合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区域微网技术的新型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开始诞生。综合能源服务对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因此,世界各国根据自身需求制定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综合能源发展战略。下面主要介绍欧洲主要国家,以及美国和日本的发展情况。
1.欧洲
欧洲是最早提出综合能源系统概念并最早付诸实施的地区,其投入大,发展也最为迅速。早在欧盟第五框架(FP5)中,尽管综合能源系统概念尚未被完整提出,但有关能源协同优化的研究被放在显着位置,如DGTREN (distributedgenerationtransportandenergy)项目将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交通运输清洁化协调考虑;ENERGIE项目寻求多种能源(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协同优化和互补,以实现未来替代或减少核能使用;Microgrid项目研究用户侧综合能源系统(其概念与美国和加拿大所提IES和ICES类似),目的是实现可再生能源在用户侧的友好开发。在后续第六(FP6)和第七(FP7)框架中,能源协同优化和综合能源系统的相关研究被进一步深化,MicrogridsandMoreMicrogrids(FP6)、Trans-EuropeanNetworks(FP7)、IntelligentEnergy(FP7)等一大批具有国际影响的重要项目相继实施。
欧洲各国除了在欧盟框架下统一开展综合能源系统相关技术研究外,还根据自身需求开展了大量更为深入的有关综合能源系统的研究,如英国HDPS (highlydistributedpowersystems)项目关注大量可再生能源与电力网间的协同,HDEF(highlydistributedenergyfuture)项目关注智能电网框架下集中式能源系统和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协同等;而德国自2011年开始,在环境部和经济与技术部等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每年追加3亿欧元,从能源全供应链和全产业链角度,实施对能源系统的优化协调,近期关注的重点则是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提升、能源储存、多能源有机协调以提高能源供应安全等方面。
根据UtilitiesUK集团的市场调研,欧洲已经涌现出上千家能源服务公司。对于欧洲很多国家而言其能源系统间的耦合和互动急剧增强,英国和德国就是典型案例。
英国的企业注重能源系统间能量流的集成。英国作为一个岛国,和欧洲大陆的电力和燃气网络仅通过相对小容量的高压直流线路和燃气管道相连。英国政府和企业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立一个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系统。除了国家层面的集成的电力燃气系统,社区层面的分布式综合能源系统的研究和应用在英国也得到了巨大的支持。例如英国的能源与气候变化部DECC和英国的创新代理机构InnovateUK(以前称为TSB)与企业合作资助了大量区域综合能源系统的研究和应用。2015年4月创新英国在伯明翰成立“能源系统弹射器”(EnergySystemsCatapult),每年投入3千万英镑,用于支持英国的企业重点研究和开发综合能源系统。
与英国相比,德国的企业更侧重于能源系统和通信信息系统间的集成,其中E-Energy是一个标志性项目,并在2008年选择了6个试点地区,进行为期4年的E-Energy技术创新促进计划,总投资约亿欧元,包括智能发电、智能电网、智能消费和智能储能4个方面。该项目旨在推动其他企业和地区积极参与建立以新型信息通信技术(ICT)通讯设备和系统为基础的高效能源系统,以最先进的调控手段来应付日益增多的分布式电源与各种复杂的用户终端负荷。通过智能区域用能管理系统、智能家居、储能设备、售电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试点,E-Energy最大负荷和用电量均减少了10%~20%。此外,在E-Energy 项目实施以后,德国政府还推进了IRENE、PeerEnergyCloud、ZESMIT和FutureEnergyGrid等项目。
2.美国
在管理机制上,美国能源部(DOE)作为各类能源资源最高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能源政策的制定,而美国能源监管机构则主要负责政府能源政策的落实,抑制能源价格的无序波动。在此管理机制下,美国各类能源系统间实现了较好协调配合,同时美国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得到了较好发展,如美国太平洋煤气电力公司、爱迪生电力公司等均属于典型的综合能源供应商。
在技术上,美国非常注重与综合能源相关理论技术的研发。美国能源部在2001年即提出了综合能源系统(integratedenergysystem,IES)发展计划,目标是提高清洁能源供应与利用比重,进一步提高社会供能系统的可靠性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