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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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2010.09.13
每轮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都会引起各方对农产品流通的关注,而当市场价格平稳时,农产品流通的影响又往往容易被忽视。实际上,我国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流通有其固有的形式和特点,需要正确认识,客观分析,不能将价格的波动片面的归咎于流通环节。同时,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搞活流通,提高流通效率。
一、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特点
主要呈现“大规模流通、跨区域流通、多渠道流通、多环节流通”四大特点。
大规模流通。我国是世界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产品总量位列世界首位。同时,农产品商品率高,流通规模大。2009年,我国蔬菜产量达6.18亿吨,占世界份额的50%;水果产量2.04亿吨,占世界份额的18%;水产品产量5120万吨,占世界份额的40%;肉类产量7650万吨,占世界份额的28%。以蔬菜、水果商品化率90%计算,2009年我国蔬菜和水果的流通量分别达到5.56亿吨和1.84亿吨;以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商品化率70%计算, 水产品和肉类产品的流通量分别达到3584万吨和5355万吨。农产品流通以原产品为主,占70%以上。此外,农产品的一部分还用于出口,蔬菜、水果出口量占总产量的1%-2%,其中80%是初级产品。
跨区域流通。受气候条件和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我国农产品形成“区域集中生产、全国跨区流通”的局面,已形成“南品北运”、“北品南运”、“西品东运”的农产品流通格局,目前我国40%左右的农产品实现跨省流通。蔬菜方面,形成了“华南冬春蔬菜区”、“长江中上游冬春蔬菜区”、“黄淮海与环渤海设施蔬菜区”、“云贵高原夏菜蔬菜区”、“黄土高原夏秋蔬菜区”等5个重点蔬菜产区,这些产区重点县的蔬菜产量占了全国产量的44%,位于5大产区的山东、河南、河北三省蔬菜产量占全国产量的36%。而大城市蔬菜主要靠外地供应,如上海70%以上蔬菜要从外埠购进。水果方面,山东、河南、河北、陕西、广东、新疆、广西七省产量占全国的55%。肉类方面,四川、湖南、河南、山东四省的猪肉产量占全国的1/3。区域集中生产促使农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流通。
多渠道流通。我国蔬菜、瓜果类农产品大体有五种流通模式:第一种,批发市场主导型;第二种,经纪、运销贩运型;第三种,专业合作组织型;第四种,龙头企业带动型;第五种,超市+基地联合采购型。其中,批发市场主导型占支配地位。目前,我国有超过70%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要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
终端环节通过农贸市场销售的在80%左右,进超市销售的比例不到10%。农产品通过农业合作组织销售的比例偏低,而美国、法国、日本通过合作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比例分别达到60%、70%、97%。肉类产品在大中城市的流通中,有70%左右是通过厂场挂钩在销售环境较好的超市或相关零售店内流通的,30%左右是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流通。
多环节流通。解决农产品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需要藉助批发市场充分发挥“集”和“散”功能,这就决定了批发市场在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地位,也决定了农产品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流通一般要经历“产地收购-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多个
流通环节,肉类产品流通一般要经历“养殖生产者-屠宰加工企业-批发配送-消费地市场-零售店、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多个流通环节。
了解上述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特点十分必要,有利于正确理解农产品价格波动与流通环节的关系。前段时间,部分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许多分析将矛头直指流通环节,这样的观点显然有失偏颇。因为在农产品出现“卖难”、价格低迷的时候,流通环节和流通成本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实际上,不管价格上涨还是下降,鲜活农产品的流通渠道、流通环节都十分稳定,这是由上述特点决定的。因此,在鲜活农产品正常流通的情况下,流通环节对其价格的涨落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流通环节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却是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静态的价格时,则需要重点分析流通环节。
二、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存在的问题
流通成本高。我国农产品流通成本居高不下,影响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因素是由流通环节自身特点造成的,难以调整改变,例如前面讲的产销区分离、流通环节多等因素;有些因素则是外围因素造成的,应该而且可以得到消除,例如流通设施落后、税费过高等因素。农产品流通领域损耗严重是流通成本高的重要原因。我国果蔬、肉类、水产品流通腐损率分别达到30%、12%、15%,仅果蔬一类每年损失就达到1000亿元以上。农产品流通成本在最终价格构成中占有较高比重,其中生猪、肉鸡、蔬菜流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分别达到13%、23%、54%,蔬菜在流通环节的成本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
流通形态落后。从流通主体看,我国加入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在10%左右,而美国这一比例在90%以上,日本99%的农户加入农协。从流通载体看,我国批发市场仅有34%的建有网络信息中心,21%建有电子屏幕,17%配有磁卡通讯设备,大部分市场没有信息服务。批发市场的价格形成功能较差,市场公开竞价机制较落后。从流通方式看,“订单”购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滞后,农产
品超市销售比例不足10%,而美国这一比例约95%,日本约75%。从流通设施看,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只有5%、15%、23%,欧美发达国家鲜活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在95%以上。从交易方式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采用“一对一”的现货交易,日本主要采用拍卖方式,美国采用拍卖、订单的交易方式。
流通政策有待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在操作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蔬菜等生鲜产品不是标准件,运输中难免出现超载现象;二是土豆、山芋、鲜玉米、鲜花生等未列入减免范围,难免出现混装,结果容易出现按全程、全车补交费用的现象。此外,仍有三成左右的道路需要交费。税收政策不尽合理:一是农产品流通主体税负重。对从事农产品批发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4%的增值税率(主要由市场代收代缴),远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率;对专门为超市进行配送业务的配送公司和经营农产品的连锁企业,按一般纳税人以13%的抵扣率实行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但实践中没有完全落实,造成一般纳税人税负偏高。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方税负较重,普遍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多项税负。此外,批发市场、冷链等基础设施的政策扶持不到位,不仅造成农产品流通方式落后,影响了流通先导功能的发挥,还加大了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成本负担。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鲜活农产品冷链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升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减少流通环节损耗,降低流通成本。二是完善现有农产品流通政策,减免农产品流通主体税负,严格执行“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拓宽优惠范围。三是通过政策扶持,选择合适省市开展鲜活农产品流通试点工作,运用现代流通方式,稳定产销关系,提高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