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知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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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
1基本概念
证明中从论据到论题的推演。通过推理形式进行,有时是一系列的推理方式。因此,论证必须遵守推理的规则。有时逻辑学家把“证明”称为“论证”,而将“论证”称为“论证方式”。
论证是作者又能够论据来证明论点的方法。
论证是作者运用论据证明论点的逻辑过程和方式。
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的命题确定另一命题真实性的思维形式。
2论证的组成
任何一个论证都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法三个要素构成的。
(1)论题:是通过论证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判断,它所要回答的的是“论证什么”的问题。论题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科学上已被证明的判断,对于这类论证,其目的主要是在于宣传真理,使人们确信某个论题的真实性,另一类论题使科学上尚待证明的判断,对这类论题的论证,其目的在于探索论题的真实性。
(2)论据:用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判断,它使使论题成立并使人信服的理由或根据,它所回答的是“用什么来论证”的问题。可作为论据的判断一般有两类:一类是已被确认的关于事实的判断,另一类论据是表述科学原理的判断(包括定义、公理、定律、原理等)有些论证是分层次的,在确定某一判断(论题)的真实性过程中,如果引用的论据(第一层论据)本身还不是很明显真实性的判断,就要引用其他判断(第二层论据)对这些论据进行论证。如此类推,还可以有第三层论据、第四层论据等。在一个论证中,只能有一个论题,论据一般有多个。
(3)论证方法:是指论据和论题之间的联系方式,即论证过程中所采用的推理形式,它所回答的是“怎样用论据论证论题”的问题。一个论证过程可以只包含一个推理,也可以包含一系列推理。
3论证方法:
1举例论证列举确凿(摆事实):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来阐明观点。议论文不同于记叙文,事实要写得概括简明,根据阐明观点的需要,往往只要突出事实的某一方面,不必面面俱到。
②道理论证也叫引用论证(讲道理):用自己从生活中悟出来的哲理或导师、先贤的正确论述,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引用导师、先贤和名人的有关论述,一定要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不可有错漏,更不能断章取义。
③对比论证(作比较)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可以增强论证的鲜明性,使读者清楚作者赞成什么,反对什么。
④比喻论证(打比方)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此外,在驳论中,往往还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归谬法”。在多数议论文中往往是综合运用的。
⑤归纳论证也就叫“事实论证”。它是用列举具体事例来论证一般结论的方法。
⑥演绎论证也叫“理论论证”,它是根据一般原理或结论来论证个别事例的方法,即用普遍性的论据来证明特殊性的论点。
⑦类比论证是从已知的事物中推出同类事例子方法,即从一般到特殊的论证方法。
⑧因果论证它通过分析事理,揭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因果论证可以用因证果,或以果证因,还可以因果互证。
一、事实论证(归纳论证)
事实论证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二、理论论证(演绎论证)
理论论证的目的是要证明论点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由于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其实质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因此,有理论加以衡量,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
理论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演绎推理,就是将归纳所得的论点,用人类已知的科学原理去衡量。除了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则外,各门学科的理论也可以作为论据。如物理学理论、文学理论等。理论论证的论据还可以是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等。
评价论证:
1论证评价的形式逻辑模型是由分离规则和下述四个定义组成的:
D1语义有效性: 一个论证是语义有效的当且仅当其前提真结论假是不可能的。
D2语形有效性: 一个论证是语形有效的当且仅当其结论是根据分离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的。
D3演绎有效性: 一个论证是演绎有效的当且仅当它是语义有效和语形有效的。
D4论证可靠性: 一个论证是可靠的当且仅当(1) 所有前提均真; (2) 论证形式演绎有
效。
2非形式逻辑模型:
D5相干性: 每一前提必须与主结论是直接或间接相干的。
D6可接受性: 对于所有论证参与者来说, 每一前提必须被接受为真。
D7语用有效性: 一个论证是语用有效的, 当且仅当, (1) 所有前提放在一起足以支持主结
(2) 每一前提必须与结论直接或间接相干; (3) 每一前提必须为所有论证参与者所接受。
D8好论证: 一个论证是好的, 当且仅当它是语义、语形和语用有效的。
定义:
定义是将事情呈现,描述出来。是认识主体使用判断或命题的语言逻辑形式,确定一个认识对象或事物在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的位置和界限,使这个认识对象或事物从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彰显出来的认识行为。
逻辑学的定义方法:“种加属差”
形式逻辑学“种加属差”定义法:当我们对一个概念——比如“人”下定义时,首先要找到与这一概念最近的“种概念”——动物,然后我们就可以说“人是一种动物”了。但仅仅这样说是不完整的。我们还必须找出“人”这一“属概念”,和“动物”这一“种概念”的其它“属概念”(鸡鸭牛羊……)之间的“差异”(属差)来,“人”和“鸡鸭牛羊”之间的“属差”是什么呢?是“制造生产工具”,从而我们得出“人是能制造生产工具的动物”这一完整定义。
定义的规则:(1)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外延要相称。比如:你不能说“人是一种能制造生产工具的生物”,这就犯了“外延过宽”的逻辑错误,因为生物还包括植物。(2)不应循环。比如,你不能说“蛋就是卵”。因为你也可以反过来说“卵就是蛋”,结果是谁也说明不了谁。(3)一般不应是否定的判断。比如说“人不是狗”,这样说毫无意义。(4)“属差”应尽可能详细确切。比如,关于人的定义最好这样说:“人是能制造复杂生产工具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