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护士处方权的历史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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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美国护士处方权的历史及现状

韩慧慧,韩世范,程金莲,王益锵

关键词:美国;护士;处方权

中图分类号:R473.5 文献标识码:A doi :10.3969/j .issn .1674-4748.2010.30.060 文章编号:1674-4748(2010)10C -2804-02

美国护理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系统、全面的学科。美国国家护士学会(A merican Nur ses Associa tion ,A N A )是目前美国护士的最高学术组织机构,高级实践护士[advanced practice nur se (A P N )o r adv anced practice registered nurse (A P RN )]有一定范围的处方权,这与美国的医疗体系和护理事业发展有关。1 美国的医疗体系

美国的医疗体系由各个不同的医疗个体组成,医院、诊所、药房等是分家的,医院没有药房,也没有“常驻医生”,这样就减轻了医院的财政负担。市场化的保险制度是美国医疗体系的显著特点,分为公私两大块。在美国的医疗体制下,由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向医方支付医疗费用。出于节省医疗费用的原因,美国的医疗体制允许、鼓励护士拓宽职能范围并给予较高的自主权。

2 美国护士处方权的取得

1900年前,病人可以不通过医生而通过药剂师得到药物,然而,在20世纪早期,由于联邦法律的通过和美国医学协会的强烈游说,医生权利增加了,消费者自主决定购买药物的权利逐渐减少,此时护理专业没有同法律和社会一起改变。1955年,美国护理协会、现代护理实践法案明确禁止了护士的处方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护士越来越认为处方权被医生专门执行着,护士依然在医疗活动中扮演一个决定性的但未被认可的角色。直到1970年,美国护理协会修订了1955年的实践法案,明确了护士药物处方的相关责任。随后法律慢慢改变,承认护士的处方角色,医生不再是唯一处方人[1]。

1971年,爱达荷州成为第一个正式批准开业护士作为护士扩展角色的自治州。到1995年为止,有47个州的开业护士具有处方权,但范围不同,绝大多数州只允许开业护士拥有有限处方权,但少数州如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则通过了开业护士的独立处方权的立法[2]。1995年,明尼苏达州赋予高级实践精神科护士处方权[3]。路易斯安那州授予临床护理专家订购护理辅助器械的权利,有4个州向通过药学课程考试的精神科临床护理专家授予处方权[4]。2000年华盛顿州通过了一项法案使开业护士的处方权增加了Ⅱ类~Ⅳ类控制性药物,在这之前,开业护士只能开具规定的药物和第Ⅴ类控制性药物[5]。

当前,所有的州为高级实践护士提供了处方权,高级实践护士包括临床护理专家(clinical nur se specialist ,CNS ),开业护士(nurse pr actitio ner ,N P ),护士助产士(cer tified nurse midwives ,

CN M ),麻醉护士(nur se anesthe tists ,N A )[1]。3 控制性药物

美国护士药物处方中只对控制性药物有限制和规定[6]。根

据滥用潜能和依赖程度高低将控制性药物划分为5类(Ⅰ类~Ⅴ类),其中Ⅰ类包括γ-羟基丁酸、大麻、海洛因等24种药物,

Ⅱ类包括可卡因、哌甲酯、鸦片等20种,Ⅲ类包括丁丙喏啡、二氢可待因、氯胺酮等10种,Ⅳ类包括地西泮、右丙氧芬、苯巴比妥等7种,Ⅴ类包括镇咳药、普加巴林、吡咯戊酮等5种。美国50个州和1个联邦直辖特区中有4个州规定AP RN 不能开具控制性药物,有35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A PRN 开具Ⅱ~Ⅴ类控制性药物,有10个州允许A PRN 开具Ⅲ类~Ⅴ类控制性药物(其中4个州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开具Ⅱ类药物),有1个州允许AP RN 开具Ⅳ类-Ⅴ类控制性药物(但在会诊和转诊计划时可以开具Ⅱ和Ⅲ类药物)。4 美国5个州的护士处方内容

美国的50个州和1个联邦直辖特区(哥伦比亚特区)都设有护理委员会,各州对护士处方有不同的规定,共同点是:不是所有的护士都有处方权;处方形式都是以与医生签订协议的方式开具;对处方药没有限制,只对控制性药物有规定;开具控制性药物都要求护士处方者有美国联邦药品执行管理局(D rug Enfor cement A dministratio n ,DEA )编号。4.1 华盛顿州 高级实践护士和认证注册麻醉护士(CRN A )有处方权,处方者的一般处方权应该在他们的职称和州颁布的处方药物范围之内,可以独立开具处方,护理委员会认证的A P RN 可以开具州和国家规定的药物(包括处方药和Ⅱ~Ⅴ类控制性药物)、医疗器械和治疗方式,要求是在AP RN 的专业和实践范围之内,比如一个成人开业护士不能为新生儿和儿童开处方,开具控制性药物要有在药品执行管理局的注册。4.2 纽约州 纽约州的护理人员有3种不同的执照:注册专科护士(reg ister ed pro fessional nurse ,RPN ),认证实践护士(li -censed practical nurse ,LP N ),开业护士(nur se prac titio ner ,N P ),其中开业护士在与相关专业有资格的医生签署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在他们的实践专业领域内根据病人的情况诊断、治疗和开处方,开业护士是自主的,所开具的药物(包括处方药和Ⅱ~Ⅴ类控制性药物)、免疫剂、化验单、设备和诊疗计划不要求得到协作医生的授权,也不在协作医生的监管下工作。开具Ⅱ类控制性药物(包括蛋白同化甾类和地西泮)要写在特定的处方上。开业护士的专业领域有:紧急救护、成人保健、高校健康、社区保健、家庭保健、老年、整体护理、新生儿、妇产科、肿瘤学、姑息照护、儿科、围产医学、神经病学、学校卫生、妇女健康。

4.3 加利福尼亚州 高级实践护士有处方权。处方者的一般处方权应该在他们的职称和州颁布的处方药物范围之内。护士助产士和开业护士开具处方要有变更号码(furnishing num -ber )。有变更号码的开业护士和护士助产士得到药品管理局的注册编码后,可以开具Ⅱ-Ⅴ类控制性药物。加利福尼亚州注册护士委员会、职业护士和精神病技术人员委员会对有处方权的护士与医生签署的协议有具体要求。其中护士助产士与医生

·2804·CHIN ESE G EN ERA L N U RSIN G ,Oc to be r ,2010V ol .8No .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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